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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地委统一部署,地委巡察组从2026412日开始,对呼中宏伟镇党委开展为期30天的提级巡察。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地委第巡察组主要受理宏伟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辖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办理。

接访地址:呼中区呼中镇新北四道街61号(呼中区第一中学后院)宏伟镇人民政府(临时办公地点)104室

举报电话:0457-343621615774575860

接听时间: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00至17:30,

5月1日至5月5日放假,其他

末不休息。

寄信地址:大兴安岭A176号信箱,邮政编码165036

受理日期:412513日。

特此公告。

地委第巡察组

2026412

监制:孙剑波

三审:李振凯

二审:白 玉

一审:张 钊

供稿:宏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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