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分行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广东大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埔农商行”)因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警告并合计罚款83.04万元,两名相关责任人同步被追责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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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分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大埔农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共计六项,涵盖多个关键监管领域,具体包括: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相关规定、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相关规定、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相关规定、违反国库业务管理相关规定、违反征信业务管理相关规定、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相关规定。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分行对大埔农商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其警告处分,并合计处以罚款83.0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部门同步落实“双罚”机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责。其中,时任大埔农商行信息科技与创新发展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的罗某,因对该行“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2万元;时任大埔农商行授信管理部总经理的张某,因对该行“违反征信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0.52万元。

据公开信息显示,大埔农商行成立于1991年8月24日,注册资本20723.845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聪莎,属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存款、贷款、结算、银行卡等多项货币金融服务,是大埔县本地重要的法人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