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6日,河北唐山的赵香斌老人去菜市场买菜,被黄淑芬驾驶的逆行车辆撞倒,黄淑芬当时陪同老人前往医院,垫付了几万元医药费,口头上承诺会负责到底,但谁也没料到,这个人表面热心帮忙,私下却开始转移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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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一个月时间,黄淑芬和丈夫就办了离婚手续,协议上写得很清楚,她选择净身出户,把房子、存款和车子都转给了女儿刘明月,这些操作都在法院判决之前完成了,其实黄淑芬并不是没有钱,而是提前做好了准备,把财产都转移到女儿名下,这样一来等到判决下来时,她就成了一个名义上没有资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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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法院判决她赔偿93.5万元,扣除已支付的7.6万元,还剩下85.9万元需要支付,她却直接不认账,声称自己"没钱",甚至当着记者面说:"我人品就是有问题。"这句话听起来刺耳,更让人不舒服的是,她其实有稳定收入来源,以前在保险公司担任管理岗位,月薪超过一万元,退休后养老金照常发放,生活完全没受影响,所谓的"穷困"全是装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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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冻结了她的佣金账户,让她拘留了十五天,还把她列入失信名单,但她表现得毫不在乎,说她不坐飞机不出国不消费,就算被当成老赖也无所谓,这种态度其实挺笃定的,她觉得只要资产不在自己名下,法律就对她没办法。

2017年底,赵香斌因伤导致多器官衰竭去世,尸检报告指出死亡与车祸直接相关,2018年6月,黄淑芬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8个月,她提出上诉,但结果维持原判,出狱后,黄淑芬转而起诉赵香斌的儿子赵勇和律师,声称对方损害她的名誉,两轮官司均败诉,法院认定黄淑芬是在故意逃避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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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勇继续追查下去,他仔细核对银行流水、房产过户记录和微信转账截图,把证据都收集齐了,这些材料显示,女儿刘明月名下的资产,全是黄淑芬在判决前和执行过程中无偿转让过去的,这并非出于亲情赠送,而是明显的财产转移行为。

2025年2月,唐山一家法院一审判决撤销黄淑芬给女儿的44.9万元无偿转让行为,要求刘明月限期返还这笔钱,后来黄淑芬不服上诉,二审改判为40.27万,同时法院冻结了她的退休金账户,钱一到账就立即划走用于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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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法院没有把女儿列为被执行人,而是采用债权人撤销权这个法律工具,简单来说,就是不追加人,但直接把转移出去的钱退回来,这一招很关键,等于告诉大家别以为把财产塞给亲戚就能躲过去,法律认的是事实,不是名字。

黄淑芬现在还能领退休金,但每笔钱都可能被扣走,她当年盘算得很细,通过离婚、赠送财产和假装没钱这三步,以为能完全躲过去,结果十年下来,法院一步步揭开了她的掩护,有人觉得她手段狡猾,也有人认为判决来得太迟,好在钱最终没跑掉。

赵勇这些年一直跑法院、收集证据、记录账本,他不是为了争一口气,而是想让那笔该赔的钱,最后真的能交到应该得到它的人手里,黄淑芬可能没想到,她当年随手写下的离婚协议,后来会被一张张地推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