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志明律师
刘德华在《天下无贼》电影里有一句经典台词:“开好车的就是好人吗?”这不,应验了。
4月11日,安徽合肥,一辆奥迪车加632元油后逃单,“车子是全黑的,感觉是故意的,挡得严严实实,已经报警了。”加油站工作人员称,加油工追了两次都没追上,632元是她自己付的,“等于是她4天工资。”
无独有偶,前两天还有一个类似新闻,不过,不是奥迪,是路虎:
4月9日,江西九江杭瑞高速涌泉服务区北加油站发生一起加油逃单事件。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白色路虎车SUV驶入加油站,全程佩戴口罩。在加了近500元汽油后,男子以“手机在车上用手机线上付款”为由,上车后驾车加速驶离,沿高速主线方向逃离。加油站工作人员追赶不及,随即报警。
奥迪、路虎,并肩前进,你出一个新闻,我出一个新闻。唉,品牌背锅,其实和品牌无关。
对该路虎司机,后警方发布通报:“2026年4月9日,有网络账号发布视频:一辆白色路虎越野车(浙AJ7102临)在杭瑞高速涌泉服务区加油后逃单。此行为引发媒体和网民关注。
经核查,驾驶员马某系二手车公司雇请的送车代驾,其为减少送车成本实施了逃单行为。4月10日19时,马某已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处理。
警方提醒:加油逃单违背诚信原则,更涉嫌违法。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法律,诚信消费。”
路虎司机原来是个装逼的——“二手车公司雇请的送车代驾”,代驾就有加油不给钱的特权了?刘德华说的不错,“开好车的就是好人吗?”不是。开好车和好人不是一回事。首先,开的好车不见得是自己的,其次,开的好车也不见得就是好人。
“昆山龙哥“开的是“好车”,是好人吗?典型坏人一个,最后被于海明捅死了。可见,开好车和好人是两码事,如果非要抬杠说”昆山龙哥“是好人,也不是不可以,“昆山龙哥”不惜以生命的代价推动了中国的正当防卫事业的进步,这个历史贡献无人与之比美。
路虎司机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目前我没看到警方的通报。笔者推测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或者敲诈勒索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路虎司机以“手机在车上用手机线上付款”为由,上车后驾车加速驶离,该行为纯粹说谎,系编造事实,虚构真相,涉嫌诈骗(或者抢夺),可处拘留。
再看奥迪司机逃单的新闻:加了632元油后逃单,“车子是全黑的,感觉是故意的,挡得严严实实”。这样的逃单行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的“抢夺”行为,同样应当予以拘留。笔者认为,该路虎司机和奥迪司机的治安责任应当是拘留+罚款。如此方能配得上和抑制此类违法行为。
非常欣慰的是,在我写文章过程中,逃单的奥迪车司机最新闻来了:
针对网传“一奥迪车在合肥加油后逃单”信息,经核查,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
2026年4月11日13时许,马某庆(男,21岁,外省人)驾驶一辆黑色奥迪轿车,途经包河区南淝河路一加油站加油后未付费驶离。4月12日7时许,马某庆被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目前,马某庆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马某庆,这个21岁的装逼犯终于付出了沉痛的代价,我倒是很好奇,他父母又是何方神圣,养出个这么光宗耀祖的儿子。喜大普奔,恶有恶报。天理昭彰,报应不爽。正如警方提醒:“加油逃单违背诚信原则,更涉嫌违法。”
如今社会,很多人爱慕虚荣到了登峰造极、数典忘祖的地步。买房了物业费交不起(动辄就叫嚷换物业),买车了油加不起(总抱怨油价高),把孩子送国外留学自己的养老保险交不起(凡事都中国的错)……
凡此种种的家伙,都不值得同情,看到这样的家伙非但不要同情他们,还得讽刺讽刺他们,狠狠踩他们一脚,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
最后还要深入说一点,如今二手车市场还是比较繁荣的,很多所谓的豪车十分之一价格就能买到了,这叫什么?装逼的前任车主遇上了装逼的后任车主。就这样的价格,还是前面贷款没还尽,又接上新贷款了。
记住,“开豪车≠有钱”, 理性购车,量力而行。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加油要给钱,逃单要拘留,这才是长久之计。
最后,再来一个最后,开好车的不见得是好人,有豪车的不见得真有钱。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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