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庆,我想当着所有网友、相关监管部门以及法律专业人士的面,直接问问你:你口中所说的头部网红直播带货属于零售,即便卖了假保健品,只要不知情就能免责,这个观点到底依据何在?百亿流水仅1%问题产品,就该被网开一面,这又是哪条法律法规赋予的特权?
你公开发声,称头部网红一年百亿销售流水,问题产品占比仅1%,比例极小就该给机会;还笃定头部网红作为零售方,不知情、无确切参与造假证据,就能免除一切责任。
这番话在网络上发酵,尤其在三部门联合对直播带货全产业链立案调查的关键阶段,作为有庞大影响力的网红式企业家,你如此有失公允的发言,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
首先,我们必须厘清核心问题:头部网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假冒伪劣保健品,真的能免责吗?
我们不妨对照现行法律与监管条例寻找答案。按照《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头部网红绝非单纯的零售参与者,更是直播营销的核心主体,肩负着法定的品控审核、资质查验义务。
法律上的“不知情免责”,绝非你口中随口一说的不知情,而是需要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主播已尽到全面的资质审核、产品查验、货源核实义务,且产品造假完全是上游商家蓄意欺瞒,主播无任何过失。
可现实中,以往众多因售假被处以假一赔三、高额罚金的网红,难道都能拿“不知情”当挡箭牌?如果你的观点成立,那所有带货网红出事之后,只要一口咬定自己不知情,是不是都能逃避处罚?
法律对“不知情”的认定,从来不是主播单方面说辞,而是看其是否履行了法定审核责任。网红团队的选品、法务、品控部门,都是网红旗下公司的核心组成部分,老板、大股东是网红本人,团队失职就是网红主体失职,岂能把责任全部推给采购、法务,自己撇得一干二净?
再说说你所谓的“1%问题比例就该给机会”的谬论。百亿流水之下,1%的问题产品涉及金额依然上亿,背后是成千上万消费者的权益受损,尤其是假保健品,更是直接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
难道仅仅因为销售基数大、问题比例小,就能无视违法事实,放弃监管处罚?
最近辛巴售卖优思益蔓越莓保健品被依法处罚,就是最有力的回击!即便其直播间流水巨大,即便其声称不知情,只要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涉嫌造假,且未履行完整审核义务,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这充分说明,销售流水大小、问题比例高低,从来不是免责的理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直播带货行业更没有法外之地。
你接连发布多条短视频,处处为头部网红开脱,把售假责任归咎于采购选品不力、法务审核不严,可你避重就轻,始终不回应核心问题:
采购和法务隶属于网红的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最大受益者是头部网红本人,收益自己拿,责任别人担,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直播带货的品控体系,本就是网红公司运营的核心环节,品控失职就是网红主体失职,岂能以“不知情”三个字彻底推脱?
不少网友指出,你的这番发言,要么是违背监管条例、误导广大消费者,要么是恶意蹭头部网红流量、讨好其粉丝群体。
而在三部门联合立案调查、严查直播带货全产业链造假乱象的关键时期,你公开发表这种混淆是非、扰乱舆论的观点,更是不合时宜。你的言论不仅可能误导公众对直播带货法律责任的认知,更可能对监管部门的正常执法工作造成干扰,违背了公众人物应有的社会责任。
你在短视频当中反复强调,你不认识该网红,从来没见过面,你说的是实话吗?
李国庆,你身为公众人物,一言一行都有着巨大的社会影响力,要讲事实!理应带头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行业秩序,而非发表违背法律常识、偏袒违规者的言论。
在此,我再次郑重追问你:你所谓的不知情免责、流水大就该宽容的观点,是否经过专业法律论证?是否知晓直播电商相关监管条例的明确规定?在全产业链严查售假的关键节点,发表此类言论,其初衷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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