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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买完保险就放心开,出了事故有保险公司赔偿。”这话想必不少司机都听过,甚至自己也常挂在嘴边。但现实往往比想象中复杂,买了车险绝不等于“万事无忧”,发生交通事故时,若存在特定情形,保险公司可能会直接拒绝赔付。近日,固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用真实案例给所有车主提个醒!

基本案情

乔某驾驶货车行驶途中,与行人栗某某发生碰撞,致其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乔某驾车逃逸,经交警部门认定,乔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因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保险公司按约向栗某某的家属赔偿了交强险范围内的死亡赔偿金18万元。对于商业险部分,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理由是乔某的肇事逃逸行为,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赔事项。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栗某某家属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乔某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经交警部门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应对原告栗某某家属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案涉车辆已投保交强险,保险公司已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履行了18万元的赔偿义务;关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部分,因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具有严重的违法性和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在交通事故中存在逃逸情形的,保险公司只要向投保人进行了必要的提示,免责条款即生效。庭审中,原、被告均认可免责条款有效,原告撤回了对保险公司的起诉。保险赔偿后不足的部分,依法由乔某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乔某向栗某某家属赔付各项损失58.9万余元。一审判决生效后,双方均表示服判,判决已经生效。

法官提醒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现实生活中,多数车主在投保交强险的同时会搭配购买商业保险,然而,仍有不少人对二者的区别不甚了解,对事故发生后的保险赔付规则也缺乏清晰认知,很容易陷入“买了保险就一定能赔”的误区。在此,法官详细解读交强险与商业险的核心区别,帮大家理清赔付逻辑:

1.交强险:国家强制要求购买,未投保车辆严禁上路行驶。其主要保障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是否有责,均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仅对受害人故意造成事故、本车财产损失、间接损失等情形免责。

2.商业险:车主自愿投保,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是否购买及具体险种。商业险保障范围更广,涵盖第三方责任、本车损失、车上人员伤亡等,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付,通常需交强险赔付完成后,超出部分由商业险按责任比例承担。需要注意的是,商业险的免责条款更为复杂,除了本案中的肇事逃逸,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情形,保险公司通常都会拒绝赔付。

最后再次提醒广大车主: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务必立即停车,保护好事故现场;若有人员受伤,需第一时间开展救助,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报警和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此外,作为投保人,在购买车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明确保险责任、免责范围等核心内容,在充分理解后再办理投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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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综合审判庭 武亚茹

签发:王永丰

编辑:固法融媒体工作室

审核:朱丽娜 杨静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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