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年》一剧广受好评,充分彰显了和平非攻乃民心所向。然而,仍偶有论者沿袭传统观念,批评钱俶为“投降派”,或至多视其为“识时务之俊杰”,认为纳土归宋乃无奈之举。实则不然,钱俶之举有其内在合理逻辑。从吴越国内部观之,可从两个角度理解这一决策:其一,吴越国具有“志在顺天”的内在自觉;其二,吴越国清晰自居为“地方政权”,并有一以贯之的实践。
吴越国有“志在顺天”的内在自觉
吴越国自钱镠始,便存在明确的“志在顺天”的自觉意识。“事大”因而成为其基本国策。“志在顺天”一语出自黄庭坚为钱镠所撰赞语,精准地揭示了钱镠归顺中原的自觉性。钱镠“不填西湖”的故事足资佐证。
据张岱《西湖梦寻·钱王祠》记载:钱镠欲扩建宫殿,有“望气者”建言:“若仅就旧基扩之,可保百年;若填半湖筑宫,国祚可延千年。”钱镠笑答:“焉有千年而其中不出真主者乎?奈何困吾民为!”终未填湖。后世多强调此举为爱民之德,实则更值得注意者,在于钱镠的自觉认知——“真主”终将出现。换言之,中国大一统的局面终将到来,吴越国亦必将融入新的统一大局。基于此,甚至可以说,吴越国主始终在等待统一之日的来临。
此种对大一统的认知,并非钱镠一人的“自觉”,而是一个时代的自觉。秦统一之后,东汉末年出现三百年大分裂,直至隋朝最终结束分裂局面。《剑桥中国史隋唐卷》高度评价隋文帝,认为这是自秦以后的再次统一。此次“再次统一”使统一观念深入人心,此后中国历史真正走上了大一统的道路。
五代十国为第二个大分裂时期,但历时不足百年。虽然政权林立,绝大多数十国君主并无统一“野心”,而采取静候中原大局的观望姿态。耶律德光退出中原时,南唐皇帝李璟对是否出兵中原犹豫不决,便是典型例证。作为南方最强大的政权,南唐虽有心拓土,却只敢对楚、闽等小国用兵,不敢北伐,除了实力不足,更在于信心不够。
南方各政权“野心”不强,多存割据一方之心,静待真主。但其姿态多为无奈、被动,甚至伴随着末世心态。如闽国、南汉、马楚等统治阶层中昏君暴君层出不穷,恐与此心态不无关系。相比之下,钱镠及其后继者虽非全无瑕疵,但表现最为正常、心态最为平和。这应归因于吴越国诸王一致的“顺天”“事大”之自觉选择,因而少了许多悲观无奈。
在行为上,吴越国始终尊奉中原政权,从未懈怠,礼仪尊崇之外,更具体地体现为纳贡。《旧五代史》载:“(吴越国)每来扬帆越海,贡奉无阙,故中朝亦以此善之。”双方基本维持着友好和谐的君臣关系。最后一次“纳土”之举,可视为此前一次次“纳贡”的自然延续与最终高潮,顺畅而合乎逻辑。据载,纳土决定传回吴越国内时,亡国之悲少见,军民欣喜之情却甚为普遍,可见“顺天”认知已深入人心。
吴越国自居“地方政权”的定位及表现
吴越国诸王既有“顺天”之自觉,其自我定位亦十分清晰,即“一方诸侯”。诸侯之上尚有天子,吴越国与中原政权之间存在明确的君臣关系。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吴越政权的性质,将其与其他诸国做更精细的区分。
学界及公众通常将“十国”统称为“割据势力”或“割据政权”,此提法值得商榷。所谓“割据”,应具备三个特征:一是从和平走向动乱;二是主观上有离心倾向;三是政治上有独立姿态,甚至擅自称王称帝。首先,十国历史进程与唐代藩镇割据相反,乃是从乱到治的过程。唐末乱世中,南方逐渐形成局部统一,出现了吴(南唐)、吴越、闽、蜀等政权,地区逐步稳定。其次,这些政权虽具独立性,但南唐、前后蜀等称帝者确属割据,而吴越国则始终称臣于中原,以“善事中国”为国策。
吴越国诸王统治国内的法理依据,正是来自中原朝廷的任命。其国内统治体制颇为复杂:钱镠身兼“吴越国王”(下设丞相系统)、“天下兵马大元帅”(下设元帅府系统)、“镇海、镇东节度使”(下设两军系统)等多重头衔,这些头衔均系从中原王朝一次次获得。每次中原改朝换代或新皇登基,均需重新任命,这实为君臣之间重新订立“契约”,赋予了吴越国统治的合法性。因此,从法理上说,吴越国与中原政权的关系,恰如统一时代的地方政权与中央的关系,是上下关系、君臣关系。就此而言,吴越国是“地方政权”,而非“割据政权”。
尤为值得注意者,后周与北宋多次出兵南唐,均下旨令吴越国出兵夹攻。南唐曾以“唇亡齿寒”之喻劝吴越结盟,但钱俶每次皆听命出兵,并最终取得常州、润州。若将吴越国视为独立国家,则难免“唇亡齿寒”之讥;但若以地方政权视之,则吴越国自然不能违抗朝命。钱俶对此政治逻辑了然于心。将钱俶出兵夹攻南唐与后来入朝开封之举合而观之,可见其政治逻辑一致:钱俶清醒意识到统一的历史大势已经来临,早已做好纳土归宋的打算。
基于以上理由,将吴越国与曾称帝的吴、蜀等并列为“割据政权”并不合理。吴越国更应被视为五代中原王朝的“地方政权”。同理,十国中的南平、马楚亦应视为“地方政权”而非“割据政权”。这一认知恰与《旧五代史》中的“僭伪”与“世袭”两大分类相合。宋初修纂《旧五代史》时,将十国中曾称帝者归入《僭伪列传》,而将较为恭顺的南平、楚、吴越等归入《世袭列传》。《世袭列传》论赞部分有史臣曰:“惟钱氏之守杭、越,逾八十年,盖事大勤王之节,与荆楚、湖湘不侔矣。”在恭顺者行列中,吴越亦遥遥领先,此乃宋初人对十国政治的盖棺定论。
总之,纳土归宋之举,本质上是吴越国顺应历史潮流的结果。所谓“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从中国大历史的视角看,纳土归宋为整个中国历史上的所谓“分裂期”画上了句号——这正是纳土归宋的深刻内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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