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李长需
一人抢东西是违法,几百人抢就没事了?
近日江苏南通的一场闹剧,再次把这个问题抛到了大家面前。有人在网上造谣,说当地一处大葱地的老板不要葱了,谁都能免费拔,结果几百人蜂拥而至,把90亩大葱哄抢了近40亩,种植户损失超20万元。4月7日下午,中国新闻周刊从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派出所获悉,警方已出警处置,哄抢情况已得到遏制,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并查找相关谣言发布者。
这种哄抢闹剧,早就不是第一次了。从内蒙古赤峰的白菜地,到陕西西安的辣椒园,每次都是一句谣言,就能引来一群哄抢者。要说全是谣言的错,其实不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哄抢者心里的那点小算盘: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觉得抢点大葱、蔬菜不算啥大事,就算被抓,也顶多批评几句、罚点小钱,翻不起大浪。
有网友说得特别实在:要是谣传商场金店的首饰不要了,这些人还敢去抢吗?答案肯定是不敢。为啥?因为他们清楚,抢金首饰是大事,一定会被严办;可抢大葱,在他们眼里就是“捡小便宜”,而且人多势众,法不责众,肯定会没事。这种心理,说白了就是摸准了以往执法“和稀泥”的套路。
南通这起事件就是现成的例子,几百人参与哄抢,警方目前只追查造谣的人,而对哄抢的群众还没有动静,这或许恰恰印证了大家的侥幸心理:参与的人数越多,被追责的概率就越低,甚至能全身而退。久而久之,这种“法不责众”,就成了违法者的“护身符”,只要有人带头,就有越来越多的人放下底线跟风。
深究起来,执法“和稀泥”、威慑力不足,背后确实也有现实原因。一方面,就是基层执法人手少、事情多,面对几百人的大规模哄抢,执法人员首先要做的是制止混乱、保护剩下的作物,根本没法当场对每个人追责,后续追查也有困难,人太分散,证据也不好固定。另一方面,有些基层执法人员怕麻烦、想求和谐,觉得哄抢都是“小事”,严格追责可能惹群众不满,不如批评教育几句就完事,这种做法,看似平息了矛盾,实则助长了大家的侥幸心理。
更关键的是,以往处理这类事件,大多只罚造谣的或几个带头哄抢的,而对普通参与者要么不追责,要么轻轻放过。但实际上,参与哄抢的几百人,才是直接让农户受损的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哄抢他人财物,可处5到10日拘留,还能罚2000元以下;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聚众哄抢罪,要负刑事责任。但这些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往往被打了折扣,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
但“法不责众”从来都不是法律的规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犯了法,不管多少人,都得追责。要想杜绝这种哄抢闹剧,关键就是要打破“法不责众”的惯性,变“法不责众”为“法要责众”,别再“和稀泥”,让每一个违法者都付出代价。哪怕只是罚点钱、给个警告,也要让他们知道,抢夺别人的劳动成果,不管人多人少,都是违法的。
希望南通这次事件的处罚,不要再和稀泥了。那些造谣者,要处罚;那些“拔到抱不动”的哄抢者,也不能放过。别人的财物,不能抢就是不能抢,抢了就要付出代价。法律责了众,谁还敢抱着侥幸心理去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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