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芒部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管理集镇秩序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芒部镇集镇管理,提升集镇品位,营造整洁、优美、有序、文明的集镇环境,展现“古芒部”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现就规范管理集镇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范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

1. 严禁乱停乱放:集镇主次干道(具体街道名称:过境路全段、三岔路口至牌坊全段 <环镇路> 、新街全段、芒部中学新校门通道全段、芒部中学和芒部中心小学通道全段)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所有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地点停放。

2. 重点路段管控: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周边路段为交通严管区域,即停即走,严禁长时间占用道路资源。

二、规范经营秩序,严禁占道行为

1. 入市经营: 所有固定门店经营者必须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一律以墙体为界,齐门经营,严禁店外摆放商品、加工制作、堆放杂物。

2. 划行归市: 流动摊贩必须进入指定的农贸市场或临时疏导点内经营,严禁在街道两侧、交叉路口随意摆摊设点、沿街叫卖。

3. 禁止搭建: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在街道两侧搭建临时建筑物、遮阳棚、帐篷或设置拱门。

三、规范环境卫生,保持镇容整洁

1. 垃圾处理:实行定时定点投放垃圾制度。生活垃圾必须装袋后投放至指定的垃圾桶(点),严禁随意倾倒、抛洒。建筑垃圾(装潢废料)必须自行清运指定至指定消纳场所,严禁混入生活垃圾箱。

2. 严禁乱贴乱画:严禁在建筑物立面、电线杆、路灯杆等公共设施上张贴、喷涂小广告。信息发布请自觉张贴于指定的“公共信息发布栏”。

3. 污水排放:餐饮经营户必须按规定安装油水分离设施,严禁将餐厨垃圾和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或路面。

四、规范集镇建设,维护规划严肃性

1. 审批先行:集镇规划区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必须依法办理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施工。

2. 施工管理:经批准施工的,必须实行围挡作业,物料堆放整齐,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

五、违规处理与监督

1.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芒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劝阻、警告;对拒不改正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罚款、暂扣物品等处罚。

2. 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请广大居民、商户和驾驶员自觉遵守集镇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特此通告

芒部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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