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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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印发《眉山市生态环境领域支持“两新”融合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八条措施(试行)》,积极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试行措施自文件下发当日起正式实施,试行期限暂定为两年。

优化中试项目环评审批。对新能源新材料、生物药品制造研发等环境影响风险小的中试项目实行环评承诺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中试基地内集中布局的中试项目实施“打捆”审批。实施环评审批试点改革,豁免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类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

提速辐射项目审批。全程线上办理辐射项目环评审批。实行辐射安全许可证分级预警提示,24小时办结变更、遗失补办等事项。

探索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对生产工艺相对单一、环境影响较小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在企业自愿申请基础上,实行“两证”同步审批核发。

高效统筹总量指标。统筹调配污染物总量指标,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类重大项目需求。涉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由双倍替代调整为等量替代。对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01吨的建设项目,免予提交总量指标来源说明。

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全面推广“执法e线通”政企联络平台,落实线上预警、预约帮扶,组织专家团队常态化开展“环保门诊”,深化“小过不罚”,不计入企业信用评价计分范畴,精准高效帮扶高质量发展企业。

优化分级分类监管。将符合条件企业尽数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进一步扩大非现场监管覆盖面。全面落实“综合查一次”“天府入企码”等制度,对长期守法记录良好、环境风险低的企业,适当降低现场检查频次,营造规范有序、审慎包容的执法监管环境。

推进危废管理降本增效。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白名单”,简化跨省转移处置审批程序。支持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试点单位为小微企业、中试项目提供危险废物收集以及延伸服务,降低环境治理成本。

帮扶指导污染防治。支持申报污染防治先进技术、先进环保技术设备,推进至少50户企业申报绩效评级,为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最高300万元/年的财政贴息补助。对低环境风险排污口实施简化分析论证。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动打通生态环境服务产业创新的堵点难点,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为全市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注入强劲绿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