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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新闻,中国女首富陈丽华去世。

我看有媒体用的是去世,也有媒体用的是“逝世”。虽然,但是这里面肯定还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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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搜了下百科,“逝世”是汉语中表示死亡的敬语和正式用语,通常用于描述受尊敬或具有重要社会影响人物的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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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些案例,规律一目了然:

• 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开国元勋、高级干部,几乎一律用“逝世”:

o“1972年初,陈老总溘然长逝。”(陈毅元帅)

o“1984年4月中旬的某一天,她溘然长逝。”(贺子珍)

o“1999年6月10日,陈锡联因病逝世。”

o“2011年5月12日,陈慕华与世长辞。”(副总理)

o“陈诚与世长辞。”(台湾地区前副领导人)

o“陈永贵同志在北京病逝。”(原副总理,官方表述)

• 对普通人、或非政治领域的知名人物,则多用“去世”或更中性的说法:

o“陈秋葵……很快就重病去世。”(谭政的第一任妻子,普通群众)

o“谢芳如不幸病逝。”(陈明仁上将的妻子,此处用“病逝”是客观陈述病情,但整体语境仍属个人家庭范畴)

发现了么?

“逝世”(或“与世长辞”、“溘然长逝”)是一个带有政治身份色彩和庄重褒义的专用词。它通常用于:

1.具有正式政治职务或高级别军衔的人物(如元帅、大将、副总理以上)。

2.革命家、老同志,以示对其贡献的尊重。

3.在正式讣告、官方传记、严肃历史叙述中。

而“去世”的适用范围更广,情感色彩相对中性,可用于任何人的生命终结。

所以,用哪个词,首先看的是逝者的“社会身份标签”,以及你叙述时所处的“语境频道”——是官方通报,还是民间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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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陈丽华适用哪个词,关键看她最被认可的社会身份。

根据公开资料,陈丽华女士的主要标签是:

1.富华国际集团董事局主席(企业家、富豪)。

2.紫檀博物馆创始人(文化收藏家)。

3.“唐僧”迟重瑞的夫人(公众人物家属)。

她没有任何正式的政治职务,也不是革命家或对国家有特殊功勋的“老同志”。

因此,从用词惯例来看:

在最正式、最官方的语境下,若强调其作为知名企业家的社会地位,可能使用“逝世”以示庄重,但这并非硬性规定,更多是一种抬升的礼遇。

在大多数新闻报道、公众讨论或一般性叙述中,使用“去世”是完全正确、且更常见的。用“逝世”反而可能显得过于正式,或略有“拔高”之嫌。

对于一位民营企业家,用“去世”准确且得体;若想表达极大的敬意,用“逝世”也无不妥,但需明白这略微超出了其常规身份对应的“标准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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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最初的问题:陈丽华去世,可以用“逝世”吗?

答案是:可以,但这更像是一种“高规格选用”。

“逝世”一词,自带上层建筑与宏大叙事的“庄重光环”;而“去世”则更贴近普遍人生的“中性底色”。当我们为一个词纠结时,我们其实是在掂量: 该给这位离去的人,镀上多厚的一层“历史的庄重”?

这细微的差别,无声地划出了一道线: 线的一边,是融入历史洪流的个体命运;线的另一边,是被写入国家叙事的政治人生。

陈丽华女士,凭借其商业成就与文化贡献,或许正站在那条线的附近。

翻看陈丽华女士的过往,1941年,出生于北京颐和园,有人能在这里出生,得有多大的造化啊。她的发家史是靠各种“传说”,做到了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女首富,她的集团却很神秘,没人知道做什么的。

80年代,北京有一男一女两个暴富故事。

男的,在一个宾馆当服务员,来了一个好来坞女星,一眼相中了他,这个女星回国就死了,临终前把亿万遗产都给了这个男的。这个男人就陡然而富,成为中国大陆第一个买劳斯莱斯的人。

女的就是陈丽华,一个街道厂的女工,倒卖家俱去香港发财,然后积攒了几百个亿。

这两个故事,大家听听就好。

最后,用“逝世”致敬其成就,或用“去世”陈述其终点,都无不可。

真正重要的是,大家怎么看她。

反正,人日报公众号没有发布她去世的消息,管中窥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