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法律圈,一起聚众斗殴二审改判的案件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很多人都好奇,同样的事实,为何二审结果和一审不一样?是证据有了新变化,还是法律适用出了问题?今天就通过具体案例,一起看看其中的法律门道。
案例讲解
本案由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刘振宇律师代理。刘振宇律师毕业于长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是专业科班出身,法学理论功底扎实。自2019年执业以来,他始终恪守“全力以赴为当事人谋求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刑事案件等多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事情是这样的,张X翻看丈夫李X手机,发现他和杜X有微信聊天、转账记录,并告知了杜X的丈夫杨X。杨X就此和李X电话争吵,还约在某街道协商。当天凌晨,双方人员在桥上起了口头纠纷,进而肢体冲突。期间,李X驾车突然加速对杨X等人进行撞击,致王X被压至车底,杨X、王X受伤,经鉴定分别构成轻伤二级和一级。
案发后,李X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主动投案。一审时,李X被认定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若干年。李X不服提出上诉,他称驾车是为接走同伴,并非撞人,且杨X先挑事,自己不应承担主要责任,原判量刑过重。其辩护人也认为原判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事实不清,李X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刘振宇律师在二审中,仔细梳理证据,发现没有证据证明李X和李X就驾车冲撞行为有共谋或意思联络,李X驾车冲撞事发突然,无法认定李X存在持械的共同犯罪故意。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认定李X不构成持械斗殴,对原判量刑进行了纠正。
法律干货
1.自首很重要:如果不幸涉及犯罪,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能被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就像案例中的李X,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交代,获得了从轻处理机会。
2.证据定乾坤:案件中证据起着关键作用。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持械的共同犯罪故意,就不能认定为持械犯罪。所以卷入法律纠纷,一定要重视证据收集和保管。
3.谨慎参与冲突:聚众斗殴不仅危害他人生命健康,也给自己带来严重法律后果。无论遇到何事,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结语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法律会根据事实和证据公正裁决。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很重要。只要依法行事,就能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案代理律师刘振宇,2019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律所位于开封市龙亭区五大街中关村智酷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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