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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江苏省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扬州仪征经济开发区招商局金陵船舶(江苏)有限公司“8·5”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25年8月5日,仪征经济开发区招商局金陵船舶(江苏)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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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认定,扬州仪征经济开发区招商局金陵船舶(江苏)有限公司“8·5”火灾事故是一起外包单位未经审批违章动火,生产经营单位未充分辨识作业现场安全风险,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行业部门安全监管和属地安全管理不严格,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01

事情发生经过

8月5日上午,正翔公司员工满某伟以“罐舱太热”为由拒绝进入罐舱作业,正翔公司现场负责人贺某彬遂临时安排员工和某海顶替满某伟,与刘某旭共同进入罐舱作业。

当日14时许,和某海、刘某旭进入罐舱,准备对罐舱三层中间检修平台第10根立柱进行焊接校正。因气割枪未通气,刘某旭遂离开罐舱至五甲板接气,留下和某海一人在作业位置。

14时36分许气体接通,和某海在监护人未在场的情况下开始焊接,约2-3分钟后,发现左侧LNG储罐右后吊耳北侧有火光,随即用手(戴焊工手套)拍打灭火。正上方TCS检修平台的贺某彬发现火光后,将一具干粉灭火器递给和某海,和某海使用灭火器灭火未果,火势进一步扩大。其他作业人员相继发现火情,陆续撤离作业现场。由于罐舱内部结构复杂,施工脚手架和舱层交错,友谊公司员工陈某建和同景公司员工张某东、史某呵、魏某民、王某罕、李某忠、沈某领等7人未及时撤离而被困。

14时43分,江苏金陵公司项目主管刘某林得知火情后,报告项目经理褚某海。

14时44分,褚某海先后向安环部护船组长赵某骧、生产管理部部长陈某荣、安环部部长赵某军和安全总监杨某杰通报情况。

15时02分,杨某杰拨打119电话报警。

02

事情直接原因

正翔公司现场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动火人员焊接作业时掉落的焊渣引燃储罐表面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火势蔓延快,大量高温有毒浓烟(主要是HCN和CO)迅速充满整个罐舱,导致同景公司和友谊公司共7人被困,最终造成3人中毒窒息死亡。

03

事情间接原因

1.违章组织动火作业。8月5日,正翔公司未经有效申请违规组织动火作业,实际动火人员在未申请、无监护、未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的情况下,违章作业引发火灾。

2.动火作业管理不规范。江苏金陵公司未认真审核作业申请、未核对作业人员身份、未现场确认动火安全措施,对正翔公司代签行为失察,违规发放动火证。

3.应急处置措施不到位。江苏金陵公司对外包单位缺乏有效协调和管理,未针对性开展应急疏散演练,逃生路线设置不合理,发现火情后未及时报火警。

4.安全风险辨识不充分。船舶罐舱及压载舱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罐舱内部结构复杂,作业面狭窄,江苏金陵公司对罐舱内施工作业安全风险辨识不足,未充分辨识存在的火灾、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等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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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一时松,火灾一分钟

动火作业

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危险性

随意动火,“祸花”飞溅

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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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丨 中国消防 海口应急 湖北消防 随州 消 防

审核丨姜志清 陈荣亮

编辑 | 陈沈楠

- 厦门市消防救援局全媒体中心出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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