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的小瑶,患有轻微白化病,皮肤比别的孩子白一点,头发是金黄色的。
她的父亲姚某某,在微信群里说她是“瑕疵品”,说“孩子出事反而欣喜”,说要“消灭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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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父亲,真的动手了。
凌晨1点,他把女儿的头按进长江
2025年11月28日晚上,姚某某以“带孩子去爷爷奶奶家”为由,从妻子陈女士手中接走了小瑶。
当晚8点,陈女士视频通话,姚某某说女儿已经睡了,一切正常。
实际上,晚上10点,他往女儿嘴里塞了一块饼干哄住孩子,悄悄带下楼,上了一辆提前约好的商务车,直奔180公里外的武汉。
11月29日凌晨0点40分,父女俩到了武汉汉阳江滩。
姚某某先找了一个小桥旁边,想在那里动手,但怕有监控拍到他。于是他换了个地方——一片树木茂密、很隐蔽的浅滩。
凌晨1点,他把4岁的女儿强行按进水里。
他怕留下外伤被法医鉴定出是他杀,所以刻意控制按压的力度和时间。孩子大量呛水,昏迷过去。
然后,他把穿着羽绒服、已经浑身湿透的女儿,推到了离岸3米远的江心。
孩子在水里挣扎,他在岸上看着
小瑶在冰冷的江水里拼命挣扎。
姚某某沿着江边跟着走,冷冷地看着。
一直等到女儿彻底不动了,确认已经没有生命迹象,他才拿出手机报警。
“我女儿意外落水了!”他在电话里哭喊。
警察和救援人员赶到时,他跪在女儿遗体旁边做心肺复苏,表情悲痛欲绝。
一场提前5个月的预谋
姚某某为什么要杀自己的亲生女儿?
陈女士说,女儿只是轻微白化病,肤色偏白、头发金黄、视力稍微弱一点。不用吃药,不用特殊治疗,正常上幼儿园,活泼聪明,乖巧可爱。家里几乎没有因为这个病多花一分钱。
但姚某某“很反感”,多次表现出厌恶情绪。
2025年6月28日,姚某某通过支付宝花了60元,给4岁的女儿买了一份“小顽童”少儿意外险。身故保额20万。
他在警方的讯问笔录里承认:买保险就是为了杀人骗保。
从买保险到动手,他准备了整整5个月。
家属说他“精神异常”,孩子妈妈:他每一步都清醒得很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姚某某的家属提出他作案时精神状态异常,申请做司法精神病鉴定。
陈女士坚决不认同。
她说,姚某某从预谋、买保险、选异地作案、挑隐蔽地点、控制施暴不留外伤、伪装现场到冷静报警,每一步都逻辑清晰,完全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我的女儿才4岁,她没有做错任何事,却被亲生父亲推到冰冷的江水里活活溺死。”
陈女士的诉求只有一个:故意杀人罪,判处姚某某死刑,立即执行。
律师:情节特别严重,可能面临最严厉刑罚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分析说,这个案子核心在于:提前数月筹划、为女儿买意外险、以探亲名义接走孩子、连夜驱车异地作案、伪造意外落水现场意图骗保——这些行为显示出明确的杀人故意和周密计划。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亲生幼女下手,手段残忍,动机是骗取保险金,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影响恶劣——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可能面临最严厉的刑事处罚。
目前,司法精神病鉴定已经启动,结果尚未公布。
姚某某现羁押于武汉汉阳区看守所。
一个4岁的孩子,还没来得及长大,就被最该保护她的人,亲手推入了冰冷的江水。
20万,就是她在这个父亲眼里的全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