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一回 碎玉不碎

话说那一年的暮春,桃花落得像老天爷打了个喷嚏,把整座青弋江渡染得粉白一片。青弋江渡不是江,是个镇子,镇子也不大,从东头走到西头,一袋烟的工夫也就够了。可这地方邪门,出的尽是些痴男怨女,疯疯癫癫的,比那桃花瓣还多。镇口有棵老槐树,树底下常年坐着个算命的瞎老头,人称“摸骨仙”,据说是前清举人落魄了,一双眼睛虽然瞎了,手底下的功夫却比眼睛还毒。他摸过的人,骨头缝里藏着的命数,一五一十,从没出过岔子。

可这天,摸骨仙的手却抖了。

他面前坐着个十五六岁的姑娘,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蓝布衫子,袖口磨出了毛边,却洗得干干净净,连个褶子都熨得笔挺。姑娘的头发乌黑油亮,编成一条大辫子,辫梢系了根褪了色的红头绳,红得只剩一口气了。她的脸不算顶好看,鼻子是鼻子眼是眼,偏生嘴角微微上翘,像随时都在笑话这世上的事。最奇的是她那双眼睛,清清亮亮的,像山涧里的水,看一眼就觉得凉丝丝的,心里头那些腌臜念头全给洗掉了。

“大爷,您摸也摸了,倒是说句话呀。”姑娘歪着头,笑得露出一排糯米小牙。

摸骨仙的老手在她脑袋上停了半晌,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最后嚅嗫着吐出几个字:“姑娘,你这骨相……怪,实在怪。”

“怎么个怪法?”姑娘来了兴致,往前凑了凑。

摸骨仙压低了声音,像是怕被那老槐树听了去:“你这命,本是那通天的富贵,金枝玉叶的坯子,可偏偏——碎了一块。就像那上好的玉,偏偏摔了个口子,裂了,虽说不影响用,可到底不值钱了。婚姻上,更是乱成了一锅粥,桃花运旺得能烧房子,可哪一桩都修不成正果。你这一辈子,爱也爱了,恨也恨了,到头来怕是……”他住了嘴,没往下说。

姑娘倒不恼,反倒笑出了声:“大爷,您这话说了跟没说一样。这世上的人,哪个不是破罐子?只是有人摔得响些,有人摔得闷些罢了。”

摸骨仙一愣,继而摇头苦笑:“罢了罢了,老朽活了七十三年,头一回见你这样的。你且去吧,这卦钱我不要了。”

“那不成,”姑娘从袖子里摸出两个铜板,叮当扔在卦摊上,“您老也不容易,瞎着眼睛还得给人摸骨,万一摸到个癞痢头,那才是造孽呢。”

说完她站起来,拍拍衣上的灰,大步流星地走了。摸骨仙坐在那里,手指头还在微微发颤,嘴里念叨了一句:“碎玉不碎,裂帛不裂,这丫头,怕是老天爷故意打了个盹,才让她投胎到这人间的。”

这姑娘姓什么叫什么?说起来也是个笑话。她爹姓甄,是个赶大车的,斗大的字不识一筐,偏偏给她取了个极雅致的名字——甄灵毓。这名字还是镇上私塾的赵老夫子给起的,说是“灵秀所钟,毓秀于天地”。可镇上的人哪管这个,都叫她“灵丫头”。她娘生她的时候难产,流了一盆的血,到底没扛过去。她爹甄大车又当爹又当娘,把她拉扯到七岁,自己也累倒了,临死前拉着赵老夫子的手说:“先生,这丫头就托给您了,别的不求,让她认几个字,将来别跟我似的,赶一辈子大车,连个媳妇都娶不上。”

赵老夫子抹了把泪,把灵毓接到家里,管吃管住,教她读书识字。灵丫头也争气,过目不忘,一本《诗经》翻了三遍就能倒背如流。赵老夫子逢人就夸:“我这辈子教了几十年的书,就没见过这样的,可惜了,可惜了,要是个男儿身,考个举人进士都不在话下。”言下之意,女孩子家再聪明又能怎样,终究是要嫁人的。

灵毓十三岁那年,赵老夫子也病故了。她一个人住在镇东头赵老夫子留下的两间破屋里,靠给人写信、抄书、绣花过日子。日子虽清苦,可灵毓生性豁达,从没见她愁眉苦脸过。她喜欢爬到镇后头的翠屏山上,坐在那块鹰嘴石上,看青弋江渡的全景。镇子不大,却五脏俱全,有茶馆、酒肆、布庄、药铺、棺材铺,还有一座破庙,供的是哪路神仙也搞不清了,香火早断了,倒成了野猫野狗的天下。

这天傍晚,灵毓又在鹰嘴石上坐着,手里拿着一卷《庄子》,看得入了迷。夕阳把整个镇子染成了金红色,炊烟袅袅地升起来,像是有人在天上放了几十根细线,要把人间的事儿都钓上去。她正看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句,忽然听见山下传来一阵嘈杂声,有马蹄声,有锣鼓声,还有鞭炮声,噼里啪啦的,像谁家娶媳妇。

灵毓收了书,眯着眼往下看。只见一队人马浩浩荡荡地进了镇子,打头的是一匹高头大马,马上坐着个年轻人,穿一身宝蓝色绸衫,腰系白玉带,头戴嵌宝紫金冠,生得面如冠玉,目若朗星,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贵气。他身后跟着七八辆马车,车上装满了箱笼,沉甸甸的,把车轱辘都压得咯吱咯吱响。再后面是二三十个仆从,有男有女,穿戴都比镇上的人体面。

“好大的排场。”灵毓嘟囔了一句,又把眼睛移到那年轻人脸上。这一看不要紧,她心里咯噔了一下。那人的眉眼,她总觉得在哪里见过,可搜肠刮肚也想不起来。正琢磨呢,那年轻人像是感应到了什么,猛地抬头往翠屏山上看过来。两人的目光隔着半座山撞上了,灵毓倒也不躲,反倒咧嘴笑了笑,心想:反正离这么远,他也看不见我笑。

谁知那年轻人也笑了,冲她这边微微点了点头,然后策马进了镇子。

灵毓心里犯了嘀咕:莫非他真看见了?隔着这么远,不可能啊。她又看了看自己坐的位置,四面都是树,只露出个脑袋来,就算眼神再好,也顶多看见个影子。这么一想,她也就释然了,拍拍屁股下山去了。

可她不知道的是,那年轻人不是看见了她,而是闻着了她。这话说出来谁信?可事实就是这样。那年轻人姓常,单名一个蘅字,是京城常家的二公子。常家是什么人家?那是开国时候封的侯爵,世袭罔替,传到常蘅他爹常维信这一辈,已经是第五代了。常维信现任兵部侍郎,正三品的官,在京城里也是说得上话的人物。常蘅是嫡出的次子,上头有个哥哥常荻,在翰林院做编修,下头有个妹妹常薇,去年刚嫁给了户部尚书的侄子。

常蘅这个人,说起来也是个异数。生在侯门,长在锦绣堆里,偏偏不喜欢那些纨绔子弟的勾当。别人斗鸡走狗、狎妓豪赌,他却一头扎进了古玩字画堆里,尤其痴迷金石碑帖,十五岁就在京城古玩行里闯出了名头,人称“小常爷”。他爹常维信恨得牙痒痒,骂他玩物丧志,可骂归骂,这儿子聪明绝顶,读书也读得好,十六岁就中了举人,要不是他爹拦着,怕他锋芒太露,十八岁那年就要进京会试了。

这次常蘅到青弋江渡来,是听说了这边有个老秀才家里藏了一方秦代的铜镜,上面刻着四十九个字的铭文,据说是李斯的手笔。他二话不说,带了几个随从就出了京,一路晓行夜宿,走了半个月才到。可到了地方一问,那老秀才三年前就过世了,铜镜被他的败家儿子卖给了当铺,当铺又转手卖给了南边的商人,早不知去向了。

常蘅白跑了一趟,心里难免不快。他的贴身小厮墨香看出了主子的心思,就撺掇他在青弋江渡多住两天,说是这边风景好,又有温泉,权当散散心。常蘅一想也是,反正出来一趟不容易,回去又要被他爹念叨,不如在这小镇上住几日,清净清净。

他们在镇上最好的客栈“悦来居”安顿下来。说是最好的客栈,其实也就五间上房,一个院子,院子里有棵石榴树,花开得正艳,像一团团火。常蘅住进东厢房,推开窗就能看见远处的翠屏山。傍晚时分,他倚在窗前看山景,忽然一阵山风吹来,带着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香气。那香气不是花香,不是草香,也不是脂粉香,倒像是新翻的泥土混着松针的味道,又像是雨后的青石板路面上蒸腾起来的那种气息,干净、清冽,让人精神一振。

常蘅深深吸了一口气,竟觉得胸中块垒消了大半。他顺着风来的方向看去,只见翠屏山上那块鹰嘴石上,隐约坐着个人影。他笑了笑,冲那边点了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至于那人看不看得见,他倒不在意。

墨香端了茶进来,见他主子对着窗外傻笑,忍不住问:“二爷,您看什么呢?”

“没什么,”常蘅收回目光,端起茶盏抿了一口,“墨香,你去打听打听,这镇上有没有什么好玩的地方,或者什么有趣的人物。”

墨香答应着去了。一个时辰后,他气喘吁吁地跑回来,脸上的表情像是见了鬼:“二爷,您猜怎么着?这镇上还真有个奇人!”

“哦?怎么个奇法?”

“是个丫头,姓甄,叫什么灵毓,今年十六了,父母双亡,一个人住。听说她三岁能认字,五岁能作诗,七岁就开始给赵老夫子代课了。这还不算,她还懂医理,会针灸,镇上谁有个头疼脑热的都找她。最奇的是,她还会相马!前街的王屠户买了匹瞎马,谁都说上当了,她过去看了看,说这马不是瞎,是眼睛里长了层膜,扎几针就好。王屠户不信,她就真拿了根银针在马眼睛边上扎了几下,你猜怎么着?那马当场就睁眼了!”

常蘅听得有趣,放下茶盏:“还有呢?”

“还有更奇的呢,”墨香喝了口茶,接着说,“听说她会说鸟语。有一回赵家的小孙子抓了只八哥,那八哥死活不肯学舌,灵丫头过去对着八哥叽叽咕咕说了一阵,那八哥立马就开口了,说的还是人话——‘赵家有傻蛋,赵家有傻蛋’!”

常蘅哈哈大笑起来:“有意思,真有意思。这丫头住哪里?明天我去会会她。”

墨香挠挠头:“听说就住在镇东头,赵老夫子留下的那两间破屋里。不过二爷,您要去可得换身衣裳,穿成这样去,怕是会把人家吓着。”

常蘅低头看看自己的穿戴,确实太招摇了,便吩咐墨香找一套素净些的衣裳来。

第二天一早,常蘅换了一身月白色的棉布长衫,头发用一根竹簪束了,看上去就是个清秀的书生模样。墨香跟在后头,两人沿着青石板路往镇东头走。青弋江渡的早晨是很美的,晨雾还没散尽,像是给整个镇子蒙了一层薄纱。早点铺子已经开了,卖豆腐脑的老刘头扯着嗓子吆喝:“豆——腐——脑——哎——”声音拖得老长,能传到三条街外去。有两只黄狗在巷口打架,打得难解难分,一只黑猫蹲在墙头看热闹,时不时喵一声,像是在给它们当裁判。

常蘅正走着,忽然听见前面传来一阵笑声,那笑声清脆得像山泉溅在石头上,又脆又甜。他循声看去,只见一个蓝衣姑娘蹲在巷子口,手里拿着一根草棍,正逗弄一只瘸腿的野猫。那野猫瘦得皮包骨头,一条后腿拖在地上,可精神头却足得很,两只眼睛绿莹莹的,死死盯着那根草棍,时不时伸出爪子去扑。

“别急别急,”那姑娘声音软软的,像在哄孩子,“你得先让我看看你的腿,不然这辈子都好不了啦。”

野猫像是听懂了,居然乖乖趴下来,把那条瘸腿伸到姑娘面前。姑娘轻轻捏了捏猫腿,又摸了摸骨头,从袖子里掏出一块碎布,又拿出一个小瓷瓶,倒了些药粉在布上,仔仔细细地给猫包扎起来。那猫一动不动,连叫都没叫一声,看得常蘅目瞪口呆。

“好了,”姑娘拍拍手站起来,“三天别乱跑,我再来给你换药。”

野猫喵了一声,拖着那条包扎好的腿,一瘸一拐地走了。走了几步还回头看了一眼,那眼神里居然有几分感激。

常蘅看得出了神,等那姑娘转过身来,他才发现这就是昨天在鹰嘴石上看到的那个人影。近处看,姑娘的脸更显得生动,眉梢眼角全是灵气,尤其是那对眼睛,亮得不像话,像是把天上的星星都摘下来镶进去了。

姑娘看见他,先是一愣,然后笑了:“你是外乡来的吧?”

常蘅抱拳道:“正是,在下姓常,单名一个蘅字,从京城来,昨日刚到贵地。”

“哦,常公子,”姑娘点点头,“来找什么人的?”

“本来是来找一面铜镜的,可惜来迟了一步,已经被人买走了。”

“可是方秀才家里那面秦镜?”

常蘅一惊:“姑娘怎么知道?”

姑娘笑起来,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这镇上就这么大点地方,谁家有什么事我不知道?方秀才那面铜镜,五年前就被他儿子偷出去卖了,卖了二十两银子,全输在了赌桌上。你要是早来五年,兴许还能见着。”

常蘅叹了口气,颇有些怅然。姑娘见他这样,忽然说了一句:“不过你也别灰心,那面铜镜上的铭文,我抄了一份,你要不要看看?”

常蘅这下不是吃惊了,简直是震撼:“你抄了?你怎么会去抄那铭文?”

姑娘一边往巷子里走,一边漫不经心地说:“方秀才活着的时候,常让我去给他抄书。那面铜镜他宝贝得很,谁都不让碰,有一回他高兴了,让我看了一眼。我觉得那上面的字好看,就照着描了一份。后来方秀才死了,我怕那铭文也跟着没了,就多描了几份,送给镇上的几个读书人,好歹留个念想。”

常蘅跟在后面,心里翻江倒海。一个乡下丫头,居然有这等见识、这等心肠,简直匪夷所思。他越想越觉得这姑娘不简单,便打定主意要多待几天,好好结交一番。

姑娘的家到了。说是家,其实就是两间土坯房,墙皮剥落了好几处,露出里面的黄泥和稻草。屋顶的瓦片也缺了不少,用几块油毡补着,风一吹呼啦啦地响。可院子却收拾得干干净净,墙角种了一丛翠竹,竹下摆了一张石桌两个石凳,桌上放着一把茶壶两个茶杯,茶壶里的茶还是热的,冒着袅袅的热气。

姑娘推开木门,回头冲常蘅一笑:“寒舍简陋,常公子别嫌弃。进来坐吧,我去找那份铭文给你。”

常蘅进了院子,在石凳上坐下,环顾四周,心里忽然生出一种奇异的感觉。这地方虽破,可处处透着一种说不出的雅致。那丛竹子修剪得恰到好处,不多不少,刚好挡住了西晒的太阳。石桌上一把粗陶茶壶,壶身上却刻着一行小字:“且吃茶去”,笔力遒劲,竟是颜真卿的笔意。他拿起茶壶仔细看了看,那行字不是印上去的,是手工刻的,刀法老辣,非一日之功。

姑娘从屋里出来,手里拿着几张发黄的纸,递给他:“喏,就是这个,你看看对不对。”

常蘅接过来一看,差点没从石凳上跳起来。那铭文他虽然没有亲眼见过,但据他所知,秦镜上的铭文应当是四十九个古篆字,内容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的一段诏书。可姑娘抄的这份,却有五十三个字,多了四个字不说,字形也与已知的秦篆有微妙的不同。如果这份抄录是真的,那就意味着方秀才那面铜镜上的铭文,比任何已知的秦镜铭文都要完整,甚至有可能改写秦代书法史!

他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又一遍,越看越激动,手都在发抖。姑娘坐在对面,托着腮看他,嘴角挂着笑,像在看一个孩子拆礼物。

“姑娘,”常蘅好不容易平复了心情,抬起头来,“这份铭文,你能确定一字不差吗?”

“确定,”姑娘点点头,“我描了三遍,又跟方秀才对了两遍,每一个字都是对的。方秀才说,这面铜镜是他祖上传下来的,他太爷爷是乾隆年间的金石大家,亲笔考证过这铭文的真伪。”

常蘅深深吸了一口气,站起身来,对着姑娘深深一揖:“姑娘大恩,常某没齿难忘。这份铭文,对金石学来说,简直是无价之宝。”

姑娘被他这一揖弄得有点不好意思,摆了摆手:“行了行了,不就是一张破纸嘛,你用得着这样?再说了,我又不是给你的,是借你看看,看完还得还我。”

常蘅一愣,继而哈哈大笑:“好好好,借看看,借看看。那姑娘能不能容我在镇上多住几日,好生研究研究这铭文?”

“那是你的事,跟我有什么关系?”姑娘嘴上这么说,眼睛里却闪过一丝狡黠的笑意,“不过你要是真想研究,我劝你去找镇西头的齐木匠,他手上有方秀才留下的铜镜拓片,比我这抄本还全。”

常蘅又是一惊:“还有拓片?那齐木匠是什么人?”

“齐木匠是个木匠,”姑娘站起来,拍了拍裙子上的灰,“不过他也是方秀才的学生,跟方秀才学了二十年的金石,功夫比方秀才还深。只是他不喜欢张扬,宁愿做个木匠,自在逍遥。”

常蘅心里暗暗称奇,这个小镇上卧虎藏龙,一个比一个怪。他正要再问,忽然听见巷子里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胖大婶气喘吁吁地跑进来,一把抓住姑娘的胳膊:“灵丫头!灵丫头!你快去看看,我家老头子又犯病了,这回怕是真不行了!”

姑娘脸色一变,抓起石桌上的一个小布包,里面装着她那些银针和药瓶,对常蘅说了句“你自便”,就跟着胖大婶跑了出去。

常蘅站在院子里,手里握着那份铭文抄本,看着姑娘远去的背影,心里忽然涌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那滋味像是喝了一杯陈年的老酒,入口绵软,后劲却大得很,烧得他五脏六腑都热乎乎的。

墨香不知什么时候凑了过来,贼兮兮地笑:“二爷,这丫头怎么样?”

常蘅瞪了他一眼:“什么怎么样?少胡说八道。”

墨香吐了吐舌头,不敢再说了。

可常蘅心里清楚,这个叫甄灵毓的姑娘,已经像一根刺一样扎进了他心里,拔不出来了。

第二回 酒醉桃花

常蘅在青弋江渡一住就是半个月。墨香天天催他回去,说老爷在家肯定急坏了,二爷您再不回去,老爷怕是要派人来找了。常蘅嘴上答应着“明天就走,明天就走”,可到了明天又找出各种理由留下来。今天说齐木匠的拓片还没研究透,明天说灵丫头答应给他看一本方秀才的手稿,后天又说翠屏山上有种草药他要亲自去采。墨香心知肚明,自家主子是被那灵丫头勾了魂去了,可这话他又不敢明说,只能暗暗着急。

这半个月里,常蘅跟灵毓混得熟了。他发现这姑娘简直是个宝藏,你以为你挖到了底,可再往下挖一层,底下还有一层,永远挖不完。她读书极杂,从四书五经到稗官野史,从《本草纲目》到《天工开物》,没有她不看的。她写字也好,一手簪花小楷写得工工整整,可你若让她放开手脚写,那草书又狂得没边,笔走龙蛇,力透纸背,连常蘅这个从小在古玩堆里泡大的人都自愧不如。

最让常蘅佩服的是她的见识。有一回两人在翠屏山上闲聊,说到当今天下的局势,灵毓随口说了几句:“北边的鞑子今年秋天怕是要闹事,南边去年闹了水灾,朝廷的赈灾银子被贪了七成,今年要是再闹灾,怕是要出乱子。你爹在兵部当侍郎,这些事他比谁都清楚,你回去问问他,看我说的对不对。”

常蘅听得目瞪口呆。一个深居简出的乡下丫头,怎么知道这些朝廷大事?灵毓看出了他的疑惑,笑着说:“你以为我天天待在这山上,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镇上的赵掌柜的儿子在京城做买卖,每个月都写信回来,信上什么都说。王屠户的侄子在边关当兵,去年回来探亲,喝醉了酒什么都往外倒。还有那些南来北往的客商,路过青弋江渡,总要在茶馆里歇歇脚,说些闲话。我把这些零碎的消息凑在一起,再往大了想想,天下的事也就八九不离十了。”

常蘅听完,半晌没说话。他想起京城里那些大家闺秀,每天只知道绣花、弹琴、吟风弄月,见了蚂蚁搬家都要惊呼半天,跟眼前的灵毓一比,简直像是两个物种。他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这念头太大胆了,他自己都被吓了一跳。

这天傍晚,灵毓说要带常蘅去个好地方。两人沿着翠屏山的小路往上走,走了大约两刻钟,到了一个山坳里。山坳不大,四面都是峭壁,只有一条窄窄的石缝可以进来。里面却别有洞天,有一小片平地,平地上长满了野桃树,此时正是暮春,桃花落了大半,剩下些残红挂在枝头,地上铺了厚厚一层花瓣,踩上去软绵绵的,像踩在云彩上。

平地中间有一眼温泉,水汽氤氲,带着一股硫磺的味道。温泉边上居然有一张石桌、两个石凳,石桌上刻着一副棋盘,棋盘上还有一盘没下完的残局,棋子是就地取材的黑白石子磨成的,圆润光滑,不知道摆了多少年了。

“这是什么地方?”常蘅惊叹道。

灵毓走到温泉边,蹲下来捧了一捧水,回头冲他笑:“我叫它桃花坞。以前方秀才活着的时候,常带我来这里泡脚。他说这里风水好,喝了这里的泉水能长命百岁。我试过,不好喝,一股鸡蛋的腥味。”

常蘅也蹲下来,伸手试了试水温,不冷不热刚刚好。他抬头看着满地的桃花瓣,又看看灵毓被水汽蒸得微红的脸颊,忽然想起了《诗经》里的句子:“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灵毓似乎感觉到了什么,低下头没说话。山坳里安静极了,只听得见温泉水咕嘟咕嘟冒泡的声音,还有远处传来的鸟叫声。一只蝴蝶飞过来,在两人之间绕了两圈,又飞走了。

“灵毓,”常蘅忽然开口,声音有些发紧,“我想跟你说件事。”

“什么事?”灵毓抬起头,那双清亮的眼睛看着他。

常蘅深吸一口气,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我爹前些日子来信,说要给我定一门亲事,是翰林院王学士家的千金。可我……我不想娶她。”

灵毓眨了眨眼:“那就不娶呗,你爹还能把你绑了去拜堂?”

“你不懂,”常蘅苦笑,“我们这样的人家,婚姻大事自己做不了主。我大哥的婚事是我爹做的主,我妹妹的婚事也是我爹做的主,轮到我了,自然也不例外。”

“那你跟我说这个干什么?”灵毓歪着头,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常蘅咬了咬牙,把心一横:“我想说的是,如果……如果我要娶的人不是王家的千金,而是……而是别人,你觉得我爹会答应吗?”

灵毓没说话,低下头去捡地上的花瓣,一片一片地捡,捡了满满一手心。

“灵毓,”常蘅伸手想去拉她的袖子,手伸到一半又缩回来了,“我知道我这么说太唐突了,我们才认识半个月,可我这半个月心里想的全是你。我回京城去,一闭上眼就是你坐在鹰嘴石上看书的样子,就是你给野猫包扎腿的样子,就是你趴在石桌上写字的模样。我……”

“行了行了,”灵毓忽然站起来,把手里的一把花瓣朝他脸上一扬,“你再说下去,这温泉就要被你烧开了。”

常蘅被花瓣糊了一脸,哭笑不得:“我这话是认真的,不是说着玩的。”

“我知道你是认真的,”灵毓背过身去,声音闷闷的,“可你知不知道,你这认真有多可笑?你是侯门公子,我是个赶大车的女儿,咱们俩之间隔着的,不是一条沟,是一条江,是长江!你游得过来吗?”

常蘅站起来,走到她身后,声音不大但很坚定:“游不过来我就搭桥,搭不了桥我就造船,造不了船我就把长江的水喝干了走过去。”

灵毓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转过身来看着他的眼睛:“你这话倒是有几分像戏文里的词儿。可戏文里的才子佳人,到了台下,有几个有好下场的?”

“那我们就做那个有好下场的。”

灵毓看着他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儿,最后叹了口气,摇摇头:“常蘅,你这个人哪,什么都好,就是太天真了。你以为这世上只有你喜欢我我喜欢你就够了?你爹娘那一关怎么过?京城的那些亲戚朋友怎么看我?就算这些都过了,你让我嫁到你们家去,整天跟那些太太小姐们周旋,我受得了吗?她们受得了我吗?”

常蘅被她说得哑口无言。他不是没想过这些,可他总觉得船到桥头自然直,只要两个人一条心,什么困难都能克服。可灵毓这么一说,他才意识到自己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

“不过,”灵毓话锋一转,眼珠转了转,“你说你爹要给你定王家千金的亲事,这个我倒是有个主意。”

“什么主意?”

灵毓凑近了些,压低声音说:“你就跟你爹说,你要先去考个进士回来,再谈婚事。你爹听了肯定高兴,觉得你终于肯上进了。等你考上了进士,身份不一样了,到时候再跟你爹提别的条件,底气也足些。”

常蘅愣住了。他没想到灵毓不但没有拒绝他,反而在给他出主意。他心里一阵狂喜,忍不住抓住了灵毓的手:“你的意思是……你答应了?”

灵毓把手抽回来,脸微微红了:“我什么时候答应了?我只是给你出个主意,让你别那么快被人捆了去拜堂。至于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常蘅还想再说什么,灵毓已经转身往外走了:“天快黑了,下山吧。明天你不是说要走吗?回去收拾收拾,别耽误了行程。”

常蘅跟在后面,心里五味杂陈。他明白灵毓的意思——她不是不喜欢他,只是她比他想得更远,看得更透。她知道自己嫁进侯门会面临什么,她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应付得来,所以她不肯轻易答应。她要给自己留后路,也要给他留后路。

下山的时候,月亮已经升起来了,清冷的月光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老长,一前一后,在青石板路上晃晃悠悠的,像两条不肯分开的鱼。

第二天一早,常蘅果然走了。灵毓没有去送他,她照常坐在鹰嘴石上看书,看的还是那本《庄子》,翻到“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一页,她把书合上了,望着那条渐渐远去的大路发了好一会儿呆。

墨香临走的时候,偷偷塞给她一封信,说是二爷写的,让她等他走远了再看。灵毓等那队人马消失在官道尽头,才拆开信。信纸上只有一句话:“明年桃花开时,我来娶你。”

灵毓看了三遍,把信折好,塞进袖子里,站起来拍拍裙子上的灰,下山去了。走到半山腰,她忽然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那条空荡荡的大路,嘴角翘了翘,不知道是笑还是叹气。

她不知道的是,这一别,就是三年。

第三回 风月无边

常蘅回到京城,像是换了个人。以前他整天泡在古玩铺子里,不是看碑帖就是赏字画,他爹常维信骂他“不务正业”,他只当耳旁风。可这回回来,他居然主动说要读书,要考进士,把常维信吓了一跳,以为儿子在路上摔了脑袋,摔出毛病来了。

“你说什么?你要考进士?”常维信端着茶碗的手都在抖,不是气的,是激动的。

“是,父亲。”常蘅规规矩矩地站着,一脸严肃,“儿子以前太不像话了,成天玩物丧志,辜负了父亲的期望。从今天起,儿子要发奋读书,明年秋天就进考场,给父亲争口气。”

常维信老泪纵横,差点没给祖宗牌位磕头。他当即拍板,把常蘅从东跨院挪到了后花园的静心斋,拨了两个书童专门伺候,每天除了读书不许干别的。至于王学士家的亲事,常蘅说等考完了再说,常维信也答应了——反正王家那边也不急,等儿子中了进士再提亲,面子上更好看。

可常维信不知道的是,他儿子每天晚上读书读到三更,读的不是四书五经,是灵毓写给他的信。常蘅走的时候,灵毓给了他一个布包,让他路上再看。他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叠厚厚的信纸,每一页都密密麻麻写满了字。不是情书,是灵毓这些年来读书的笔记和心得,从《周易》到《春秋》,从诸子百家到历代策论,旁征博引,见解独到。她在最后一页上写道:“这些是我替你攒的,考进士用得上。你底子好,把这些吃透了,不敢说一定中,但总比你自己闷着头瞎读强。”

常蘅捧着这叠纸,眼眶发热。他知道灵毓不是随随便便写的这些,她一定花了很多时间,费了很多心思,把方秀才和赵老夫子教给她的东西,加上自己的思考,一点一点地整理出来,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帮到他。这份情意,比那温泉边的桃花还要浓烈,可她却从来不说,只是默默地做着,像春雨润物,细无声。

常蘅发了狠地读书,白天跟着先生学,晚上就啃灵毓的笔记。他的底子本来就好,加上灵毓的笔记深入浅出,往往能点破他苦思多日不得其解的关节,进步神速。到第二年秋天会试的时候,他一举中了二甲第七名,赐进士出身,授翰林院庶吉士。

消息传到常府,阖府上下喜气洋洋。常维信大摆宴席,请了半个京城的同僚好友来喝酒。常蘅应付了一整天,好不容易挨到晚上宾客散尽,他一个人溜到后花园,对着月亮,掏出灵毓的那叠笔记,一页一页地翻着,心里想着:灵毓,我做到了,你看到了吗?

可他没有立刻去找灵毓。他还有一个心结没解开——他爹答应的那门亲事。虽然他一直拖着没提,可王学士那边已经催了好几次了,说王家的千金今年都十九了,再拖下去就成老姑娘了。常维信也觉得不好意思再拖了,就跟常蘅说,下个月就把亲事办了。

常蘅这回没有推脱,而是跟他爹说:“父亲,儿子有个不情之请。”

“说。”

“儿子想先去青弋江渡一趟,祭拜一位恩师。”

“什么恩师?”

常蘅就把赵老夫子教他读书的事说了一遍,当然隐去了灵毓的部分,只说赵老夫子对他有教导之恩,如今他中了进士,理应去坟前祭拜一番,以尽弟子之礼。

常维信想了想,觉得这也是应该的,就答应了,只让他快去快回,别耽误了婚事。

常蘅带着墨香,连夜出了京城,一路快马加鞭,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到青弋江渡。可到了地方,他却傻了眼。

灵毓不在。

那两间土坯房还在,可门上了锁,窗户也关得严严实实的,院子里那丛竹子倒是长得更高了,竹叶沙沙作响,像是在跟他说什么。他问了隔壁的胖大婶,胖大婶叹了口气说:“灵丫头啊,去年就走了。具体去了哪里她也不说,只说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这孩子从小就有主意,谁也拦不住她。”

常蘅又问:“她没留什么话吗?”

胖大婶想了想,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她说要是有人来找她,就把这个给他。我寻思着也没人来啊,就一直揣着。你倒来了,你是不是姓常?”

常蘅接过布包,手微微发抖。打开一看,里面是一面巴掌大的铜镜,镜面磨得锃亮,背面刻着四十九个古篆字——正是方秀才那面秦镜的铭文。铜镜旁边还有一封信,信封上写着“常蘅亲启”四个字,是灵毓的簪花小楷

他拆开信,灵毓的字迹映入眼帘:

“常蘅,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走了好几个月了。你别找我,找也找不到。我这辈子最怕的事就是被人拴住,像只鸟似的关在笼子里。你是好人,我知道,可你的那个世界,就像个金丝笼子,好看是好看,可我飞不惯。

那天在桃花坞,你说你要把长江的水喝干了走过来。我回去想了很久,觉得你这个人啊,真的太天真了。你以为考上了进士就能自己做主了吗?你以为你爹会答应你娶一个赶大车的女儿吗?你想想你那些亲戚朋友的嘴脸,想想你娘知道了会怎样。我不是怕她们,我只是觉得没必要。我活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去找那个不痛快?

所以我想了又想,还是走吧。趁我还没完全糊涂,趁我还能走得动。外面天大地大,哪里不能去?你不是说天下的事我都知道吗?那我就去亲眼看看,亲耳听听,比坐在鹰嘴石上瞎猜强多了。

那面铜镜送你了。你不是一直想要吗?方秀才的败家儿子把铜镜卖到了南边,我去年托人找到了,花了五十两银子赎回来的。你别嫌贵,那是我这些年攒的全部家当。就当是……就当是你我相识一场的纪念吧。

别来找我。你好好当你的官,好好娶你的王家千金,好好过你的日子。咱们两个人,本来就是两条路上的人,能走到一起走一段,已经是缘分了。剩下的路,各走各的吧。

保重。”

常蘅看完信,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一尊石像。墨香在旁边急得直搓手,小心翼翼地说:“二爷,您别太伤心了,灵姑娘她……”

“墨香,”常蘅忽然开口,声音出奇的平静,“你回京城跟我爹说,就说我在青弋江渡病了,要休养一阵子,婚事往后推推。”

“二爷!您这是要……”

“你别问那么多,”常蘅把信叠好,贴身收起来,“照我说的做就是了。”

墨香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敢再劝,叹了口气,骑马回京城去了。

常蘅在青弋江渡住了下来,住的就是灵毓住过的那两间破屋。他白天去桃花坞坐坐,晚上对着那面铜镜发呆。他一遍一遍地看那封信,每一个字都看了无数遍,看到最后,他忽然笑了,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他笑什么呢?他笑灵毓说她怕被拴住,可她分明已经把自己拴住了——用那五十两银子,用那面铜镜,用那些熬夜写成的笔记,用那个“明年桃花开时”的承诺。她嘴上说“各走各的”,可她给他留了信,留了铜镜,留了那么多的念想,分明就是舍不得他,分明就是希望他来找她。

“你这个傻丫头,”常蘅对着铜镜自言自语,“你以为你走了我就找不到你了?你太小看我了。”

他从灵毓的信里看出了端倪。灵毓说她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说要去亲眼看看天下的事。可一个孤身女子,能去哪里?她一定会去那些热闹的地方,去那些南来北往的客商云集的地方,因为只有在那种地方,她才能听到最多的消息,看到最多的世态。她会去那些大的码头、大的集市、大的庙会,她会混在人群里,像一个不起眼的石子掉进了河滩,可只要你认得她的样子,你就一定能从千万颗石子中把她捡出来。

常蘅开始画一幅画,画的不是山水,不是花鸟,而是一个人——一个穿着蓝布衫子、梳着大辫子、嘴角微微上翘的姑娘。他画了三天三夜,画了撕,撕了画,直到他觉得画上的人活了,那双清亮的眼睛正看着他笑,他才满意地收了笔。

他把画揣在怀里,锁了门,踏上了南下的路。

第四回 咫尺天涯

常蘅这一走,就是两年。他走遍了大江南北,从金陵到苏州,从扬州到杭州,从汉口到重庆,哪里有热闹的市集,他就往哪里去。他拿着灵毓的画,见人就问:“见过这个姑娘吗?”有的人摇摇头,有的人想了想说好像见过,可又说不上来在哪里。

有一回他在金陵的夫子庙,一个卖糖葫芦的老头看了画,说:“这姑娘我见过,去年在我这儿买过糖葫芦,还多给了我两个铜板,说我做的糖葫芦比京城的好吃。”常蘅大喜过望,追问那姑娘往哪个方向去了,老头指了指北边。常蘅又往北追,追到徐州,又有人说见过她,往西边去了。他追到西安,又有人说她往南边去了。就这样追来追去,追了一年多,始终差了那么一步。

墨香早就不跟他了,被他打发回京城去照顾家里。常蘅一个人,风餐露宿,胡子拉碴,身上的衣裳也破了,头发也长了,活像个叫花子。可他的眼睛还是亮的,像是心里烧着一把火,烧得他浑身滚烫,怎么都熄不了。

这天他到了武昌,住在江边的一个小客栈里。晚上睡不着,一个人走到江边去看月亮。长江水浩浩荡荡地往东流,月光洒在水面上,碎成了一万片银光。他站在江边,忽然想起灵毓说过的话:“咱们之间隔着的不是一条沟,是一条江,是长江!”他苦笑着自言自语:“长江我都喝了好几回了,也没见你回来。”

正说着,他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一阵笑声。那笑声清脆得像山泉溅在石头上,又脆又甜,就像两年前在青弋江渡的巷子里听到的一样。

他猛地转过身去。

月光下,一个穿着蓝布衫子的姑娘站在他身后三步远的地方,梳着一条大辫子,辫梢系了一根红头绳,嘴角微微上翘,那双清亮的眼睛正看着他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你这个傻子,”灵毓说,“我真的服了你了。”

常蘅站在那里,嘴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想说的太多太多了,多到他的嘴装不下,他的嗓子发不出声,他的眼泪替他先说了。

两个人在长江边上站了很久,谁也不说话,月亮在天上慢慢走,江水在地上哗哗流。最后是灵毓先开了口:“你追了我两年,就没什么话要说吗?”

常蘅擦了擦眼泪,从怀里掏出那幅画。画已经皱得不成样子了,边角都磨破了,可画上的人还在笑。

“灵毓,”他的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的,“你的笔记我都背下来了。四书五经,诸子百家,历代策论,倒背如流。我考上了进士,二甲第七名,翰林院庶吉士。你让我做的,我都做了。”

灵毓看着那幅皱巴巴的画,眼圈红了。她吸了吸鼻子,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些:“谁让你考那么好的?你考个三甲不就行了?考那么好,你爹更不会放你走了。”

“那你跟我走。”常蘅一把抓住她的手,这回没让她抽回去,“我们不回京城,我们去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你不是说外面天大地大吗?那我们就去外面,天大地大,哪里不能去?”

灵毓被他抓着,低着头不看他,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抬起头来。月光照在她脸上,常蘅看见她的眼睛里全是泪水,可嘴角还是翘着的。

“常蘅,”她说,“你这个人哪,真的太天真了。”

她顿了顿,声音轻得像江面上的风:“可这世上,大概也只有你这么天真的人了。”

常蘅笑了,笑得像个孩子。

那一夜,长江水照旧向东流,月亮照旧在天上走,只有岸边的两个人,把两年的思念和一千里的追寻,都化成了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

可故事到这里并没有结束。或者说,真正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第五回 红尘颠倒

常蘅和灵毓没有回京城,也没有去什么天涯海角。他们在武昌城外的珞珈山下租了几间屋子,开了一间小小的书肆,卖些旧书字画,也替人写信抄书。灵毓在门口挂了块木匾,上面写着四个大字——“碎玉书屋”。常蘅问她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她笑着说:“你不是说我是块碎了的玉吗?碎玉也是玉,总比瓦片强。”

书肆虽小,可灵毓经营得有声有色。她识货,眼力毒,什么书值什么价,什么字画是真迹什么的是赝品,一眼就能看穿。不到半年,方圆百里的人都知道了珞珈山下有个“碎玉书屋”,老板娘是个奇女子,老板是个读书人,两口子日子过得虽清苦,可恩恩爱爱的,羡煞旁人。

可好景不长。常蘅离家两年多的消息,终究还是传到了京城。常维信气得差点中风,派了家丁四处寻找,最后在武昌找到了他们。常维信亲自写了一封信来,措辞严厉到了极点:“逆子常蘅,罔顾人伦,私奔苟合,玷辱门楣。限你一月之内,速速回京,否则逐出家门,永不叙用!”

常蘅看了信,把信扔进了炉子里,当着灵毓的面说:“不回。”

灵毓从炉子里把信抢出来,已经烧了大半,只剩下一角,上面写着“永不叙用”四个字。她看了半晌,把那张纸角叠好,收进了袖子里。

“常蘅,”她说,“你还是回去吧。”

“你说什么?”

“我说你回去,”灵毓的声音很平静,“你爹说得对,你这样跟我在一起,算什么?没有名分,没有聘礼,没有花轿,没有拜堂,我们就这样不明不白地住在一起,传出去像什么话?”

常蘅急了:“灵毓,你知道我不在乎这些。名分不名分的,那些都是虚的。”

“我在乎。”灵毓看着他,眼神前所未有的认真,“我不是在乎那些虚名,我在乎的是你。你这样跟你爹闹翻了,将来怎么办?你是进士出身,有前程,有抱负,你真的甘心在这小书肆里待一辈子?你不想做点大事了?你忘了你读的那些书,写的那些策论,都白读了?”

常蘅被她说得愣住了。

“你回去,”灵毓走上前,伸手理了理他乱糟糟的头发,“跟你爹好好说。你就说,你在外面已经成了家了,娶的是个好人家的女儿,知书达理,温柔贤惠。你别提我是什么赶大车的女儿,你就说我是个秀才的女儿,父母双亡,家道中落,可人品是好的。你爹要是还不答应,你就跪着不起来,跪到他答应为止。”

常蘅看着她的眼睛,那双清亮的眼睛里没有泪,只有一种坚定的光。

“那你呢?”他问。

“我在这里等你,”灵毓笑了,笑得很轻很轻,“等你把你家里的事都摆平了,再来接我。我不急,我等得起。反正我这个人哪,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常蘅咬了咬牙,最终还是点了头。他收拾了行李,临走的时候,灵毓把那面铜镜塞到他手里:“带着它,见镜如见我。”

常蘅把铜镜揣在怀里,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转身上了北去的船。

这一别,又是两年。

常蘅回到京城,迎接他的是他爹的一顿暴打。常维信气得拿着鸡毛掸子追着他满院子跑,一边追一边骂:“我打死你这个不肖子!我打死你这个丢人现眼的东西!”常蘅也不躲,跪在地上挨打,一声不吭。

打完了,常蘅跪在他爹面前,把灵毓教他的那套说辞一字不差地说了一遍。常维信听了,火气消了大半,可还是板着脸说:“一个秀才的女儿,也配进我们常家的门?”

常蘅就跪着不起来,跪了一天一夜,跪到膝盖都肿了,常维信终于心软了。他叹了口气,把常蘅扶起来:“罢了罢了,你要是真喜欢那姑娘,就娶回来吧。不过不能是正妻,只能做妾。正妻的位置,还是得留给王家的千金。”

常蘅一听,又要跪下去,常维信一把拉住他:“你别得寸进尺!我答应让你纳她为妾,已经是天大的面子了。你要是再闹,我连这个都不答应!”

常蘅知道,这已经是极限了。他爹是侯门世家,能让一个秀才的女儿进门做妾,确实是破天荒的事。可他心里清楚,灵毓不会答应的。灵毓这个人,宁可做乡野的自由人,也不做侯门的小妾。她说过的话,常蘅每一个字都记得:“你让我嫁到你们家去,整天跟那些太太小姐们周旋,我受得了吗?”

常蘅不敢把这个消息告诉灵毓,他拖了又拖,拖了半年,实在拖不下去了,才写了一封信,把实情说了。信寄出去以后,他天天盼着回信,可等了三个月,什么也没等到。他又写了一封信,还是没有回音。他急了,亲自跑到武昌去看,可碎玉书屋已经关了门,灵毓又不见了。

邻居说,老板娘收到一封信以后,哭了整整一夜,第二天就把店门关了,一个人走了。走的时候什么都没带,就背了一个小包袱,包袱里装了什么没人知道。

常蘅站在关门的书肆前,手里捏着那面铜镜,铜镜上映出他的脸,胡子拉碴,眼眶通红,像条丧家之犬。

他忽然想起灵毓说过的一句话:“咱们两个人,本来就是两条路上的人,能走到一起走一段,已经是缘分了。剩下的路,各走各的吧。”

原来她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尾声 各走各路

又是三年。

常蘅到底还是娶了王家的千金。那是位温柔贤淑的大家闺秀,模样周正,性情和顺,对常蘅百依百顺。常蘅对她也不错,客客气气的,相敬如宾。可他的书房里,始终挂着那幅画——一个穿着蓝布衫子、梳着大辫子、嘴角微微上翘的姑娘。画已经很旧了,边角都磨破了,可画上的人还在笑。

王夫人看见了,问他是谁。他说:“一个朋友。”王夫人便不再问了。她知道丈夫心里有个人,可她不想知道那个人是谁。有些事,知道了反而不好。

常蘅后来官至四品,做过一任知府,两任道台,政绩平平,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他老了以后,辞了官,回到了青弋江渡,住进了灵毓住过的那两间破屋。他把破屋翻修了一下,在院子里又种了一丛竹子,在石桌上刻了一行字:“且吃茶去。”

每天傍晚,他都会爬到翠屏山上,坐在那块鹰嘴石上,看青弋江渡的全景。镇子变了很多,多了些新房子,少了些旧面孔,可那棵老槐树还在,摸骨仙的卦摊早就没了,据说摸骨仙也死了好几年了,死的时候身上只有两个铜板,跟他当年没收的那卦钱一个数。

常蘅八十三岁那年冬天,一场大雪把青弋江渡盖得严严实实。他坐在鹰嘴石上,雪落了他一身,他也不动,就那么坐着,看着白茫茫的天地发呆。

忽然,他看见山下一个蓝衣姑娘撑着油纸伞,沿着青石板路慢慢往上走。姑娘走得很慢,雪地上留下一串浅浅的脚印。她走到半山腰,忽然停下来,抬头往鹰嘴石上看过来。

常蘅使劲眨了眨眼,想看清楚些,可雪太大了,迷了他的眼。等他再睁开眼的时候,那个蓝衣姑娘已经不见了,只剩下白茫茫的雪,和雪地上那一串渐渐被覆盖的脚印。

他笑了笑,从怀里掏出那面铜镜,铜镜上落满了雪,他用手擦了擦,镜面上映出一张苍老的脸,和一双浑浊的眼睛。可在那双浑浊的眼睛里,他似乎又看见了那个梳着大辫子、嘴角微微上翘的姑娘,正歪着头看他,笑得露出一排糯米小牙。

“你这个傻子,”她好像在说,“我真的服了你了。”

常蘅把铜镜贴在胸口,闭上了眼睛。雪越下越大,把他裹成了一个雪人。

第二年春天,雪化了以后,人们在鹰嘴石上发现了一具老人的遗体。他靠坐在石头上,怀里抱着一面铜镜,脸上带着笑,像是睡着了一样。

镇上的老人说,这是常家的二爷,年轻时候在这里住过,后来走了,老了又回来了。年轻的后生们不认识他,围在旁边看热闹,叽叽喳喳地议论着。有个七八岁的小姑娘挤进人群,好奇地看着老人的脸,忽然说了一句:“这个老爷爷在笑呢,他是不是做了个好梦?”

没人回答她。

风吹过翠屏山,桃花瓣纷纷扬扬地落下来,落在老人身上,落在铜镜上,落在那串渐渐消失的脚印上。

远处,隐约有笑声传来,清脆得像山泉溅在石头上,又脆又甜,可仔细一听,又什么都没有了,只有风声,和花瓣落地的声音。

青弋江渡的人后来常说,镇上有过一个奇女子,姓甄,叫灵毓,是个赶大车的女儿,可她的见识比那些读了一辈子书的人还深。她去了哪里,没人知道。有人说她去了南边,有人说她出了海,也有人说她一直没走远,就藏在翠屏山上的桃花坞里,只是不愿意出来见人罢了。

摸骨仙当年说过的话,不知怎么又被人翻了出来:“这骨相,本是通天的富贵,金枝玉叶的坯子,可偏偏碎了一块。就像那上好的玉,偏偏摔了个口子,裂了,虽说不影响用,可到底不值钱了。”

可碎了的玉也是玉,碎了的光也是光。碎玉不碎,裂帛不裂,只不过换了个样子,在这红尘里滚了一遭,最后又回到了它该回的地方。

至于那个地方在哪里,恐怕只有桃花知道,只有风知道,只有那面铜镜知道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