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25年9月被起诉后,佰维存储(688525)近日再次收到来自埃姆梯尔存储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姆梯尔公司”)的两起发明专利侵权诉讼。涉案金额合计5000万元,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佰维存储于4月8日晚间披露,公司已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原告埃姆梯尔公司指控佰维存储及其下游客户金震公司侵犯其两项eMMC标准必要专利,要求停止制造、销售相关产品并销毁库存,每案索赔2500万元。

根据公告,涉案专利分别为ZL201510093389.3和ZL200980106241.1,均名为“存储设备的扩展利用区域”,申请日为2009年1月30日,将于2029年1月30日到期。其中一项专利原始申请人为诺基亚公司,此后先后被转让给MTL、埃姆梯尔公司;另一项原始申请人为美国内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MTL),后者在Unified Patents Portal等专利诉讼数据库中被标记为Patent Assertion Entity(即主要通过专利许可或诉讼获取收益的公司)。

值得关注的是,埃姆梯尔公司系MTL与深圳市安捷存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安捷存”)的合资企业,而安捷存为江波龙(301308)全资子公司。佰维存储此前已在就MTL持有的专利包进行许可谈判,谈判过程中部分专利权利人变更为埃姆梯尔公司。

这并非双方首次对簿公堂。2025年9月,埃姆梯尔公司已基于同一专利包中的两项专利向佰维存储提起诉讼,这两起案件已于今年4月2日、3日首次开庭,目前仍在审理中。

佰维存储表示,公司始终秉持FRAND(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进行许可谈判,积极配合协商,未存在明显过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若专利权人故意违反FRAND义务导致无法达成许可,且被诉侵权人无明显过错的,法院一般不支持停止实施标准的主张。公司认为,原告要求停止制造、销售相关产品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支持。

针对合计5000万元的索赔金额,佰维存储指出,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权利人实际损失或侵权人获利,主张金额远超单件专利合理许可费水平,被法院支持的概率较低。公司预计该诉讼不会对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向客户的持续供货能力。

下一步,佰维存储将就涉案专利是否构成标准必要专利及是否构成侵权提出抗辩,并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公司表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公告披露日,两起新案均尚未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