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4月7日,联合国安理会上,巴林牵头、海湾六国联合提交的涉霍尔木兹海峡决议草案进入表决。15个成员国里11票赞成,2票弃权,2票反对,草案没有通过。表决结束后数小时,美伊宣布达成两周停火协议,伊朗同意霍尔木兹海峡安全通航。这两件事的时间几乎首尾相接,先安理会否决,后停火通航。
草案的措辞经历了多次软化。初版写的是“授权采取一切必要防御手段保护商船”。中俄法一起反对后,草案改为“强烈鼓励各国协调采取防御性行动”——从“授权”降为“鼓励”,从指令性变成建议性。但它的主要内容没变:认定伊朗的袭击和威胁“构成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严重威胁”,然后“强烈鼓励”各国采取防御性行动保障航运安全。
俄罗斯代表涅边贾的判断是,草案的某些条款相当于要给美国开一张“继续针对伊朗的侵略行为和进一步升级的空白支票”。这意思是什么?美国已经在和伊朗打仗了,如果安理会再通过一份认定伊朗构成“国际和平与安全威胁”的决议,美国后续在霍尔木兹海峡的一切军事行动,都可以包装成“执行安理会决议”。这法律外衣就披上了。
中国代表傅聪也指出:草案没有触及当前局势的根本原因,用一种非常不平衡的方式处理问题。这里的根本原因是什么?谁先挑起的这场战争。2月28日,美国和以色列未经安理会授权对伊朗发动联合袭击,以色列称作“先发制人”打击,美国行动代号“史诗狂怒”。随后伊朗展开报复。草案对这件事只字不提,上来就谴责伊朗封锁海峡。这样一份只谴责伊朗、不提战争根源的决议,是在解决问题,还是在选边站队?
傅聪在表决后的发言里还提到,投票是在特朗普所谓“最后通牒”的窗口期进行的,变相鼓励武力升级,坚决抵制安理会被工具化。同时他透露,中俄已经同步提交了替代性决议草案。“工具化”这个词需要关注。安理会决议在国际政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被谁用、怎么用,差别很大。美国在这个时间点推动这样一份决议,时间上配合了特朗普的“最后通牒”——4月7日晚8点前不开放海峡,就轰炸发电厂和大桥。美国政府同时在两个战线上推进:一边在安理会要合法性,一边在战场上设最后期限。
那么,美国为什么急着在停火协议达成前几小时把草案推上安理会表决?一个合理的推测是:如果草案在停火前通过,伊朗即便后来同意开放海峡,也是在美国的“最后通牒”和安理会决议的压力下做出的让步。政治叙事完全不一样。中俄在最后关头投下否决票,等于把这条“合法性捷径”堵死了。
涅边贾还提到:保护船舶根本不需要安理会决议,《联合国宪章》第51条已经赋予各国在任何情况下的自卫权。那么,这样一份决议强行在安理会推出来,属于多此一举。但如果真是多此一举,为什么还非要搞?唯一合理的解释是:第51条解决不了的问题,安理会决议可以解决。第51条只是自卫权,安理会决议可以给出“认定”——认定谁是威胁方,谁应该防御。中俄否决的就是这份“认定”。
那么,伊朗感谢中俄,是真感谢还是形势需要?两者应该都有。伊朗在战场上面临美以联军的持续打击,在外交上面对一份专门针对自己的安理会决议草案。中俄的否决票在安理会层面为伊朗提供了重要的外交支撑。没有这否决票,一旦草案通过,伊朗面临的压力会更大。所以德黑兰的感谢是真诚的,但这种真诚也是建立在利益权衡之上的,伊朗需要中俄的否决来维持自己的回旋空间。
伊拉瓦尼还对哥伦比亚和巴基斯坦表示感谢,说两国通过弃权票表明了对草案后果的担忧。弃权不是赞成,但也不是反对。在中立的第三国眼中,这份草案同样存在问题。这让中俄的否决理由获得了更多正当性,不只有中俄在反对,连一些不站队的中立国家都选择不赞成。
安理会表决结束后数小时,美伊宣布停火两周,伊朗同意霍尔木兹海峡安全通航。如果停火在表决前达成,决议草案的基础——伊朗威胁海峡安全、需要国际社会采取行动,就会大打折扣。草案完全有可能因“事态已缓解”而被搁置甚至撤案。但美国没有选择等待停火结果出来,在最后通牒即将到期的节点上,坚持推动表决。这至少说明:对美国来说,安理会决议本身的价值可能超过了解决霍尔木兹海峡通行问题的实际价值。也就是说,美国要的不只是通航,更要一张安理会认证的“伊朗威胁”标签。
中俄的否决让美国没有拿到这张标签。美伊停火协议随即宣布,没有了安理会决议这个前提,战争继续打下去的意义大打折扣。中俄的否决实际上是逼着美国回到了谈判桌上。安理会否决权制度从设计之初就不是用来追求“多数同意”的。否决权的存在是要让少数大国有能力阻挡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决议。大国政治这个东西在国际关系里不会消失,联合国的设计本身就承认这一点。
中俄这次同步动用否决权在程序上阻断了草案通过的可能。但这不是为了否决而否决。傅聪在表决后说:“中方所持的投票立场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这意思是现在可能有人不理解,但回头看时,这个决定是对的。
伊朗现在面临的不只是美以的军事打击,还有国际舆论场的定性战。谁在安理会拿到“正义”的认定,谁就掌握了叙事主动权。中俄的否决就是不让美国单方面完成这个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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