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住建领域多项新规正式落地,《物业管理条例》修订为《物业服务条例》,物业行业从“房地产业”划入“居民服务业”,核心明确业主是付费甲方,物业是服务乙方。结合《民法典》及各地细化细则,以下五种物业行为,业主可依法直接拒绝,维权有法可依、有理可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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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暴力催费:断水断电、锁门禁拦车,一律说不

这是业主反映最强烈的乱象,2026年新规重点整治,违法成本大幅提升。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944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2026年住建部《住宅物业服务规范》进一步补充,锁门禁、拦车辆、限制电梯使用、言语威胁、张贴业主个人信息等“软暴力”催费,均属违法行为。

具体违规行为

• 直接断水、断电、停气、停暖,逼迫业主缴费;

• 关闭单元门禁、限制电梯运行,不让业主正常出入;

• 阻拦车辆进出小区,扣押业主快递;

• 以不给办装修手续、不开具证明为由,变相胁迫业主缴费;

• 上门骚扰、辱骂业主,或在公共区域张贴业主欠费隐私。

真实案例

2026年3月,郑州某小区因电梯故障频发、公共区域卫生脏乱,业主暂缓缴纳物业费。物业随即切断整栋楼供水、冻结单元门禁,导致业主无法正常生活。业主全程录像取证后,向住建局物业科投诉,物业被罚款2万元,并赔偿每位业主1500元损失。

维权三步法

1. 留证:拍摄违规现场视频、录音,保存催费通知、聊天记录等证据;

2. 警告:书面告知物业其行为违法,要求立即停止,保留送达凭证;

3. 投诉:向当地住建局物业科、12345政务热线举报,遭遇威胁直接拨打110。

二、私自涨价:未经“双过半”同意,超额部分拒交

物业费涨价不再是物业单方面说了算,新规明确了严格的表决流程,保障业主定价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及2026年新规规定,物业费调价必须经业主共同决定,需同时满足“双过半”要求——专有部分面积占比过半、业主人数占比过半,且需提前30天公示调价方案、第三方评估报告。

具体违规行为

• 仅贴一张通知就宣布涨价,未组织业主表决;

• 未公示涨价依据、服务标准提升内容,强制业主按新标准缴费;

• 以“不涨价就降低服务”为由,胁迫业主接受涨价。

真实案例

2026年2月,苏州某小区物业未组织业主表决,直接张贴公告将物业费从1.8元/㎡/月涨至2.5元/㎡/月。业主集体投诉后,住建部门责令物业撤销涨价决定,全额退还多收费用,并将物业记入信用档案,限制其后续参与本地项目招投标。

维权要点

• 物业单方面涨价的部分,业主有权全额拒交

• 若物业以停水停电、限制服务为由逼迫缴费,可直接按暴力催费流程维权。

三、违规收费:6类费用,2026年起可直接拒交

2026年《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细化了禁止收费项目,明确哪些费用属于物业分内事,哪些是乱收费。

1. 预收超12个月的物业费

新规明确,物业费预收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超过部分业主可直接拒交,已交的可要求物业全额退还。

2. 强制收取的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

• 装修保证金仅可在合同中约定,物业无权单方面强制收取;

• 验收合格后,物业必须在7日内全额退还,不得以墙面划痕、垃圾清理等理由克扣;

• 垃圾清运费已包含在基础物业费中,不得单独收取。

3. 未公示明细的公摊水电费

楼道照明、电梯运行、绿化养护等产生的水电费,已纳入基础物业费范围,物业不得单独收取;若收取,必须每月公示详细明细,未公示的业主可拒交。

4. 无产权面积的物业费

储藏间、无产权车位、公摊区域等未登记在房产证上的面积,物业无权收取物业费,业主可直接拒绝。

5. 高价补办门禁卡

• 首次发放门禁卡必须免费;

• 补办门禁卡只能收取成本价,通常不超过10元/张,超出标准的费用可拒交;

• 门禁、对讲、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小配件更换,属于物业基础服务,不得单独收费。

6. 产权车位场地占用费

已购买产权的车位,物业只能收取30-80元/月的管理费,不得收取场地占用费、租赁费;若物业费已包含车库服务,再收车位管理费属于重复收费,可拒交。

真实案例

2026年3月,北京某小区物业强制收取每户2000元装修保证金、预收2年物业费,同时每月额外收取50元公摊水电费且不公示明细。业主集体投诉后,住建部门责令物业退还保证金、多收的1年物业费及公摊水电费,要求每月公示收费明细,每户平均退款3200元。

四、侵占公共收益:私吞广告、车位租金,拒绝配合

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2026年新规明确了监管要求,物业不得截留、挪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282条规定: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归全体业主共有。2026年住建部通知明确,电梯广告、道闸广告、公共车位租金、快递柜进场费、基站占地费、物业用房租金等7类收益,物业仅可扣除不超过30%的管理成本,剩余70%归业主所有。

具体违规行为

• 不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私吞广告收入、车位租金;

• 未开设专用账户,将公共收益与物业费、自有资金混存挪用;

• 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公共收益用于物业自身开支。

新规硬要求

• 公共收益必须专户专储、单独列账,与物业费账户完全隔离;

• 物业必须每月公示收支明细,公示期不少于30天,每半年接受第三方审计;

• 业主有权查阅、复制公共收益账目及原始凭证,物业不得拒绝。

真实案例

2026年1月,杭州某小区10部电梯广告收入、地面公共车位租金共计15万元,物业未公示直接私吞。业主委员会收集证据起诉,法院判决物业全额退还收益,并处以5万元罚款,要求物业每月公示公共收益明细。

维权方式

• 要求物业公示公共收益账目,拒不公示的,可向住建部门投诉;

• 发现物业侵占收益的,可联合业主起诉要求返还,情节严重(金额≥3万元)的,可按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服务不达标:质价不符,可拒交对应费用或申请减免

2026年《住宅物业服务规范》明确了服务标准,物业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业主有权拒绝全额缴费。

服务不达标具体表现

• 公共区域卫生脏乱,垃圾长期不清理,黄土裸露、绿化大面积枯死;

• 电梯、消防设施长期不维护,故障频发却不维修;

• 门禁、监控系统瘫痪,24小时内未响应修复需求;

• 小区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主干道,物业未及时引导、清理。

维权方式

• 收集物业服务不达标证据(照片、视频、业主反馈记录),要求物业限期整改;

• 整改后仍未达标的,可按服务质量比例拒交对应物业费,或向住建部门申请减免物业费;

• 若物业以业主拒交物业费为由实施暴力催费,直接按第一种情况维权。

总结:依法维权,让物业回归服务本质

2026年4月起的物业新规,核心是重塑业主与物业的关系——物业是服务者,不是管理者;业主是小区主人,不是被管理对象。

面对物业的违规行为,业主不必忍气吞声,要牢记“留证、警告、投诉”三步维权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每一次合法的“拒绝”,都是在推动物业行业回归服务本质,让小区真正成为业主的安心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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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读者参考,具体以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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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42、944、949条

2. 2026年3月住建部《关于规范物业公共收益管理的通知》

3. 2026年4月实施《住宅物业服务规范》

4. 郑州、苏州、北京、杭州等地物业违规处罚官方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