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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朋友都知道,关于社保第六险长护险,我说的已经够多了。

今天,我试着从另一个角度,和大家再聊一聊长护险

从制度设计上看,长护险与医保是同一类机制,即强制性的风险分摊机制。

为什么必须要强制性?

如果改为自愿参加,风险越高的人越愿意参保,而风险越低的人,越倾向退出。

随着低风险人群不断离开,保险基金池的风险水平也在不断上升。

缴费费率只能被迫提高,而费率一旦提高,又会进一步挤出相对健康的人群。

最终的结果是,只剩下高风险人群了,费率高到难以承受,制度本身也难以维系。

正因如此,长护险的“强制缴纳”并不是可选项,而是这套制度能够运行的前提条件。

"长护险”讨论了将近10年,为什么会在现在的时间点全面推开呢?

直白说这不是福利的升级,而是几方压力同时倒逼的结果。

第一方,我国人口结构问题非常严峻。

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3.2亿,占比约23%,失能老年人保守估计超过3500万。

与此同时,我国家庭结构持续小型化,在”421"家庭中,两名成年子女要同时承担四位老人的照护责任。

在这种结构下,照护问题变成一个必须要制度化处理的社会问题。

第二方,医保体系的压力正在外溢。

2023年,我国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住院率接近50%,太吓人了。

大量失能老人因为缺乏照护资源,滞留在医院,形成“压床“现象。

不仅占用了宝贵的医疗资源,也对医保基金形成长期侵蚀。

而“长护险"的一个现实功能,就是把这部分“需要照护、但不需要治疗”的人群,从医疗体系中分流出去,转向社区和家庭照护。

从这个角度看,长护险更像是医保体系矛盾的一种"外部转移"。

第三,国家财政兜底能力在收缩,风险分担方式正在改变。

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政府具备较强的财政调配能力,很多社会风险可以通过政府直接兜底来缓冲。

随着土地财政进入下行周期,这种“兜底”模式难以为继。

目前的新路径是,通过制度设计,把风险分摊到个人、单位与政府之间,由全社会共同承担。

长护险的”多元筹资”结构,本质上正是这一变化的体现。

事儿就是这么个事儿。

只要是强制性的制度,本质上会变成“再分配”。

任何再分配都绕不开两个问题:

钱从哪里来,钱往哪里去。

我们先看长护险的“钱往哪里去”。

长护险的直接受益者,是被认定为”失能”的参保人。

长护险包括生活照护和医疗护理,不设起付线,职工报销70%,居民报销50%。

报销有上限,大致为各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这意味着各地区差异会非常明显。

长护险的潜在受益者,是这些失能老人的家庭。

在现实中,“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确很残酷。一位重度失能老人,会导致整个家庭陷入长期的”隐性贫困"。

“长护险”的作用,是把这部分的照护成本,从家庭内部部分转移到社会体系之中。

另外一个问题,长护险的“钱从哪里来”。

制度的承担结构很清晰:

在职职工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0.3%,退休人员个人承担0.15%,未就业城乡居民由个人与财政共同分担。

也就是说,今天在缴费的中青年群体是主要的出资方;已经进入失能阶段的老年群体,是主要的受益方。

这本质上是一种典型的代际转移再分配。

听起来,这是一个可以循环的制度安排。

但问题在于,我们现在出生人口减少,老龄化愈发严重,对应的缴费人口也在减少,而需要被照护的人口却在增加。

这就意味着,同样一套制度,要么提高缴费率,要么降低保障水平,要么依赖更多的财政补贴。

没有第四种选择。

这才是”长护险”真正的核心问题。

总之,“长护险"的落地,标志着老龄化的成本,开始通过制度安排在社会内部进行再分配。

老龄化的负担,以更制度化的方式,被分散转移到当下每一个人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