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证券时报独家刊发《天奈科技商标权四年拉锯战:法院维持“Cnano”商标无效裁定》,报道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驳回天奈科技(688116)诉讼请求,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第9482440号“Cnano及图”商标无效宣告的裁定。就在当晚,天奈科技发布关于商标争议事项进展的公告,确认于4月1日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行政判决书》,公司同时称拟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天奈科技披露的公告显示,2023年2月,山东大展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大展”)对公司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25年6月,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送达的《关于第9482440号“Cnano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裁定公司第9482440号“Cnano及图”商标予以无效宣告。2025年7月,天奈科技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2026年4月1日,公司收到北京知识产权局法院出具的《行政判决书》,判决结果为: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根据本报此前报道,天奈科技与大展纳米围绕“Cnano”商标的纠纷已持续多年,历经民事侵权、无效宣告、行政诉讼等多重程序。诉争商标“Cnano及图”原由新纳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注册,后转让至天奈科技,长期作为核心LOGO使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诉争商标主要认读部分为字母组合“Cnano”,相关公众易将其拆分为“C”与“nano”识别,“nano”在行业内已与“纳米”形成对应关系,使用在核定商品上易使公众对商品成分、工艺技术等特点产生误认,故维持无效宣告裁定。
天奈科技表示,针对上述判决结果,公司拟于上诉期限内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关于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天奈科技公告称,公司核心竞争力集中体现在研发实力及技术创新优势、人才团队优势、产品优势、行业地位领先优势、客户市场全面布局优势等多个方面,诉争商标并非上下游客户识别并选择商家的主要决策依据。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防御体系,除争议商标外已完成关联备用商标的全面注册布局,若诉争商标最终被宣告无效,将启动备用商标确保品牌运营稳定,不会对正常生产、销售、研发等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同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核查意见,认为公司已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及时披露本次争议事项进展,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及时履行核查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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