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中院的一个法官猥亵女性的事,大家看了吗?

说是某女士被审理她和丈夫离婚案的法官猥亵了。

涉事法官以有新证据需要她签字为由,将某女士叫到了办公室,在询问的过程中,多次对某女士动手脚、搂腰、抚摸敏感部位、强行搂抱、拉扯、亲吻脸颊等......

某女士出示给记者的录音中,有些内容挺炸裂的:

开庭的时候就看到你亮眼睛(漂亮)”;

“你真吸引人”“还害羞呢”;

“你同意的话我尽量考虑的多些”;

“你是不是嫌我老了”“我又不说,你考虑就对了”;

“你个子大了,漂亮多了,真的漂亮”

不敢想象,这是一个法官说出来的话,好像被下了“降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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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事的“炸裂”之处,已经不在于简单的“桃色风波”了,而是演绎成“神圣空间里里的权利霸凌”和“弱者自救的技术反杀”了。

录音里的那句“你同意的话,我尽量考虑的多一些”,是点睛之笔;

因为一旦坐实,就赤裸裸的揭示了司法裁断被标价,案件的胜负要用身体来换,这就不再是简单的骚扰了,而是利用权力进行掠夺了。

尤为讽刺的一点是:

事情发生在法官的办公室。

这地方本该是神圣的,讲理的、断是非的,可在爆料者的口中,却是利用公务设局,把公权力异化为私人狩猎的工具;

在受害者的叙事中,她的处理堪称“高阶维权范本”。

她没有与对方油腻纠缠,而是悄悄录音;

那16分钟的音频不仅仅是证据,更是她夺回话语权的关键武器。

真是好一出“美人心计”!

也正是这份“离奇”和“从容”的交织,才衍生出了诸多讨论。

有人说,普通人犯法污染的是水流,而执法者犯法污染的是水源,感觉不是第一次,一定要严查,否则谁还敢单独去见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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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说,这事情透着一股蹊跷的味道。

按照一般情况,法官不会在办公室接触自己的当事人,一般会是在公开场合接触;

这种在办公室接触的,看上去就有点问题,瓜田李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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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后续还有没有反转,不管怎么说,舆论代替不了调查,还是让子弹再飞一会吧。

不过,个人觉得此案中有个细节更值得深挖,去年9月事发,今年4月才立案,为什么中间会隔了7个月的沉默?

是“捂盖子”还是“另有隐情”?

有句话说的真好呀:

阳光之下无新事,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最后,再给大家说一下此案的最新进展:

涉事法官已被停止,当地警方和纪检部门都已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