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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王嬢嬢凭一己之力

在沱江捕获野生鱼40多斤

“ 喜提 ”玫瑰金手铐一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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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者

监控拍下王嬢嬢捕鱼的全过程

利益面前

王嬢嬢不顾危险走进沱江

江水淹没膝盖

裤腿也被打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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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她伸手将水里的绳子拉起

一个极其隐蔽的捕鱼工具浮出水面

一条8斤重的鲤鱼正挂在上面

苦苦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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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话不说

王嬢嬢装起鲤鱼便带回家中

接到报警后

江阳区公安分局通滩派出所民警

火速出击

在王嬢嬢家中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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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时王嬢嬢正在

“照顾”捕获的野生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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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查获野生鲤鱼11尾,共计40余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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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查获作案工具

“草钩”20副、“地笼”8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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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

非法捕捞的目的是贩卖赚钱

网友:非法捕捞,嬢嬢你可真刑!

此前泸州市政府早已发布禁渔期相关规定

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全市所有天然水域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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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王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已被江阳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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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滩派出所联合渔政部门将鱼放生)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 | 平安江阳新媒体工作室

审核 | 贾艳

以警之名,致敬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