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宗璞

初读《红楼梦》是在清华园乙所。应是在我九岁以前,因为九岁时抗战全面爆发,我们离开了清华园。以后在昆明,在那木香花的芬芳中又多次阅读,但都是断断续续。大概是在上大学时,读了增评补图《红楼梦》,有大某山民和护花主人等评点,那是最初的完整的阅读。五十年代,读到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由何其芳作序的《红楼梦》,这是一次完整的阅读,似乎比较懂了,不过还是在“楼外”行走,不是“痴”也没有“魇”,我甚至没有读过脂批,也弄不清程甲本、程乙本及各种手抄本的复杂性。读小说还是要读小说本身,研究小说是另外一回事,叫作做学问。我对所有的研究者都怀有敬意,他们对《红楼梦》感情深厚,各有贡献。各种研究作为《红楼梦》的辅助读物也很有趣,它们互相启发参照,可以使读得的天地更广阔。我只是一个普通读者,有些读后感,便想说出来。

要说的主要是续书问题。近百年来,《红楼梦》后四十回一直是批判对象,说狗尾续貂是很客气的,甚至有人说它把一部伟大的作品毁坏了。全世界都在读这一百二十回《红楼梦》,亿万人为它哭坏了眼睛,高鹗却总在被批判,被否定,被讥讽嘲笑。这个现象很奇怪。续书究竟是好是坏,功过如何,值得探讨。

先说续书的功。首先在于它给了我们一个完整的故事。设想一部《红楼梦》到八十回就没有了,是何等光景?难道会有现在这样的影响吗?我想是不会的。只因有了后四十回,《红楼梦》才成为一部伟大的小说;有了一百二十回,才有了《红楼梦》研究的大平台。我们说全部《红楼梦》的故事是完整的,因为它是忠实地沿着宝黛悲剧的线索发展开来的。《红楼梦》曲中“终身误”“枉凝眉”两曲,已把钗黛和宝玉的关系交代得十分清楚。“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宝黛是木石姻缘,终成虚话。“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宝玉娶了宝钗而不能忘情黛玉,所以宝钗是误了自己终身。木石姻缘与金玉姻缘相对。书中从开始写木石感情节节发展,从来就在金玉威胁之下。“梦兆绛芸轩”一回写宝玉在梦中大喊不要金玉姻缘,只要木石姻缘时,宝钗就坐在床边。宝玉要回归木石本色,却逃不出金玉枷锁。续书给了宝钗坐在宝玉床边的地位,没有弄出四角、五角的多边关系,是十分忠实于雪芹的设计的。紧扣住这一根本设计从不偏离,是续书的最大成功处。应该说这就是雪芹要说的故事。

其次,续书给我们的不只是一个故事梗概,而是有高度艺术感染力的文字。宝玉说:“我有一个心早已交给林妹妹了,她来时带了来,好歹装在我的肚子里。”照园中大众看,这是痴话,痴话表现的正是海枯石烂的一种至情。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引了一段文字,是九十六回宝玉与黛玉最后相见那一节,并评论说“如此之文,此书中随处有之。其动吾人之感情何如,凡稍有审美的嗜好者,无人不经验之也”。九十六回到九十八回,关于黛玉死的描写,都是十分动人的文字。“竹梢风动,月影移墙,好不凄凉冷淡。”这样的描写,我在七八岁时读到,现在已过了七十年,它还是那么新鲜。俞平伯老先生竟说描写黛玉死的一段文字“一味肉麻而已”,林语堂则说俞老先生是“恶人之所好,好人之所恶”。照我看,俞老先生有这样一句话,也就很难让人相信他的俗、浊等等批评了。

黛玉死,二宝成婚,实为全书高潮。紫鹃试宝玉一段,宝玉的痴情已显露无遗,怎能让他接受他人?宝玉病到半昏迷状态,在这种状态中还是念念不忘黛玉,就只有移花接木一法了,这样的写法实在是不得已。不知作者怎样呕心沥血,才成就了这文学上的千古大悲剧。

宝玉的结局,也是让人永不能忘的。白雪中一个穿大红袈裟的僧人,似悲似喜并不言语,然后飘然作歌而去。我想这比做乞丐、采药、卖字都要来得干净。多有人批评宝玉出家前拜别父母是败笔,我却以为这是最近人情处。宝玉虽是封建礼教的逆子,却不是野人。他是大情种,这情不应限于男女之情,亲情也是重要的。拜别父母的描写是合理的,中举人也无不可,算是给父母的一个交代。他这交代是按照父母的标准,而不是按照他自己的标准。只是遗有一子不妥,“终身误”中已言“空对”,宝钗应该只是宝玉名分上的妻子,而且宝玉本是一块石头,何必有子。

书中次要人物的性格发展大都符合前文。最好的是对紫鹃的描写。她没有册子可循,写来不只符合人物性格,而且更突出了这个人物。紫鹃坚守在黛玉临终的病榻旁,不肯趋炎附势,令人于悲痛中感到一点安慰,很好地表现了紫鹃这样一个平凡丫头的可敬人格。儿时所读《红楼梦》版本,附有护花主人评,依稀记得有这样的评语:紫鹃于黛玉,在臣为羁旅,在子为螟蛉,而不渝其忠,其忠则更可贵。近来海选《红楼梦》演员,谈话间不免戏言谁该演谁。一位音乐学院研究生郑重地说:“我要演就演紫鹃。”写紫鹃所以写黛玉,黛玉若是一味地尖酸刻薄,耍小性儿,哪里会有这样的侍女。《水浒传》中林冲娘子坚贞不屈,金圣叹批曰:“写娘子所以写林冲。”娘子被逼死,益增林冲悲剧之惨烈深刻。

妙玉的命运完全照册子安排,甚至有些呆板。她的断语明书“可怜金玉质,终陷浊泥中”;《红楼梦》曲子“世难容”中又明说她是“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妙玉是书中最矫情的人物。续书照着雪芹指出的方向走,却没有写出这矫情人物的丰富性。

最后,续书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如:庄头送东西来,路上车子被官府截去,经人说情才发还,和乌进孝送年货遥遥呼应。若是现代人来编写,肯定写不出这样的情节文字。这些是续书的成功之处。

我曾设想,后四十回也是雪芹所作。后四十回的才气功力等等不及前八十回,也许是因为那时雪芹的精神才气都已用尽。写东西后面不如前面是常见的,何况这样大的长篇。有人指出,林黛玉吃五香大头菜加些麻油醋,简直不像黛玉的生活。我想那时雪芹举家食粥,吃多了咸菜,也可能写进书里。作者的生活很可能影响书中的人物。可是很快我就推翻了这种想法,后四十回为他人所续是显然的,可指出的例证很多。最大的问题是有些人物的结局不符合原意,而那结局在判词中已交代明白。如探春的判词中已说明她如断线的风筝,“千里东风一梦遥”,不会再回故土,续书中却写了回家的一段,还说她出挑得更好了。对她的远嫁描写很简单,也没有回应“日边红杏倚云栽”的签文。年未及笄即能管理偌大家事的探春、给了王善保家的一记响脆巴掌的探春,结局似太草率,应有一段花团锦簇的文字才好。又如香菱的判词中写明“无端两地生枯木,至使芳魂返故乡”,比较清楚地说明了她是受夏金桂虐待致死。香菱是全书第一个出现的薄命司中人,她原名英莲,照谐音讲该是“应怜”,她又姓甄,更是“真应怜”了。也就是说薄命司中的人都是那么可怜。而香菱的容貌又有些像“东府里小蓉奶奶”(秦可卿,警幻之妹)。所以香菱的命应该是薄而又薄,才有代表性,写她被扶正生子不合原意。这都是老生常谈了。这样明显地违反判词,可以证明后四十回为他人所作。从文字上讲,有些篇章固然很好,但是败笔也不少。最大的败笔是宝玉重游太虚幻境:第一次游让人感到扑朔迷离,有仙气,重游的一段就似乎有妖气了。宝玉看得清楚,记得清楚,知道各姐妹的命运,岂不像练了气功,有了特异功能,能看见人的五脏六腑一样,多么别扭。又如有几句形容黛玉过生日时的打扮,全是套话。前八十回对人物的描写或浓或淡或粗或细,绝少用套话。“丹凤眼,柳叶眉”本来是极一般的形容,但“一双丹凤三角眼,两片柳叶吊梢眉”就活灵活现地画出一位厉害人物。若要挑毛病,还有许多。也有人揣测高鹗得到雪芹残稿,编辑补缀成书。这也是一种说法。我们可以把精彩片段交还雪芹,平庸文字派给高鹗。不过,补缀整理也是一个大功夫。

其实,前八十回也有不合理处,指出的人很多。近见对小红的谈论,说她在后四十回没有得到发展塑造,成了一个毫不出色的普通丫头。在前八十回,小红出身的安排就不够妥当。小红是大管家林之孝的女儿,在贾府中应属于“干部子弟”。书中写她被秋纹等欺压,不大合理。她可以不必是林之孝的女儿,安排她是个家生女儿即可,更符合现在书中表现出来的她的地位、性格。又如贾赦索要鸳鸯,贾母迁怒于王夫人,书上写迎春、惜春提醒贾母“小婶怎知大伯的事”,照迎、惜的性格不见得会出头管事。电视剧改为探春来说这句话,倒是合适。

现在专门来谈史湘云。对史湘云命运的安排有许多种,有一种是她与宝玉最后结为夫妇,以应“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回目。我想这是最不真实的故事。“白首双星”是一个谜,却是可以解释的。“白首双星”出现在回目中,本来就不够合理,因为它不符合薄命。我想这是在小说的长期写作中应改而没有来得及改的地方。据张爱玲《红楼梦魇》说,早本有个时期写宝玉、湘云同偕白首,后来结局改了,于是第三十一回回目改为“撕扇子公子追欢笑,拾麒麟侍儿论阴阳”(全抄本),但是不惬意,结果还是把原来的一副回目保留了下来。后回添写射圃一节,拾麒麟的预兆指向卫若兰,而忽略了若兰、湘云并未白头到老,仍旧与“白首双星”回目不合。“脂批讳言改写,对早本向不认账,此处并且一再代为掩饰。”这一段话讲了两件事,一是“白首双星”曾被改过,留下是失误;一是卫若兰射圃与金麒麟有关。二者都较可信。

林语堂在《平心论高鹗》一文中戏言,程伟元应悬赏征求两篇文字,一是小红在狱神庙,一是卫若兰射圃,每篇一千美元。(我建议再加一题:探春远嫁。多花一千美元。)有卫若兰射圃一段情节,似已为人接受。一九八七版电视剧《红楼梦》里也安排了这一场面,但剧中人都变了哑巴,想来是台词难写。卫若兰就是湘云的夫婿,就是那才貌仙郎。怎样把卫若兰、金麒麟、史湘云联系起来,倒要动一番脑筋。

《红楼梦》曲子“乐中悲”说湘云“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最后“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若是我们尊重前八十回,应该知道,湘云和宝玉虽然自幼常在一起,早于黛玉,但并无“情”,而宝黛的木石前盟是大书特书的,怎能将湘云顶替黛玉?宝玉的人间知己只有黛玉一人。所以他说“林姑娘说过这些混账话吗?若说过这些混账话,我和她早生分了”。他还对湘云说,“姑娘请别的屋子坐坐吧”。宝玉在清虚观中将一个金麒麟饰物揣起,不过是好玩而已,也使得情节发展摇曳有致。在宝玉心上,湘云和黛玉的分量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又“云散高唐”一句指丈夫早死,“水涸湘江”一句指湘云的生命结束。判词也云:“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水逝云飞人何在?所以她不见得能活过宝钗。宝玉一娶宝钗已是违了初心,怎能再娶湘云?这样安排,把宝黛间海枯石烂、生死不渝的爱情降为普通的感情了。而书中已经说明木石姻缘是一种前盟,黛死钗嫁、宝玉出家,这是最符合雪芹原意的安排。就这一安排,我们也应该感谢高鹗。

总之,后四十回虽不及前书,但它成就了全书。后书与前书血肉相连,功是根本的、主要的。有人要把后四十回割下来扔进废纸篓,那还有《红楼梦》存在吗?我们可以提出更好的设想,甚至写出精彩的片段,但要写出超过高鹗文稿的《红楼梦》后半部,是不可能的。

我要说一句:感谢高鹗!这是胡适、顾颉刚说过的话,我想也是很多人心里要说而没有说出来的话吧。

全部《红楼梦》深刻表现了人生的悲凉,“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人总归是要回去的,回到那大荒山青埂峰下。功名利禄,不必挂心,是非功过也只在他人谈笑中。仿宝玉偈,编了几句,以为文尾:

你证我证,心证意证。

各有己证,是为立证。

各无己证,是为大证。

问何所证,红楼一梦。

2005年2月初稿2006年10月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