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警察自动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了更好地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永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于2026年4月17日零时起,启用电子警察自动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设备点位

1、桃城镇金龙城桃源路176号处

2、桃城镇金龙桃源路226号处

3、桃城镇金龙城桃源路120号处

4、桃城镇金龙城桃源路68号处

5、桃城镇金龙城桃源路35号处

6、桃城镇金龙城金龙街111号处

7、桃城镇金龙城金龙街103号处

8、桃城镇金龙城金龙街81号处

9、桃城镇金龙城金龙街2号处

10、桃城镇金龙城北门街236号处

11、桃城镇金龙城北门街30号处

12、桃城镇金龙城北门街6号处

13、桃城镇金龙城北门街77号处

14、桃城镇金龙城北门街117号处

15、岵山镇和塘东路78号处

16、岵山镇和塘东路86-18号处

17、岵山镇和塘东路岵山中心小学处

二、抓拍范围

以上路段电子警察自动抓拍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民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创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永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4月10日

来源:交警大队、永春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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