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觉得行政复议离自己很远,今天亲眼看到监控画面投在屏幕上,负责人面对面解释,感觉公平是看得见的。”申请人在听证会后感慨。
4月7日,长宁区开展2026年度首场公安交管类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区行政复议局就两起交通处罚案件集中举行听证会,以技术赋能、规范组织、全程留痕的方式开展审理。这场听证会到底有哪些“不一样”?让我们一探究竟。
01
硬件软件齐升级,
证据“看得清”更“信得过”
区行政复议局对听证设备及“智慧复议听证系统”软件进行全面升级,办案人员轻点鼠标,路口高清监控画面便实时放映到当事人面前的大屏上——车辆行进路线、交通信号灯状态、事发时间点等,一目了然。申请人当场查看后指着屏幕表示:“这段视频我认可,确实是我没注意到红灯。”
不仅如此,依托智慧复议听证系统,现场语音可实时转写生成听证笔录。听证结束前,双方即可在电子屏上核对笔录,手指滑动确认签名。一场听证下来,从“等一小时看笔录”变成了“即时生成、即时核对、即时签字”,办案效率显著提升。
02
负责人到场面对面,
争议“讲得透”更“解得开”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明确要求“被申请人的负责人应当参加听证”,这次两起案件的被申请人长宁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支队的负责人,准时出现在听证席上。
面对申请人提出的“标志不清”“处罚过重”等质疑,负责人没有回避,而是逐条调取现场照片,耐心解释执法依据。申请人会后说:“领导亲自来听我说话,把道理讲透了,我心里舒服多了。”负责人到场,不只是“出席”,更是“出声”“出效果”。
03
两案衔接同场办,
办案“集约化”更“提效能”
区行政复议局将同一行政机关作为被申请人的两案安排在同一场次前后衔接审理,有效避免行政机关重复到场,大幅节约行政资源、显著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效率。此举既保障了每起案件独立审理的严肃性,又实现了行政效能与办案质效双提升。
创新的是听证形式,坚守的是“复议为民”初心。围绕两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办案人员释法理、摆证据、谈情理。最终,一起案件的申请人当场撤回复议申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长宁区始终坚持“开门复议”办案理念,一方面邀请专家委员参与案审会、常态化举行复议听证会,持续优化审理流程;另一方面依托多元解纷机制,将大量行政争议化解在早、化解在小。下一步,长宁区将继续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树公信、以科技提效率,实现案件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来 源|行政复议局
编 辑|朱元媛
校 核|杨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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