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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消防救援局

关于2026年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切实增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根据《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第294号令)、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吕梁市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

本公告所称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和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在吕梁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管理下从事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开展执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等工作。

消防文员,是指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派驻单位专职从事消防宣传、社会培训、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窗口服务等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二、招录名额及去向

(一)计划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60名。

(二)计划招录消防文员10名。

此次招录人员均由吕梁市消防救援局根据各单位人员缺额和队伍建设实际在本市及所辖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招录条件与范围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在吕梁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2003年4月9日-2008年4月8日;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经历的专职消防队员和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2001年4月9日以后出生);

5.身体和心理健康;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市消防救援局以上单位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749以后出生)。具备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的特殊专业人才是指:

1.持有机动车维修、装备维修、运动康复、健身、摄影、烹饪等相关专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关职业资格证的人员;

2.持有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网球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证或教练职业资格证的人员;

3.无人机驾驶、潜水、舟艇驾驶、绳索救援技术、宠物(犬只)训导员等应急救援技术,取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并具有实际操作经验通过实操考核的人员;

4.急救医疗人员: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师资格证的人员;

5.计算机、新闻采编、平面设计、播音主持、汉语言等相关专业,并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

6.财务、审计、法律相关专业人员,并获得国家承认的从业资格证;

7.持有B2、A1、A2机动车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该类车型的人员,并具有实际操作经验通过实操考核的人员。

(二)消防文员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在吕梁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2001年4月9日—2008年4月8日。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5周岁(2000年4月9日以后出生);

5.身体和心理健康;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的特殊专业人才(财会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档案管理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医学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市消防救援局以上单位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749以后出生)。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三)被司法机关、银行等机构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四)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五)曾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七)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职业发展和待遇

经批准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教育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规定,评定相应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等级。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工作满规定年限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标准实施,按照有关规定为每名队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消防文员工资待遇参考吕梁市同等学历事业编制人员转正定级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为每名文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入职后按规定享受带薪年假,并在交通出行、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社会优待政策。

五、招录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9时至2026年4月11日18时。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识别下方二维码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所需的报名资料。本人近期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要求(30kb以内,JPG格式)。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岗位不得同时报考

(二)资格审查

招录对象通过网上初审的,按照吕梁市消防救援局招录办公室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地址为: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53号,吕梁市消防救援局办公楼二楼招录办公室。报名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吕梁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报名表》或《吕梁市消防救援局消防文员招录报名表》2份(见附件1);《吕梁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知情书》或《吕梁市消防救援局消防文员招录知情书》1份(见附件2)。

2.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

4.高中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大专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上可查)1份。

6.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查)复印件1份。

7.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或原单位政治部证明。

8.本人征信报告1份(中国人民银行开具)。

9.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10.其他与报名表填报内容相符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1.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除携带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三者缺一不可)。

12.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的,除携带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需在相应资质网站可查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历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中录用备案后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政治审核不合格的报名对象,审查不予通过。

(三)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劳动法律法规、基础常识、逻辑能力、行政要闻、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及关于政府专职消防员的相关文件(包含有关劳动合同终止和解约、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方面的内容),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四)心理测试

参考人员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测试,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每名招录对象只有1次考核机会。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内容及要求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度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见附件3),均实行量化评分。其中:体能测试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测试成绩达到一般、中等、良好、优秀等次的,分别计2.5分、5分、7.5分、10分,总成绩最高40分,单项测试成绩未达到一般等次的不予计分。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任一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消防文员不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报名人员在此环节开始前作出可以测试的承诺,并签订《个人风险责任承诺书》;无法完成相应测试的应事前说明并签字弃权;在测试过程中由于本人身体原因、自己过失等出现问题的由报名者本人承担责任。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责任感与进取心、自我认知能力,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依据笔试、体能测试及岗位适应性测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序,按计划招录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消防文员招录对象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序,按计划招录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七)体格检查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范围,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消防文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市消防救援局以上单位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复检自费),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入职后发现有精神病史、遗传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等的,予以辞退,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八)政治审核

按照《山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工作方案》要求执行,重点审核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不符合政治审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根据考核成绩排名,总成绩(总分140分)=体能测试成绩(总分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40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20%+面试成绩(总分100分)×40%,按照招录计划人数的100%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不进行补录;消防文员根据考核成绩排名,总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60%+面试成绩(总分100分)×40%,按照招录计划人数的100%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不进行补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吕梁市消防救援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入职培训

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培训前须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承诺书》,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上岗前,由吕梁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培训。对录用后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培训期6个月(包括3个月的集中培训期,3个月岗前适应性训练期)。消防文员培训期1个月(集中培训)。培训期(含试用期)内发现新招录人员有培训不合格、不能适应工作要求或其他不符合招录要求情形的,将取消录用。

七、注意事项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由吕梁市消防救援局组织,审查贯穿征召工作全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以及在考核环节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对于入职后查实的,予以辞退处理。

(二)本次招录除体检费自理外,不收取报名费、咨询费、辅导费、工本费等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任何中介推荐,报考人员自行报名,防止上当受骗。如有招录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电话:0358-822078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三)在招录期间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吕梁消防”公众号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查阅信息,注意查看公众号信息,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参加考核,未能按规定参加任一考核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招录工作因特殊原因导致时间、地点、程序等发生变化的,报考人员请予以理解配合,招录工作涉及事项解释权归吕梁市消防救援局所有。

八、招录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名称:吕梁市消防救援局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53号

联系人:招录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8-8220785

附件:

1.吕梁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

2.吕梁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知情书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度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消防文员报名二维码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二维码

附件:

1.吕梁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

2. 吕梁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知情书

3.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度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审核 /韩俊鸿

制作 /山西消防全媒体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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