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逆行是一种极其危险且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往往会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很多车主在发生逆行事故后,最关心的问题就是保险公司是否会进行理赔。
一、逆行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免赔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逆行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一般情况下不予免赔,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这是因为交强险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其赔偿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机动车一方是否有过错,保险公司都应当在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予以赔偿。
二、逆行发生交通事故,商业三者险一定赔偿吗
逆行发生交通事故,商业三者险不一定赔偿,其是否赔偿取决于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保险公司是否尽到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与交强险的无过错赔偿原则不同,商业三者险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拒绝赔偿。在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合同中,通常会有 "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的条款,其中往往包括 "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规定的"、"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的" 等情形。对于逆行这种违法行为,不同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约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逆行属于免赔情形,并且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已经向投保人作出了足以引起注意的提示和明确说明,那么该免赔条款就是有效的,保险公司可以据此拒绝赔偿。
三、交强险赔偿后,保险公司可以向逆行的驾驶人追偿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逆行并不在这些情形之列,因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后,无权向逆行的驾驶人追偿。
唐裕文律师
广东国穗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负责人、主任,擅长办理全国性重大、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和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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