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鸽公司”)发现,有部分企业或商家在生产车辆配件时,直接照搬了新鸽公司的专利技术,其产品结构涉嫌侵犯新鸽公司 “一种三四轮电动车雨帘收纳装置” 。

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号:ZL 202520087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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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鸽公司是该专利的唯一合法专利权人,早已拿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该专利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正式授权生效,全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严格保护。按照法律规定:任何企业、商家,只要没经过新鸽公司的许可,都不能为了卖货、盈利,去制造、使用、售卖这款带专利技术的产品,也不能用相关专利方法。一旦违反,就是侵权行为,必须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法律责任。

而此次涉嫌侵权的一方,没有获得新鸽公司任何形式的授权,就擅自把该专利技术用到自己的产品生产和经营中,这种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新鸽公司的合法权益。为捍卫自身权益,新鸽公司已向该侵权方发出正式维权函,明确要求其:

立刻停止所有使用该专利的生产、销售等侵权行为;

主动召回所有已经卖出去的、侵权的车辆配件产品;

收到函件后 5 日内,就侵权问题给新鸽公司正式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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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是企业创新的核心,更是受法律保护的重要权益。

新鸽公司一直坚持全自主原创自研,坚决维护行业内的合法知识产权秩序。如果该侵权方不按要求整改,新鸽公司将立刻采取诉讼等所有合法法律手段,彻底追究其侵权责任,绝不退让、绝不姑息。

在此,新鸽公司也郑重提醒所有市场参与者: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合法合规经营,是每一家企业的生存底线。任何抄袭、盗用专利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