观点网讯:4月7日,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拟以自有资金借款、统借统还借款两种方式,向控股子公司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借款。

根据公告,本次借款有效期为12个月,额度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方面,自有资金借款利率按集装箱码头同期同档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执行;统借统还借款利率按公司从商业银行取得的贷款利率或发行的债券票面利率执行。

厦门港务表示,本次借款旨在满足集装箱码头归还有息负债、日常经营周转、股权投资等资金需求,发挥公司融资平台优势、降低整体融资成本。

厦门港务目前持有集装箱码头70%股权,剩余30%由控股股东厦门国际港务持有。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与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厦门港务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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