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海关走私违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栏获悉,4月7日,该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同乐海关对深圳合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深圳合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合丰橡胶”)合计被罚10.5万元。
罚单内容显示,2025年8月12日,同乐海关对当事人开展稽查。经查发现当事人存在以下行为:
1.在执行手册C531924A0553、C531925A0074期间,无正当理由短少保税料件“乙丙橡胶”37226.7969kg、“丁腈橡胶”26299.3702kg;在执行手册C531925A0441期间,无正当理由短少保税料件“丁腈橡胶”25.5kg。保税料件货物价值人民币184.08万元,漏缴税款人民币48.12万元;
2.在执行手册C531924A0553、C531925A0074期间,不依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将保税料件“乙丙橡胶”46300kg、“丁腈橡胶”48200kg外发加工。保税料件货物价值人民币270.88 万元。上述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当事人擅自外发加工的行为危害后果较轻,依法具有减轻处罚情节。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海关总署公告〔2023〕182 号)第八条第七项第四目、第九条第二项、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对深圳合丰橡胶作出如下处罚内容:
一、对短少保税料件的行为,科处罚款人民币 9.5万元;二、对擅自外发加工保税料件的行为,科处罚款人民币 1 万元。以上合计罚款人民币10.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同关缉一缉违字〔2026〕12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深圳合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5500万港元,法定代表人范伟忠,由中国香港企业合丰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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