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4月8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深圳京信嘉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京信嘉隆投资")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独立进行投资决策,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有关信息;未妥善保存部分私募基金投资决策材料的情形。
深圳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深圳京信嘉隆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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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4月8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深圳京信嘉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京信嘉隆投资")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独立进行投资决策,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有关信息;未妥善保存部分私募基金投资决策材料的情形。
深圳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深圳京信嘉隆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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