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仅在分级诊疗体系中扮演着“网底”和“守门人”的关键角色,更事关健康中国建设的“根基”和“底色”。
■李海楠
为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作用,助力实现分级诊疗“基层首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日前发布《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2026—2028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三年为期、目标倒推、清单管理”的方式,为基层医疗质量提升绘制了一张清晰路线图。
《通知》开篇即明确了2026、2027和2028年三年的期限目标,尽显“目标导向”之于“行动计划”的牵引作用。这不仅对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要求进行了直接回应,更是对国家层面坚定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系列要求的坚定执行。
在“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要求“完善分级诊疗体系”之际,3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研究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有关政策措施时,明确将分级诊疗作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体系运行效率、保障群众就近就医的重要抓手。
可见,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是当前筑牢分级诊疗“基层首诊”根基,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痛点的关键之举。要知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仅在分级诊疗体系中扮演着“网底”和“守门人”的关键角色,更事关健康中国建设的“根基”和“底色”。
长期以来,我国基层医疗服务在制度规范、人员素质和诊疗环节存在短板,不仅直接导致了就医群众“大病小病都往大医院跑”的现象,更进一步折射出优质医疗资源集中与基层能力不足的矛盾。
“三年行动”以“目标导向”为牵引,将2026年至2028年分解为三个递进式节点:从中心乡镇卫生院和较大规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率先健全制度,到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覆盖,再到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被纳入体系,这种“分层推进、梯次达标”的策略,既避免了“一刀切”的冒进,也为基层留出了能力提升的缓冲期,彰显了政策设计的科学性与务实性。
从行动内容看,聚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此次行动从管理制度、人员培训以及关键诊疗环节等3个方面提出了9项工作任务,直指基层医疗的“痛点”与“堵点”。
具体来看:一是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在医联体内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指定专门部门或者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医疗质量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开展医务人员培训,以临床诊疗指南、技术规范等为重点,对全体医务人员加强培训及考核,不断提升医务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围绕关键诊疗环节,细化医疗质量改善内容,包括改善门诊医疗质量、提高急诊急救医疗质量、促进规范合理用药、保障检验检查质量、改进护理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改善住院和手术质量等。
这些举措不仅是对“制度不健全”的补齐,更是对“信任不足”的修复。当基层医疗质量有了刚性约束,群众“首诊在基层”的信心自然会逐步建立。当然,分级诊疗的核心是“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这也着实考验基层能否“接得住、看得好”常见病、多发病这一关键前提。
对此,《通知》还以附件形式发布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2026—2028年)自查整改表》,以配合《通知》提出的“自查整改”“提质推进”“年度评估”等具体工作安排。
一方面,这要求基层医疗机构要务实推进自查整改,另一方面也对强化监督评估提出了更高要求,即不仅要将医疗质量改善与基层机构绩效考核挂钩,还需注重“输血”与“造血”结合,通过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推动上级医院优质资源下沉,从根本上提升基层的“造血能力”。
正所谓“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基层医疗质量关系健康中国建设的“第一道关口”。因此,要确保“三年行动”的每一步都成为我国基层医疗服务高质量建设进程上的重要锚点,并最终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基层医疗服务常态,为持续夯实健康中国基石贡献基层合力。
作者系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总 监 制丨王列军车海刚
监 制丨陈 波 王 彧 杨玉洋
主 编丨毛晶慧 编 辑丨陈姝含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