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旅游行业
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
专项整治的公告
尊敬的游客、社会各界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大名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导游违规行为
1. 无证执业: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或导游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的行为。
2. 擅自变更行程:导游擅自增减旅游项目、变更接待计划或终止导游活动的行为。
3. 违规牟利:导游在执业过程中向游客兜售商品、索要小费,或与商家串通胁迫消费的行为。
4. 服务失范:导游服务态度恶劣,甚至对游客进行言语侮辱的行为。
5.虚假宣传:旅行社或导游在广告宣传中夸大旅游服务内容和质量,虚假承诺旅游行程安排的行为。
6.误导游客:旅行社对景点、住宿、餐饮等信息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游客报名参团的行为。
(二)旅行社及消费乱象
1. 强制消费:旅行社诱导、欺骗或强迫游客购物、参与付费游览项目的行为。
2. 合同违规:未签订正规旅游合同、擅自更改行程或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3. 非法经营:未取得旅行社资质非法揽客,或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虚假低价广告揽客的行为。
4. 其他旅游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若您遭遇上述问题,请通过以下渠道提供线索:
1. 24小时投诉热线:0310-6575006(全年无休)
2. 举报邮箱:dmwlsck@163.com(主题注明“旅游投诉”)
三、注意事项
为便于核查处置,提供线索时请尽量详细,注明违规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录音、合同、缴费记录、票据等),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反馈。您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温馨提示
1. 规范选择出行渠道:请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警惕微信群、短视频平台发布的超低价旅游广告,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2. 强化旅途安全意识:旅行途中注意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遵守景区安全规定,切勿擅自前往未开发、无安全保障区域。
3. 依法理性维权:如遇旅游纠纷,请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若遭遇导游违规、强制消费等情况,及时留存相关证据并立即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大名县将以“零容忍”态度严查旅游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优化旅游环境。欢迎广大居民、游客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公平、透明、安心的旅游市场环境!
大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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