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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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都·湾财社
据南都·湾财社,香港卫生署表示,4月30日起,香港将禁止任何人在公众场所持有电子烟、加热烟和草本烟。消费者即使只是随身携带没有吸食,同样违法,一旦被查获,最低罚款3000港元,最高可被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香港卫生署同时明确,新规没有过渡期,也没有“首违免罚”。
处罚按数量分档,最高监禁6个月
根据香港《2025年控烟法例(修订)条例》,任何人如吸用或携带已启动的另类吸烟产品(如电子烟、草本烟和加热烟),推定为管有,从2026年4月30日起在公众地方管有另类烟用物质,按管有数量分为两档:
其中,对持有不多于5个烟弹、5毫升烟油、100支加热烟支或100卷草本烟的,卫生署控烟酒办会向违法者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罚款3000港元。如果当事人未能或拒绝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故意妨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等,控烟酒办督察可能会以传票形式检控,最高可被罚1万港元。
如果数量多于上述标准,将以检控形式处理,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此外,法院亦有权命令违例者缴付因收集、化验或检查有关产品所产生的费用及开支。
图据香港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
据悉,公共场所包括街道,商场,公园,以及一般住宅大厦或办公大楼的共用部分如大厅,电梯,走廊,目前唯一能合法管有的范围仅限于私人住宅内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执法过程中不会事先警告。若有人在禁烟区吸食另类吸烟产品,会同时因“在禁烟区吸烟”和“在公众地方管有另类烟”,被发出两张定额罚款通知。
赴港游客请注意:没有过渡期,没有首次免罚
对于大量赴港游客而言,新规同样息息相关。香港卫生署明确,4月30日起即严格执法,没有设置过渡期,也不存在“首次违规先警告、后罚款”的教育机制。对于访港旅客会一视同仁,不会因为游客身份而豁免。
对于赴港旅客,4月30日条例生效前,控烟酒督察在主要旅游景点、入境口岸及主要商业区展开为期四周的宣传活动,包括制作“一图看清”宣传单张,在口岸及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客咨询中心展示和派发,同时与航空公司沟通,在机上广播中加入新措施信息。
卫生署还提醒,旅客若想戒烟或弃置手中的另类烟产品,可于4月1日至29日期间,前往博爱医院、东华三院等机构下设的四家戒烟诊所,现场设有弃置箱,并可同步接受戒烟服务。
微信编辑| 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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