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内容为虚构故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阿宁,我……我有话对你说。”
林晚宁抬起头,正看到她的未婚夫、青梅竹马的苏景轩站在门口,双手紧握,眼神躲闪。暮春的阳光透过雕花窗棂,在他脸上投下明明灭灭的光影。
“怎么了,景轩哥哥?”她放下手中的绣绷,那上面是一对鸳鸯,只差最后几针。
苏景轩深吸一口气,像是用尽全身力气才开口:“我们的婚约……我想暂时解除。”
林晚宁的手指顿住了,针尖刺入指尖,一滴血珠悄然晕开在洁白的缎面上,像极了一朵猝然绽开的红梅。
01
林晚宁怔怔地看着指尖那抹红,好一会儿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说什么?”
苏景轩不敢看她的眼睛,目光落在她渗血的手指上,又迅速移开:“阿宁,我知道这很突然,但我有不得不这么做的理由。”
“理由?”林晚宁放下绣绷,缓缓站起身。她今日穿了一身藕荷色的襦裙,是苏景轩去年送她的生辰礼,他说这颜色衬得她肤白如雪。此刻这身衣裳却像一层薄薄的嘲讽,裹着她微微发颤的身体。
“是赵清婉回来了,对吗?”林晚宁轻声问。
苏景轩猛地抬头,眼中闪过一丝惊讶,随即化为愧疚:“你怎么知道……”
“全京城都知道,赵家那位三年前去江南养病的大小姐回来了。”林晚宁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连她自己都觉得陌生,“我只是没想到,她一回来,你就急着要同我撇清关系。”
“不是撇清!”苏景轩急急上前两步,却又停在离她三步远的地方,像是有一道无形的墙横亘其间,“阿宁,你听我解释。清婉她……她这辈子只剩不到七年了。大夫说,她心疾深重,最多只能活到三十岁。”
林晚宁静静看着他,看着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约定要共度一生的人。他们五岁相识,十岁定亲,十五年来,苏景轩一直是温文尔雅、体贴入微的模样。她见过他读书时认真的侧脸,见过他骑马时飞扬的神采,见过他在她生病时彻夜守在门外的焦虑,也见过他握着她的手说“阿宁,今生非你不娶”时的坚定。
可此刻,他站在她面前,为一个别的女子向她恳求。
“所以呢?”林晚宁问。
苏景轩喉结滚动,声音低了下去:“我想陪她走完最后这几年。阿宁,你还年轻,你等得起。我答应你,等她……等她走后,我一定回来娶你。那时候你也才二十六七,我们还有大半辈子可以在一起。”
房间里静得能听到窗外梧桐叶被风吹动的沙沙声。
林晚宁忽然笑了,那笑声很轻,却让苏景轩心里一紧。
“苏景轩,”她第一次连名带姓地叫他,“你觉得我是什么?一件可以暂时寄存、等你有空了再来取的物品?”
“我不是这个意思!”苏景轩急得额角冒汗,“阿宁,你一向最善解人意。清婉她太可怜了,父母早逝,在赵家受尽冷眼,如今又得了这样的病。我只是……只是想让她在最后的时光里,能感受到一点温暖。”
“用我们的婚约换给她的温暖?”林晚宁往前走了一步,仰头看着这个比她高一个头的男人,“那我呢?我的感受呢?”
苏景轩抿紧嘴唇,半晌才道:“阿宁,我会补偿你的。苏家与林家的生意合作,我会让我父亲再多让两成利。还有,你不是一直想去江南看看吗?等清婉的事……了了,我带你去住上一年,不,三年!”
林晚宁看着他急切的表情,忽然觉得眼前这个人陌生得可怕。那些年少的温情,那些耳鬓厮磨的誓言,在这一刻都变成了荒唐的笑话。
“如果我不同意呢?”她问。
苏景轩的脸色白了白,眼神闪烁:“阿宁,别这样。你知道的,若我心意已决,这婚约终究是保不住的。与其闹得难看,不如……不如成全我这次,好吗?”
“成全。”林晚宁重复着这两个字,像是第一次认识它们。
她转身走到窗边,推开窗户。暮春的风带着花香涌进来,吹动她额前的碎发。远处传来小贩的叫卖声,孩童的嬉笑声,这人间烟火正盛,可她的世界却在这一刻轰然倒塌。
不,不是倒塌。
是醒来了。
一个模糊的、破碎的梦境在这一刻突然清晰起来——那不是梦。是她上辈子真真切切经历过的人生。
02
记忆如潮水般涌来。
林晚宁扶住窗棂,指节因用力而泛白。她想起来了,全都想起来了。
上辈子,苏景轩也来退婚了,为了那个病弱的赵清婉。那时的她哭过、闹过、苦苦哀求过,最后在父母的劝说下,还是含泪答应了。她等了七年,等到赵清婉病逝的消息传来,满心欢喜地等着苏景轩兑现承诺。
可等来的却是苏家送来的一纸断交书。信上说,苏景轩因思念赵清婉成疾,决定出家为僧,此生不娶。
多可笑的理由。
更可笑的是,后来她才知道,赵清婉根本没死。那场葬礼是假的,苏景轩带着她远走高飞,去了一个谁也不认识他们的地方,双宿双飞。而她,林家大小姐,因为曾被退婚又苦等七年,成了全京城的笑柄。父亲气病,家道中落,最后不得不将她嫁给一个五十多岁的丧妻盐商做续弦。
那才是她上辈子真正的结局——困在后宅,面对一个可以当她父亲的男人,以及一群虎视眈眈的庶子庶女,在无尽的屈辱和寂寞中了却残生。
如果不是那场意外的话。
林晚宁闭上眼睛,上辈子最后的记忆浮现眼前。那是她成婚第三年,随盐商丈夫进京办事。在街上,她远远看到了苏景轩。他牵着赵清婉的手,两人锦衣华服,笑容满面,赵清婉小腹微微隆起,显然已有身孕。
那一刻,她站在人群里,像个卑微的幽灵,看着那对毁了她一生的璧人。
然后变故突生。
不知从哪里射来一支冷箭,直直朝着苏景轩的方向飞去。赵清婉吓得花容失色,躲在苏景轩身后。而苏景轩——她的前未婚夫、她等了他七年的男人——第一反应是把赵清婉护在怀里,自己侧身躲避。
那支箭本该射中苏景轩的肩膀。
可就在箭矢破空而至的瞬间,一道玄色身影如闪电般掠过,将她猛地扑倒在地。箭尖擦过那人的手臂,带起一蓬血花,而后深深钉入她身后的墙壁。
她惊魂未定地抬头,对上一双深邃如寒星的眼睛。
“姑娘,没事吧?”那人的声音很低沉,手臂上的伤口鲜血淋漓,他却浑不在意,只是快速扫视四周,确认危险已过。
后来她才知道,那是镇北将军沈铮,刚刚平定北疆叛乱回京受封,碰巧路过此地。一支不知从何而来的冷箭,一个下意识的举动,让他救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子。
再后来,她在京城又见过沈铮几次。有时是在宫宴上,他坐在武将首位,神色冷峻,与周遭喧闹格格不入;有时是在街上,他骑马经过,玄衣铁甲,百姓自动让出一条路。
他们从未说过话。
直到她离京前最后一天,在城外的长亭边,她坐在马车里,看到沈铮单骑立在亭外,像是在等什么人。风吹起他的披风,猎猎作响。那一刻,她忽然很想下车,很想问问他:将军,那日你为何要救我这样一个不相干的人?
但她终究没有。
马车渐行渐远,他的身影在视线中化作一个小小的黑点,最终消失不见。
那是上辈子,她最后一次见他。
“阿宁?阿宁你怎么了?”苏景轩的声音将林晚宁从回忆中拽回。
她睁开眼睛,眼底最后一丝犹豫和痛楚已经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苏景轩从未见过的清明和决绝。
“我答应你。”林晚宁转过身,平静地说。
苏景轩愣住了,显然没料到她会答应得这么干脆:“真的?阿宁,你……你不怪我?”
“怪你有用吗?”林晚宁走到桌前,拿起那幅未绣完的鸳鸯戏水图,指尖抚过那滴血渍,“心都不在这里了,强留着一纸婚约,又有什么意思。”
“阿宁……”苏景轩眼眶微红,声音哽咽,“谢谢你。我就知道,你是这世上最懂我、最善良的女子。你放心,我发誓,等清婉的事一了,我一定风风光光娶你进门,这辈子绝不负你!”
又是誓言。
林晚宁轻轻笑了笑,将绣图仔细叠好,放在一旁:“不必了。苏景轩,今日你走出这个门,我们之间就一刀两断。往后你是娶赵清婉也好,是陪她到天涯海角也罢,都与我林晚宁无关。同样的,我要嫁谁、要去哪里,也与你无关。”
苏景轩皱眉:“阿宁,别说气话。我知道你现在难受,但我们的情分……”
“情分?”林晚宁打断他,抬起眼眸直视他,“苏景轩,从你选择赵清婉的那一刻起,我们之间十五年的情分,就已经断了。现在,请你离开。”
她的语气并不激烈,甚至可以说是平静的。可正是这种平静,让苏景轩心头莫名一慌,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正从他指缝间流走,再也抓不住。
“好……好,我先走。你冷静冷静,我过几日再来看你。”苏景轩说着,一步三回头地退出了房间。
房门轻轻合上。
林晚宁站在原地,静静听着苏景轩的脚步声渐行渐远,最终消失在回廊尽头。
然后她走到梳妆台前,打开最底层的抽屉,取出一只檀木盒子。盒子里装着的,是这些年来苏景轩送给她的所有东西:一支白玉簪、一对珍珠耳坠、几封情诗、还有一枚定亲时送的羊脂玉佩。
她一件件拿出来,放在桌上。烛光下,这些物件泛着温润的光泽,每一件都承载着一段回忆,一段她曾经珍视如命的过去。
但现在,不需要了。
“春桃。”林晚宁唤道。
贴身丫鬟应声而入:“小姐,有什么吩咐?”
“把这些东西收起来,明日找个当铺当了,银子捐给城西的慈幼院。”林晚宁的声音没有一丝波澜。
春桃瞪大眼睛:“小姐,这可都是苏公子送您的……”
“现在已经不是了。”林晚宁顿了顿,又说,“去帮我收拾行李,简单些,只带必需的衣物和银两。另外,让林叔备车,明日一早我要出门。”
“小姐要去哪儿?去多久?老爷夫人知道吗?”
林晚宁望向窗外逐渐暗沉下来的天色,缓缓道:“去北疆。归期不定。至于爹娘那里……我自会去说。”
03
林府正厅,烛火通明。
林父林母听完女儿的话,双双愣住了。
“胡闹!”林父林致远拍案而起,气得胡子直抖,“你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家,独自去北疆?那是边关苦寒之地,战事才平不久,匪患流寇犹存,你这不是去送死吗?”
林母也急得抹泪:“宁儿,娘知道景轩那孩子伤透了你的心,可你也不能这样糟践自己啊。退婚就退婚,咱们林家又不是养不起你,何苦跑到那千里之外去?”
林晚宁跪在父母面前,背脊挺得笔直:“爹,娘,女儿不是一时冲动。我去北疆,是去找一个人。”
“找谁?”
“镇北将军,沈铮。”
此言一出,林父林母更是目瞪口呆。
“沈将军?”林致远眉头紧锁,“你何时认得沈将军?他又怎会与你有交集?”
林晚宁无法说出上辈子的事,只能半真半假道:“三年前,女儿随舅母去慈恩寺上香,途中马车受惊,是沈将军路过出手相救。那时女儿慌乱,未曾好好道谢。如今……如今女儿想去北疆,亲自向他致谢。”
这倒不是完全编造。三年前她的马车确实受过惊,也确实有人相助,只不过那人是巡城卫兵,不是什么将军。但此刻,她需要这个理由。
林母将信将疑:“即便如此,写封信、备份礼送去就是了,何须亲自跑一趟?宁儿,你跟娘说实话,是不是因为景轩的事,你心灰意冷,想随便找个人嫁了?”
“娘,”林晚宁抬起头,眼中是从未有过的坚定,“女儿不是要随便嫁人。女儿是看明白了,这世上有些事、有些人,等着等着就没了,求着求着就走了。如果真有什么想要的,就得自己去争、去夺、去走到他面前。”
她顿了顿,声音低了几分:“沈将军于我有恩,这是其一。其二……女儿打听过,沈将军今年二十有六,尚未婚配,为人正直,不近女色,在北疆军中威望极高。女儿想,与其在京城等着一个心里装着别人的男人回头,不如去北疆,看看有没有别的可能。”
这番话大胆得让林父林母一时语塞。
好半晌,林致远才沉声道:“宁儿,你可知道那沈铮是什么人?他十六岁从军,十年间从一个小卒做到镇北将军,战场上杀人如麻,据说性格冷硬,不近人情。这样的人,怎会是良配?”
“爹,杀人如麻是因为他守的是国门,护的是百姓。至于性格冷硬……”林晚宁想起上辈子那双将她护在身下的手臂,那对深邃如寒星的眼睛,“女儿相信,能在那样的危急关头毫不犹豫救一个陌生人的人,内心自有他的柔软和温度。”
林母还想再劝,林致远却抬手制止了她。
这位在商海沉浮半生的林家家主,仔细打量着跪在面前的女儿。他忽然发现,这个从小娇养在深闺、温顺柔弱的女儿,眼中不知何时燃起了一簇火苗,明亮、坚定,带着破釜沉舟的决绝。
像极了他年轻时的样子。
“你当真想好了?”林致远问。
“想好了。”
“不后悔?”
“绝不后悔。”
林致远长叹一声,起身扶起女儿:“好,既然你心意已决,爹不拦你。但有几个条件。”
“爹请说。”
“第一,不能独自去。让林叔带着十个护院随行,再请两个可靠的镖师护送。第二,到北疆后,先住进林家在雁门关的铺子,不可直接去军营找沈铮。第三,”林致远看着女儿的眼睛,“若那沈铮对你无意,或者并非良人,不可强求,立即回家。爹娘永远在这儿等你。”
林晚宁眼眶一热,重重磕了个头:“女儿遵命。多谢爹娘成全。”
04
三日后,清晨。
林晚宁的马车驶出林府侧门。她没有惊动太多人,只带了春桃和一个粗使婆子,加上林叔和十名护院、两名镖师,一行十五人,三辆马车,悄无声息地离开了京城。
马车驶过朱雀大街时,林晚宁掀开车帘,最后看了一眼这座她生活了十七年的城池。晨雾中的京城渐渐远去,像一场褪色的梦。
“小姐,咱们真的要去北疆啊?”春桃坐在对面,怀里抱着包袱,小声问,“听说那边可冷了,冬天能冻掉耳朵。吃的也粗陋,都是馍馍和肉干,哪有京城的点心精细……”
林晚宁放下车帘,笑了笑:“怕了?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才不呢!”春桃挺起胸脯,“小姐去哪儿,春桃就去哪儿。再说了,”她压低声音,凑近道,“那位沈将军,真的像小姐说的那么好?”
林晚宁没有回答,只是从袖中取出一卷边关舆图,缓缓展开。
地图上,从京城到北疆雁门关,一路向北,山川河流,城池关隘,标注得清清楚楚。这条路线,她在上辈子曾无数次在脑海中描摹过——如果当时她没有答应等苏景轩,如果她早一点离开京城,如果她能在他救她的那一刻就问出那句话……
可惜,人生没有如果。
但幸好,她有了重来一次的机会。
“春桃,你相信人死之后,能重活一世吗?”林晚宁忽然问。
春桃眨眨眼:“小姐是说书里说的那种?好像……不太信。不过要是真能重活,我肯定天天吃桂花糕,吃到腻为止!”
林晚宁被逗笑了,心中那点离愁别绪散了些许。
是啊,重活一世,不是为了沉湎过去,而是为了把握现在,奔向那个值得的人。
马车辘辘向北,驶向千里之外的边关,驶向一个未知的、却也充满可能的未来。
05
从京城到北疆,路途迢迢。
林晚宁一行走了将近一个月,才终于看到雁门关的轮廓。时已入夏,但越往北走,天气越凉。进入北地后,连风都带着砂石的粗粝感,刮在脸上微微刺痛。
“小姐,前面就是雁门关了。”林叔在车外道。
林晚宁掀开车帘望去。
苍茫天地间,一座雄关巍然矗立。城墙高耸,以巨大的青灰色条石垒成,经年累月的风沙在墙体上刻下深深的痕迹。关楼之上,赤色“沈”字军旗在风中猎猎作响。城墙外是广袤的荒原,稀疏的枯草在风中起伏,远处隐约可见连绵的山脉,山顶还覆着未化的白雪。
与京城的繁华精致截然不同,这里的一切都透着粗犷、苍凉、坚硬的气息。
“果然……”林晚宁轻声自语,“是他在的地方。”
马车在关门前接受盘查。守关士兵见是商队,又查验了林家的路引和货物单,便放行了。
雁门关内比林晚宁想象的要热闹。街道不宽,但两旁店铺林立,有酒肆、客栈、铁匠铺、布庄,甚至还有一家小小的胭脂铺子。行人多是商贾、军士和当地百姓,穿着厚实的衣物,面容因常年吹风而显得粗糙红润。
林家的铺子在关内主街上,是一间两进院子的货栈,前面是铺面,后面是住处。掌柜姓周,五十来岁,精瘦干练,见到林晚宁,急忙迎上来行礼。
“小姐一路辛苦了。老爷的信前几日就到了,院子已经收拾妥当,只是……”周掌柜面露难色,“关内条件简陋,比不得京城,恐怕要委屈小姐了。”
林晚宁打量了一下院子。青石地面,白墙灰瓦,院中一棵老槐树,树下有石桌石凳。简单,但干净整洁。
“已经很好了,周叔费心。”她微笑道。
安顿下来后,林晚宁沐浴更衣,洗去一路风尘。春桃一边为她梳头,一边叽叽喳喳说着打听到的消息。
“小姐,我听周掌柜说,沈将军的军营在关外三十里的黑水河畔,平日里将军大多在军营,每隔五六日才回关内一次,就住在将军府。将军府就在这条街尽头,门口有两尊石狮子的那家,可好认了。”
林晚宁对镜理了理鬓发:“周掌柜还说什么了?”
“还说沈将军治军极严,不苟言笑,关里的百姓都有些怕他。不过,”春桃压低声音,“也说沈将军是真正的好将领,自他镇守北疆这三年来,边关安稳,百姓能安心过日子。以前那些骚扰边境的胡人,现在都不敢轻易靠近了。”
林晚宁点点头,心中那个模糊的身影渐渐清晰起来。
上辈子,她只在远处看过他几眼,连话都不曾说过一句。这辈子,她要走到他面前,亲口问一问:沈将军,你还记得三年前在京城救过的那个女子吗?
虽然那是她编的理由,但救她的事,是真的。
“春桃,去请周掌柜来,我有事问他。”
06
周掌柜来时,林晚宁已换了身月白色的衣裙,外罩淡青色比甲,头发简单绾了个髻,插一支素银簪子。不施脂粉,却自有一种清丽气质。
“小姐找我?”
“周叔请坐。”林晚宁亲手斟了杯茶,“我想问问,沈将军平日里可会来街上?或者,有没有什么场合能见到他?”
周掌柜沉吟片刻:“将军深居简出,除了军营和将军府,偶尔会去城外的演武场巡视。至于其他场合……三日后是端午,关内每年端午都有赛马会,将军通常会到场。”
“赛马会?”
“是。边关民风彪悍,百姓多以骑马射箭为能。每年端午,关内会举办赛马、射箭、摔跤等比试,拔得头筹者能得到将军亲自颁发的奖赏。去年是个猎户得了射箭头名,将军赏了他一把好弓,可把那汉子高兴坏了。”
林晚宁眼睛一亮:“这赛马会,女子可以参加吗?”
周掌柜一愣:“这……往年倒是没有女子参赛的先例。不过规矩上也没说不许。小姐,您该不会是想……”
“我想试试。”林晚宁站起身,走到窗边,望着远处隐约可见的城墙,“周叔,我在京城时学过骑射,虽不敢说多精湛,但应该不差。”
这倒是实话。林父虽是商人,却颇有远见,认为女子也该有些防身之技,便请了师傅教女儿骑马射箭。林晚宁在这方面颇有天分,只是京城贵女圈中以文静娴雅为美,她便很少显露。
周掌柜却面露忧色:“小姐,赛马会可不是闹着玩的。参赛的都是边关儿郎,骑马如履平地,您万一有个闪失……”
“周叔放心,我有分寸。”林晚宁转身,眼中透着坚定,“我只是需要一个名正言顺见到沈将军的机会。若能在赛马会上取得名次,他自然能注意到我。这比贸然登门拜访,或者在路上‘偶遇’,要得体得多。”
周掌柜看着这位看似柔弱、实则极有主见的大小姐,心中暗叹老爷信中所言不虚——小姐这次是铁了心要奔着沈将军来的。
“既然小姐心意已决,那老奴去安排。正好铺子里有两匹好马,一匹温顺些的给小姐平日骑乘,另一匹‘追风’性子烈些,但脚力极佳,是去年从西域商队手里买的,小姐可以试试。”
“好,多谢周叔。”
07
接下来的三天,林晚宁每日清晨都去关外的草场练习骑马。
边关的马与京城马场驯养的马截然不同,更高大,更野性,尤其是那匹名叫“追风”的枣红马,初见林晚宁时很不驯服,打着响鼻,前蹄不安地刨地。
“小姐小心,这马性子烈,还没完全驯服。”马夫紧张地拉着缰绳。
林晚宁却不怕。她上前一步,伸手轻轻抚摸马颈,声音轻柔:“追风,好马儿,别怕。”
说来也怪,那马竟渐渐安静下来,一双大眼睛看着林晚宁,还低头蹭了蹭她的手。
马夫啧啧称奇:“小姐好本事,这马平时除了我,谁碰跟谁急。”
林晚宁翻身上马。追风起初还有些躁动,但在她轻夹马腹、熟练操控缰绳后,很快便适应了,开始在草场上小跑起来。
风在耳边呼啸,草场在脚下后退。林晚宁伏低身子,感受着马蹄踏过大地的震动,心中涌起一股久违的畅快。在京城,她永远是林府大小姐,要端庄,要守礼,要笑不露齿,行不摇裙。可在这里,在广袤的天地之间,她可以纵马驰骋,可以放声大笑,可以做回最真实的自己。
“小姐,您骑得真好!”春桃在远处挥手,声音被风吹得断断续续。
林晚宁勒住马,回头望去。雁门关在晨光中沉默矗立,城墙上的士兵如蚂蚁般大小。更远处,是苍茫的群山和天空。
这就是他守护的土地。
这就是沈铮用十年青春、一身伤痕换来的太平。
林晚宁握紧缰绳,心中那股一定要见到他的念头,更加坚定。
08
端午这日,雁门关内热闹非凡。
赛马会在关外一片开阔的草场举行。方圆数里的百姓都来了,围成一个大圈,中间是赛道。有卖吃食的小贩穿梭其间,烤羊肉的香气混杂着马匹和尘土的味道,构成边关独有的节日气息。
林晚宁一身红色骑装,头发高高束成马尾,用一根红色发带绑着,不施粉黛,却眉目如画,英姿飒爽。她骑着追风来到赛场时,引来不少目光。
“哟,哪来的小娘子?长得真俊!”
“这身打扮,是要参赛?”
“女子参赛?开什么玩笑,这可是赛马,不是绣花!”
议论声纷纷,有好奇,有不屑,有善意,也有恶意。林晚宁面不改色,牵着马到报名处。
负责登记的是个黝黑精瘦的汉子,抬头看到林晚宁,愣了愣:“姑娘,这里是赛马报名处,看热闹在那边。”
“我知道,我就是来报名的。”林晚宁平静道。
汉子皱眉:“姑娘,赛马不是儿戏,摔下来可不是闹着玩的。往年也有不知天高地厚的后生逞能,断胳膊断腿的都有。你一个娇滴滴的姑娘家,还是算了吧。”
“规矩上可写了不许女子参赛?”
“那倒没有,但是……”
“没有但是。”林晚宁拿起笔,在报名册上写下自己的名字,“林家,林晚宁。”
她的字迹娟秀中带着力道,汉子看了一眼,摇头叹气,还是给她登记了。
参赛者共三十二人,除了林晚宁,其余都是边关儿郎,个个高大健壮,皮肤黝黑。林晚宁站在其中,显得格外纤细娇小,像是误入狼群的小鹿。
“小姐,要不……咱们还是别比了。”春桃拉着林晚宁的衣袖,小脸发白,“您看那些人,眼神凶巴巴的……”
“不怕。”林晚宁拍拍她的手,目光扫过那些参赛者。有人好奇打量她,有人不屑一顾,也有人目露担忧。但更多的是跃跃欲试——能在沈将军面前露脸,是每个边关儿郎的荣耀。
忽然,人群一阵骚动。
“将军来了!”
“沈将军!”
林晚宁心头一跳,循声望去。
只见一队人马从关内方向驰来。为首之人玄衣黑马,身姿挺拔如松。距离尚远,看不清面容,但那周身凛然的气势,已让喧闹的赛场瞬间安静下来。
沈铮。
林晚宁屏住呼吸,看着他翻身下马,动作干净利落。身边的副将低声汇报着什么,他微微颔首,侧脸的线条在阳光下如刀削斧凿。
然后,他转过身,目光扫过赛场。
那一刻,林晚宁觉得自己的心跳都停了。
他的眼睛。就是这双眼睛。上辈子将她护在身下时,她仰头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双眼睛——深邃,锐利,像北疆夜空中最冷的星子,看人时仿佛能穿透一切伪装。
沈铮的目光在人群中逡巡,经过林晚宁时,微微一顿。
但也只是一顿,便移开了,仿佛她只是人群中一个普通的、不起眼的存在。
林晚宁却悄悄握紧了拳。没关系,等比赛开始,他会注意到她的。
09
赛马会分两轮,第一轮是速度赛,绕草场三圈,取前八名进入第二轮障碍赛。
三十二名骑手在起点线一字排开。林晚宁在第六道,左边是个满脸络腮胡的大汉,右边是个精瘦的年轻猎户。两人都看了她一眼,那猎户还好心提醒:“姑娘,待会冲出去时跟在我后面,别被撞着了。”
林晚宁点点头:“多谢。”
发令官举起红旗,猛地挥下。
三十余匹马如离弦之箭冲出起点,马蹄声如雷鸣般响起,尘土飞扬。林晚宁伏低身体,双腿夹紧马腹,追风如一道红色闪电,瞬间冲到了前列。
“好快的马!”
“那姑娘骑术不错啊!”
围观人群发出惊呼。
林晚宁全神贯注,耳边只有风声和马匹的喘息声。她不是最快的,但始终保持在第一梯队。追风果然是一匹好马,越跑越有劲,在弯道时也极为稳健。
三圈很快结束,林晚宁以第五名的成绩进入第二轮。
当她勒马停在终点时,能感受到四面八方投来的目光——惊讶,赞叹,不可思议。她微微喘息,额角渗出细汗,但眼睛亮得惊人。
沈铮就站在不远处的观赛台上,身边围着几个将领。他似乎朝这边看了一眼,但距离太远,林晚宁看不清他的表情。
“恭喜姑娘!”那个年轻猎户也进了第二轮,骑马过来,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我叫石虎,姑娘怎么称呼?”
“林晚宁。”
“林姑娘好骑术!一会儿障碍赛要小心,最后一道是高栏,去年有好几个人在那儿摔了。”
“多谢提醒。”
短暂的休息后,第二轮开始。
障碍赛的赛道设置了拒马、矮墙、壕沟和高栏。八名骑手依次出发,以速度和越过障碍的完成度计分。
林晚宁抽到第七个出场。前面六人,有两人在过壕沟时马失前蹄,一人过高栏时被甩下马背,好在草皮厚实,人无大碍,但已失去资格。
轮到林晚宁时,全场目光都聚焦在她身上。
一个女子,能闯到这一轮已是奇迹。她能越过这些障碍吗?
林晚宁深吸一口气,轻叱一声,追风如箭射出。
拒马,轻松越过。
矮墙,马蹄轻点,一跃而过。
壕沟,加速,起跳——稳稳落地!
人群爆发出喝彩声。
最后是高栏,足有五尺高。林晚宁策马加速,在栏杆前丈许处,追风奋力跃起——
那一瞬间,时间仿佛变慢了。
林晚宁在空中看到湛蓝的天,看到远处苍茫的山,看到观赛台上那个玄色的身影,似乎正朝这边看来。
然后,追风的前蹄碰到了栏杆。
不重,但足以让马失去平衡。
“小心!”石虎的惊呼声传来。
林晚宁只觉得天旋地转,整个人被甩了出去。她在空中竭力调整姿势,落地时护住头颈,在草地上滚了好几圈才停下。
尘土草屑扑面而来,浑身骨头像散了架似的疼。
“小姐!”春桃的哭喊声。
人群骚动,有人朝这边跑来。
林晚宁挣扎着想站起来,但左脚踝传来钻心的疼,估计是扭伤了。她咬着牙,抬头看向追风——那马儿倒在地上,试图站起来,但前腿似乎受伤了,试了几次都没成功。
就在这时,一道阴影笼罩下来。
林晚宁抬起头,逆着光,看到一张棱角分明的脸。
是沈铮。
他不知何时已来到她面前,蹲下身,目光在她脸上和脚踝处扫过:“能站起来吗?”
他的声音比记忆中更低沉,带着边关风沙磨砺出的粗粝感。
林晚宁点点头,在他的搀扶下勉强站起。左脚一受力,疼得她倒吸一口冷气,身体晃了晃。
沈铮手臂稳稳托住她:“脚伤了。来人,送林姑娘去军医处。”
“等等。”林晚宁拉住他的衣袖——这个动作完全是下意识的,做完才觉得唐突,但话已出口,“我的马……”
她看向追风,那马儿还在努力想站起来,大眼睛里满是痛苦。
沈铮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皱了皱眉,对旁边一个士兵道:“去看看那马。”
士兵检查后回报:“将军,马的前腿骨折了,恐怕……”
后面的话没说,但在场的人都明白。在边关,一匹骨折的马,通常只有一种结局。
林晚宁心中一紧:“不能治吗?”
士兵为难地摇头:“骨折太严重,就算接上,也再不能跑了。而且治疗花费不小,不如……”
“治。”沈铮打断他,声音不容置疑,“送去军马营,让老陈头看看。告诉他,尽力治,用最好的药。”
士兵一愣,随即肃然应道:“是!”
林晚宁猛地抬头看向沈铮。他侧着脸,下颌线绷得很紧,夕阳给他轮廓镀上一层金边。
“多谢将军。”她轻声道。
沈铮转过头,深邃的眼睛看向她:“你认识我?”
林晚宁心跳漏了一拍,稳住心神道:“镇北将军沈铮,雁门关谁人不识。况且,三年前在京城,将军曾救过小女子一次,还未曾当面道谢。”
沈铮眉头微蹙,似乎在回忆。
“三年前,慈恩寺外,惊马。”林晚宁提示。
良久,沈铮摇了摇头:“不记得了。我救过的人很多,记不住每一个。”
这话说得直白,甚至有些不近人情。但林晚宁却从他眼中看到一丝坦诚——他是真的不记得了,不是故作冷漠。
“无论如何,小女子今日再次谢过将军。”林晚宁想行礼,但脚下一痛,身子一歪。
沈铮扶住她,对赶来的春桃道:“扶你家小姐去军医处。张副将,你带路。”
“是!”
林晚宁在春桃和张副将的搀扶下,一瘸一拐地朝关内走去。走出几步,她忍不住回头。
沈铮还站在原地,正和几个将领说着什么。夕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与远处巍峨的关城融为一体。
10
军医处设在关内军营旁,是个不大的院子,弥漫着草药和血腥气混合的味道。老军医姓胡,花白胡子,手法娴熟地给林晚宁检查了脚踝。
“扭伤,不严重,敷几天药,少走动,养半个月就好了。”胡军医一边上药包扎,一边絮叨,“姑娘家家的,跑去赛什么马,多危险。今天还算运气好,只是扭伤,要是摔断了骨头,有得你受的。”
林晚宁乖乖听着,不还嘴。
包扎完,胡军医又开了几副内服的药,嘱咐每日煎服。春桃一一记下。
从军医处出来,天已擦黑。张副将安排了马车,送林晚宁回林家货栈。
马车里,春桃看着林晚宁肿得老高的脚踝,又开始掉眼泪:“小姐,咱们明天就回京城吧。这地方太危险了,您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可怎么跟老爷夫人交代啊……”
“只是扭伤而已,瞧把你吓的。”林晚宁拍拍她的手,嘴角却带着笑。
虽然摔了,虽然没拿到名次,但她见到了沈铮,和他说了话,他还记得让人救追风。这已经是很好的开始了。
“可是小姐,沈将军看起来好凶,冷冰冰的,连话都不愿多说一句。”春桃抽噎道,“他都不记得救过您,可见根本没把您放在心上。”
“他救过的人太多,不记得很正常。”林晚宁望向车窗外渐浓的夜色,轻声道,“但我会让他记住我的。”
从今天起,一点一点,走进他的生命。
就像一滴水,穿透最坚硬的岩石,需要的不是力量,而是时间,和持之以恒的温柔。
11
林晚宁的脚养了半个月,这期间她没再出门,只在院子里活动。周掌柜请了关内最好的大夫来复诊,又开了些活血化瘀的膏药。
春桃每日絮叨着想回京城,被林晚宁一句“要回你自己回”给堵了回去,只好委委屈屈地继续伺候。
倒是那匹叫追风的马,被军马营的老陈头接好后,恢复得不错。虽然如士兵所说,再不能狂奔了,但正常行走无碍。沈铮派人把马送了回来,还捎来一句话:“好马不该死在赛场。”
林晚宁摸着追风颈上的鬃毛,心中那点念想,又深了几分。
这日,脚伤好得差不多了,林晚宁决定去将军府道谢。不是为了三年前那场不存在的救命之恩,而是为这次他救了追风。
她让春桃备了份礼——几盒上好的伤药,是林家药铺的秘方,对跌打损伤有奇效。不算贵重,但实用。
将军府在街尾,果然如春桃所说,门口有两尊石狮子,肃穆威严。守门的士兵听说她是来道谢的,进去通报,不一会儿出来道:“将军在书房,林姑娘请随我来。”
将军府不大,三进院子,简朴得近乎简陋。没有亭台楼阁,没有奇花异草,只有青石铺地,白墙灰瓦,院中摆着几个石锁和箭靶,角落的兵器架上插着刀枪剑戟。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凛冽的气息,和它的主人一样,直接,冷硬。
书房里,沈铮正在看沙盘。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看到林晚宁,眼中闪过一丝讶异,但很快恢复平静。
“林姑娘的脚好了?”
“多谢将军关心,已无大碍。”林晚宁福了福身,将礼盒放在桌上,“这是家传的伤药,对跌打损伤有奇效,聊表谢意,请将军收下。”
沈铮扫了一眼礼盒,没说什么,只道:“坐。”
林晚宁在椅子上坐下,双手交叠放在膝上,姿态端庄,但眼睛忍不住打量书房。四壁皆书,多是兵法典籍,墙角立着一副盔甲,擦拭得锃亮。书桌上除了公文,还摆着一把未出鞘的刀,刀柄磨损得厉害,可见常用。
“林姑娘是京城人?”沈铮问,声音没什么起伏。
“是。家父在京城经商,小女子此行是来北疆探亲,顺道……游览边关风光。”林晚宁斟酌着用词。
“边关苦寒,没什么风光可游。”沈铮直白道,“林姑娘还是早些回京城为好,近来关外不太平,常有胡人游骑骚扰。”
“不太平?”林晚宁心头一紧,“将军是说,会有战事?”
“未必是大战,但小规模冲突不断。”沈铮走到窗前,背对着她,“胡人今冬遭了白灾,牛羊冻死大半,开春后一直蠢蠢欲动,想南下劫掠。上月已发生了三起商队被劫事件,死了二十余人。”
林晚宁想起来时路上,林叔确实提过关外不太平,要小心行事。但当时她一心只想快点到雁门关,并未深想。
“那将军……”
“这是我的职责,不劳林姑娘费心。”沈铮转过身,目光落在她脸上,“林姑娘若无事,便请回吧。军中事务繁忙,不便久留女客。”
这话已是逐客令了。
林晚宁起身,又福了福:“那小女子告辞。将军保重。”
走到门口,她忽然停下,转身问道:“将军,追风的腿,还能好吗?”
沈铮顿了顿:“老陈头说,好生将养,或许能恢复七八成。但不能再负重奔驰了。”
“那就好。”林晚宁笑了笑,“能活着,能走路,已是幸事。多谢将军。”
她转身离去,红色裙裾在门口一闪,消失在回廊尽头。
沈铮站在原地,看着桌上那盒伤药,良久,对门外道:“张副将。”
“末将在!”
“查一下这位林姑娘的来历。我要知道,她来北疆,究竟所为何事。”
12
林晚宁回到货栈时,周掌柜迎上来,面色凝重:“小姐,京城来信了。”
信是林父写的,厚厚一沓。林晚宁回到房间,拆开细看。
前半部分是说家里一切安好,让她不必挂念。中间提到苏家——苏景轩果然和赵清婉走得极近,两人时常同进同出,京城已传得沸沸扬扬。苏父苏母起初反对,但拗不过儿子,加上赵清婉一副病弱可怜的模样,也就默许了。据说苏景轩已在筹备聘礼,打算正式向赵家提亲。
信纸在林晚宁手中微微颤抖,不是难过,而是愤怒。
上辈子,苏景轩用“陪她到三十岁”的谎言骗她退婚,让她苦等七年,最后等来一场空。这辈子,他连谎都懒得编圆了,赵清婉一回京,他就迫不及待要娶她。
七年?恐怕七个月他都等不了。
也好。这样绝情,她断得也更干净。
信的后半部分,林父语气转为严肃。他得到消息,北疆局势不稳,胡人各部族今冬损失惨重,开春后已有集结迹象,恐有大战。他让林晚宁即刻启程回京,不可耽搁。
“爹已让你兄长去打点,最迟五日后,必须动身。”信的最后一句,笔墨尤重。
林晚宁合上信,望向窗外。暮色四合,雁门关的夜晚来得早,天际还残留着一线暗红,像未干的血迹。
大战将起。
沈铮会再次上战场。上辈子,她隐约听说过,沈铮就是在这一年秋末的一场大战中受了重伤,虽然最终击退了胡人,但他也落下病根,从此阴雨天便旧伤复发,痛苦难当。
她不能走。
至少,不能在他即将踏上战场时,就这样离开。
“小姐,老爷信上说什么?”春桃端茶进来,见她神色不对,小心问道。
“爹让我们回京。”林晚宁将信折好,收入怀中。
“真的?那太好了!我这就去收拾行李!”春桃喜形于色。
“不急。”林晚宁叫住她,“去请周掌柜来,我有事问他。”
周掌柜很快来了。林晚宁屏退左右,开门见山:“周叔,你在北疆多年,人脉广。我想问问,如果大战将起,军中可会征用民间的药材、粮草?”
周掌柜一怔:“小姐的意思是……”
“林家以药材起家,在北疆也有几处药田和仓库。若军中需要,我们可以低价供应,甚至捐赠部分。”林晚宁看着周掌柜,“周叔,你说将军会接受吗?”
周掌柜沉吟片刻:“将军治军极严,从不白拿百姓一针一线。若是捐赠,他未必会收。但若是按市价采购,或许可行。只是……”他顿了顿,“小姐为何要这么做?老爷信上不是让您回京吗?”
“回京是要回的,但不是现在。”林晚宁站起身,走到窗边,“周叔,你看这雁门关,城墙高厚,守军精锐,百姓安居。可若战事一起,这些安宁都会被打碎。我虽是女子,也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林家既在此经商,受边关庇护,自当尽一份力。”
她说得冠冕堂皇,但心里清楚,这只是部分原因。更重要的,是她想为沈铮做点什么,想在他奔赴沙场前,给他一点支持,哪怕微不足道。
周掌柜深深看了林晚宁一眼,忽然躬身一礼:“小姐深明大义,老奴佩服。此事交给老奴去办,定会办得妥当,既不让林家吃亏,也不拂将军颜面。”
“有劳周叔。”
13
三日后,将军府。
沈铮看着手中清单,眉头微蹙:“林家愿以市价七成供应这批药材,并捐赠五百石粮草?”
“是。”张副将站在下首,也是一脸不解,“林家那位周掌柜亲自来谈的,说东家感念边军守土不易,略尽绵力。将军,这是清单,您过目。”
沈铮接过清单细看。药材种类齐全,从止血的金疮药到祛寒的姜桂,数量充足。粮草也是上好的小米和麦子。按市价七成,林家这一单几乎不赚钱,若是算上运输损耗,恐怕还要赔些。
“林家在东家是谁?”沈铮问。
“说是姓林,京城来的富商。但具体名讳,周掌柜不肯透露,只说东家吩咐,不必留名。”张副将顿了顿,压低声音,“将军,末将查过了,住在咱们关内货栈的那位林姑娘,就是林家的大小姐。这批药材粮草,恐怕是她的手笔。”
沈铮手指在清单上轻轻敲了敲。
又是她。
赛马会受伤,送伤药道谢,现在又低价供应军需。这位林家大小姐,到底想做什么?
“将军,这批物资……”张副将试探道,“收是不收?军中确实缺药材,尤其是金疮药。胡人弓箭淬毒,中箭者伤口溃烂难愈,若有上好金疮药,能救不少弟兄的命。”
沈铮沉默良久,终于道:“收。按市价给钱,不少一分。捐赠的粮草,记在账上,日后归还。”
“是!”
张副将领命欲退,又被叫住。
“那位林姑娘,”沈铮抬眼,“她还在关内?”
“在。听说脚伤好了,这几日常在关内走动,有时去慈幼院看孩子,有时去伤兵营帮忙换药。百姓都说,林家小姐人美心善,是菩萨转世。”张副将说着,偷眼看将军脸色。
沈铮脸上没什么表情,只道:“知道了,你去吧。”
书房里重归寂静。沈铮走到窗前,望向货栈的方向。暮色中,那边已亮起灯火。
菩萨转世?
他想起那日赛马会上,她从马背上摔下,明明疼得脸色发白,却先问马怎么样了。又想起她来道谢时,那双清亮的眼睛,不闪不避地看着他,说“能活着,能走路,已是幸事”。
确实和京城那些娇滴滴的闺秀不同。
但,也仅此而已。
沈铮转身,目光落在沙盘上。那里,代表着胡人骑兵的小旗,已逼近雁门关外五十里。
山雨欲来。
14
又过了几日,关内气氛明显紧张起来。
巡逻的士兵多了,城墙上加派了岗哨,进出关门的盘查也严格了许多。百姓们交头接耳,传言胡人已集结了三万骑兵,不日就要南下。
林晚宁去伤兵营帮忙时,听到几个伤兵在议论。
“……他娘的,这次来的可是胡人大王子赫连勃勃亲自带队,听说那厮凶残得很,所过之处寸草不生。”
“怕个鸟!沈将军在,胡人来了也是送死!”
“就是!去年秋天那场仗,将军带着咱们三千人,硬是打退了一万胡骑!赫连勃勃来了,照样让他有来无回!”
话虽如此,但林晚宁从他们眼中看到了凝重和担忧。打仗是要死人的,这里的每个人,都可能是一颗被摆上棋盘的棋子,生死由天。
这日从伤兵营出来,林晚宁在街角遇到了石虎。那年轻猎户肩上扛着一头獐子,见到她,咧嘴一笑:“林姑娘!好久不见,脚全好了?”
“全好了。石大哥这是打猎去了?”
“是啊,多存点肉,万一打起来,关内粮食紧张,好歹有点存货。”石虎把獐子放下,压低声音,“林姑娘,听我一句劝,早些回京城吧。关内马上要不安全了。”
林晚宁心中一紧:“战事……真的不可避免?”
石虎脸色沉下来:“赫连勃勃这次是铁了心要南下。探子回报,胡人部落正在宰杀老弱牲口,做成肉干当军粮。这是要拼命的架势。”他顿了顿,“沈将军已经在调兵遣将了,最迟三五日,必有大战。”
三五日。
林晚宁回到货栈,立即找来周掌柜:“周叔,咱们仓库里还有多少金疮药和止血散?”
“金疮药约莫两百瓶,止血散一百包。小姐要送去军营?”
“全部送去。另外,从今日起,货栈只进不出,所有药材、粮草,优先供应军中。价格……按成本价。”林晚宁快速吩咐,“还有,让伙计们这几日不要外出,紧闭门户,多储清水,以防万一。”
周掌柜一一记下,犹豫道:“小姐,老爷又来信催了,让您务必三日内动身回京。您看……”
“回。”林晚宁道,“但不是现在。周叔,你去准备,等战事有了结果,无论输赢,我立即动身。”
“小姐!”周掌柜急道,“刀剑无眼,万一胡人破关……”
“沈将军在,关破不了。”林晚宁的声音很轻,却异常坚定,“我相信他。”
周掌柜看着自家小姐,那双总是温婉柔和的眸子里,此刻燃烧着一种他看不懂的光芒。不是盲目崇拜,而是一种近乎信仰的笃定。
他忽然想起多年前,自己还年轻时,也曾这样相信过一个人,一件事,哪怕前路荆棘,也义无反顾。
“老奴明白了。”周掌柜深深一揖,“这就去办。”
15
两日后,深夜。
林晚宁被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惊醒。她披衣起身,推开窗户,只见街上火把通明,一队队士兵跑步经过,铠甲碰撞声、马蹄声、号令声交织在一起,肃杀之气弥漫夜空。
“小姐,怎么了?”春桃揉着眼睛进来,也被外面的景象吓到了,“胡人……打来了?”
“恐怕是。”林晚宁关上窗户,“去叫醒所有人,到前厅集合,我有话说。”
货栈里所有人——伙计、护院、丫鬟婆子,一共二十余人,很快聚在前厅。众人脸上都有惶惶之色,交头接耳,不安弥漫。
林晚宁站在众人面前,一袭素衣,长发未绾,却自有一股沉静气度。
“诸位,战事将起,关内即将戒严。我已让周掌柜备足了粮食清水,足够我们支撑一月。从此刻起,所有人不得随意出门,守好门户。若有伤兵或逃难百姓求助,尽力相助,但须谨慎,防奸细混入。”
她目光扫过众人:“我知道大家害怕,我也怕。但怕没有用。雁门关是北疆屏障,关在,我们在;关破,我们谁也活不成。所以,我们要相信沈将军,相信守关的将士。他们在前线拼命,我们在后方,至少不能拖后腿,不能添乱。”
她的声音不高,却清晰传入每个人耳中。众人渐渐安静下来,脸上的恐慌被一种悲壮取代。
“小姐说得对!”一个护院大声道,“咱们虽然不能上阵杀敌,但守住这个院子,不给将军添乱,就是出力了!”
“对!听小姐的!”
人心稍定。林晚宁又吩咐了几句,让众人各自回去,只留周掌柜和两个老成持重的护院商议。
天色将亮时,远处传来沉闷的号角声,一声接一声,悠长苍凉。那是出征的号角。
林晚宁走到院中,仰头望去。东方既白,朝霞如血,染红了半边天。
沈铮,此刻应该已披甲上马,率军出关了吧。
她忽然想起上辈子,他救她的那一箭。那时她只道是巧合,是缘分。可现在想来,或许那本就是他的性格使然——见危必救,逢难必援。
这样的人,不该被困在京城那潭死水里,不该被一个心里装着别人的男人耽误一生。
她来北疆,是对的。
16
大战持续了三天三夜。
关内的百姓能听到远处传来的厮杀声,时近时远,有时激烈如雷鸣,有时又陷入诡异的寂静。每一声号角,每一阵鼓点,都牵动着每个人的心。
货栈里,林晚宁让周掌柜开了侧门,接收逃难进关的百姓。大多是关外村庄的妇孺,男人要么参军,要么被杀。她们衣衫褴褛,满面尘土,眼中是未散的惊恐。
林晚宁带着春桃和几个婆子,给她们分发食物和水,安排住处。小小的货栈很快挤满了人,连马棚都住上了人。
第三天傍晚,厮杀声忽然逼近。有溃兵逃回关内,带来噩耗:前线失利,胡人突破了一道防线,正朝雁门关扑来!
关内顿时大乱。百姓惊慌逃窜,哭喊声四起。守关副将下令关闭城门,任何人不得出入。
货栈里,逃难来的百姓瑟瑟发抖,孩子们吓得大哭。春桃也白了脸,拉着林晚宁的衣袖:“小姐,怎么办?胡人会不会打进来?”
林晚宁握紧她的手,强迫自己镇定:“别慌。城门已闭,雁门关城墙高厚,胡人都是骑兵,不擅攻城,一时半会儿打不进来。”
话虽如此,她心里也没底。上辈子,她只听说沈铮打赢了这场仗,却不知道过程如此凶险。
天色完全暗下来时,关外传来震天的喊杀声。火光冲天,映红了夜空。是胡人在攻城了!
箭矢如雨点般射上城头,投石机抛出的巨石砸在城墙上,发出恐怖的巨响。守军拼死抵抗,滚木礌石、热油金汁,所有守城器械都用上了。
林晚宁让所有人都躲进地窖,自己却留在地面。周掌柜苦苦相劝:“小姐,您也下去吧!上面太危险了!”
“我就在门口看看,不下去。”林晚宁坚持。
她站在货栈门口,望着城楼方向。那里火光熊熊,厮杀声、惨叫声、兵器碰撞声不绝于耳。每一次撞击,都让她的心揪紧一分。
沈铮,你在哪里?你还活着吗?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一个时辰,也许是两个时辰,喊杀声渐渐弱了下去。忽然,关外传来悠长的号角声——不是胡人那种尖利刺耳的号角,而是沉稳浑厚的,属于大周军队的号角。
紧接着,城楼上爆发出震天的欢呼:“援军!援军来了!”
“将军回来了!将军杀回来了!”
林晚宁腿一软,扶住门框才没倒下。她抬头望去,只见关外火光中,一支骑兵如利剑般切入胡人后阵,所过之处,人仰马翻。为首一骑玄甲黑马,手持长枪,在乱军中左冲右突,如入无人之境。
是沈铮。
他还活着。他杀回来了。
泪水毫无预兆地涌上眼眶,林晚宁抬手抹去,却发现手在抖。
她从来不知道,自己会这样担心一个人,担心到心都要跳出来。
17
天亮时,战事已近尾声。
胡人溃败,丢下数千具尸体,仓皇北逃。雁门关守住了,但代价惨重。城墙上到处是血迹,伤员被一队队抬下来,送往伤兵营。
林晚宁带着货栈里所有懂些医术的人,包括她自己,赶到伤兵营帮忙。
那景象,她一辈子也忘不了。
营地里躺满了伤员,痛苦的呻吟、压抑的哭泣、军医声嘶力竭的呼喊,混杂着血腥和草药的气味,构成人间地狱般的画面。断臂残肢随处可见,有的人肚子破了,肠子流出来,还在微弱地呼吸;有的人脸上血肉模糊,已看不出本来面目。
林晚宁强忍胃里翻涌,接过军医递来的纱布和药粉,跪在一个伤员身边。那是个年轻的士兵,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胸口被划开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鲜血汩汩往外冒。
“按住这里,用力!”军医喊道。
林晚宁用纱布按住伤口,血很快浸透了纱布,温热粘稠。年轻士兵疼得浑身抽搐,牙齿咬得咯咯响,却一声不吭。
“好孩子,忍一忍,马上就好。”军医快速清创、上药、包扎,动作麻利得近乎冷酷。
包扎完,又转向下一个伤员。林晚宁跟过去,继续帮忙。
从清晨到日暮,她记不清处理了多少伤口,换了多少盆血水。手被血染红,指甲缝里都是血渍,裙摆被血和泥污弄得看不出本来颜色。她不敢停,也不能停,因为每耽搁一刻,可能就有一条生命在流逝。
傍晚时分,她正给一个伤兵喂水,忽然听到一阵骚动。抬头望去,只见一群人簇拥着抬进来一副担架,担架上的人浑身是血,一动不动。
是沈铮。
林晚宁手里的碗“哐当”掉在地上,摔得粉碎。她推开人群冲过去,却被士兵拦住。
“将军!将军怎么样了?”她急声问。
抬担架的士兵红着眼眶:“将军为救被困的弟兄,带人冲阵,中了三箭……”
林晚宁如遭雷击,浑身血液都凉了。
上辈子,沈铮就是在这一战中受的重伤,落下病根。难道历史又要重演?
不,不会的。她重活一世,不是为了眼睁睁看着他再受一次苦。
“让我过去!我懂医术!”林晚宁不顾一切地推开士兵,扑到担架旁。
沈铮双眼紧闭,脸色惨白如纸。胸前、肩头、大腿各插着一支箭,箭杆已被折断,但箭头还深深嵌在内里。最致命的是胸口那一箭,离心脏只有寸许,随着他微弱的呼吸,血沫不断从伤口涌出。
“都让开!胡军医!胡军医在哪里!”副将张猛嘶声大吼。
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军医挤进来,看到沈铮的伤势,倒吸一口凉气:“快,抬进去!准备热水、剪刀、止血散!还有,去拿我的金针来!”
众人手忙脚乱将沈铮抬进里间。林晚宁想跟进去,被张猛拦住:“林姑娘,里面血腥,您还是在外面……”
“我能帮忙!”林晚宁盯着他,眼神是从未有过的坚决,“我懂药理,会包扎,让我进去!”
张猛还要说什么,里面传来胡军医的喊声:“人手不够!再来两个会帮忙的!”
林晚宁推开张猛,冲了进去。
18
里间点着数盏油灯,亮如白昼。沈铮被平放在木板床上,上衣已被剪开,露出精壮但伤痕累累的上身。新旧伤疤交错,最刺眼的是那三处箭伤,血肉模糊。
胡军医正在检查伤口,脸色凝重:“胸口这箭最深,可能伤到了肺。肩头和腿上的还好,没伤到要害。但三处箭伤都流血过多,再不止血,怕是……”
“要怎么做?”林晚宁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胡军医看了她一眼,没再赶人,快速吩咐:“你先去洗手,用烈酒擦干净。然后帮我按住将军,我要拔箭。”
林晚宁照做。烈酒倒在手上,刺痛让她更加集中精神。她走到床边,双手按住沈铮未受伤的右肩。他的皮肤滚烫,肌肉紧绷,即使在昏迷中,身体仍保持着战斗的警觉。
胡军医深吸一口气,握住胸口的断箭:“我数三下,拔箭的瞬间,你用这个按住伤口。”
他递给林晚宁一块叠好的厚纱布。
“一、二、三!”
猛地用力,断箭带着血肉被拔出,鲜血喷溅。林晚宁用尽全力按住伤口,但血还是从指缝间涌出,瞬间染红了纱布。
沈铮身体剧震,闷哼一声,竟睁开了眼睛。那双总是冷冽如寒星的眼眸,此刻因剧痛而涣散,但很快聚焦,落在林晚宁脸上。
“你……”他嘴唇翕动,声音低不可闻。
“别说话,保存体力。”林晚宁手上用力,声音却在发抖,“胡大夫在救你,你会没事的,一定会没事的。”
沈铮看着她,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还想说什么,但剧痛袭来,他又昏了过去。
“金针!”胡军医喝道。
旁边助手递上针囊。胡军医抽出数根金针,快速刺入沈铮胸前几处大穴。说也神奇,血流的速度竟慢了下来。
“止血散!”胡军医额头冒汗,手下不停。
林晚宁接过药瓶,将药粉撒在伤口上。深可见骨的伤口,皮肉外翻,看得她心头发颤,但她手上的动作稳而快,配合胡军医清理、上药、包扎。
胸口、肩头、大腿,三处伤口处理完,已过去一个多时辰。胡军医累得几乎虚脱,林晚宁也浑身是汗,双手沾满鲜血,但沈铮的呼吸终于平稳下来,虽然微弱,但不再有血沫涌出。
“命暂时保住了。”胡军医瘫坐在椅子上,喘着粗气,“但今夜是危险期,若发热,就难办了。”
“我守着。”林晚宁哑声道。
胡军医看了她一眼,没反对,只道:“每隔半个时辰用湿布擦身降温。若高热不退,叫我。”
“好。”
夜深了。伤兵营渐渐安静下来,只有偶尔的呻吟和脚步声。林晚宁打来清水,拧了布巾,轻轻擦拭沈铮脸上的血污。
烛光下,他的脸棱角分明,剑眉入鬓,鼻梁高挺,嘴唇因失血而苍白干裂。这是一张经过风霜刀剑的脸,不似京城贵公子那般白皙精致,却有种粗粝坚毅的美。
林晚宁用布巾蘸了水,轻轻润湿他的嘴唇。他无意识地抿了抿,喉结滚动。
“沈铮,”她轻声唤他的名字,像是叹息,“你一定要活下来。”
上辈子,你救我一命。这辈子,换我守着你。
19
后半夜,沈铮果然发起了高烧。
浑身滚烫,嘴唇干裂,在昏迷中不安地辗转,时不时发出痛苦的闷哼。林晚宁不停地用冷水给他擦身,但体温始终降不下来。
胡军医来看过,扎了针,灌了药,但效果甚微。
“将军失血过多,体质虚弱,这烧若是熬不过去……”胡军医没说完,但意思大家都明白。
林晚宁咬着唇,忽然想起什么:“胡大夫,我记得《伤寒杂病论》里有个方子,用柴胡、黄芩、半夏、人参、甘草、生姜、大枣,主治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将军现在高热不退,是否可用?”
胡军医一愣:“林姑娘懂医?”
“家父经营药材,略知一二。”
胡军医沉吟片刻:“这方子倒是对症,但将军伤势太重,恐虚不受补。况且营中未必有这些药材……”
“我有。”林晚宁道,“我货栈里应有尽有。胡大夫,您开方子,我立刻让人去取药。”
胡军医深深看她一眼,提笔写下药方。林晚宁叫来春桃,让她速回货栈取药。
一个时辰后,药煎好了。林晚宁扶起沈铮,让他靠在自己怀里,一勺一勺喂他喝药。他昏迷中难以吞咽,药汁从嘴角流下,她就耐心地擦掉,再喂。
如此反复,一碗药喂了半个时辰。
喂完药,她又继续用冷水给他擦身,一遍又一遍。天快亮时,沈铮的体温终于开始下降,呼吸也平稳了许多。
胡军医再来诊脉,长舒一口气:“热退了。林姑娘,这次多亏了你。”
林晚宁这才感到浑身酸痛,几乎站不稳。她扶着床沿,看着沈铮依然苍白的脸,轻声道:“他什么时候能醒?”
“若是顺利,明日该能醒。但伤及肺腑,需静养数月,且会落下病根,阴雨天恐会胸痛咳嗽。”
林晚宁心中一痛。上辈子,他就是因此落下病根,折磨半生。
这一次,有她在,她一定要想办法,让他少受些苦。
20
沈铮是在第二天傍晚醒来的。
睁开眼时,夕阳的余晖从窗户斜射进来,在床前投下一片温暖的光晕。光影中,一个女子伏在床边,似乎睡着了,长发如瀑,铺了满背。
他动了动,胸口传来剧痛,让他闷哼一声。
那女子立刻惊醒,抬起头,露出一张清丽却憔悴的脸。眼睛下有淡淡的青黑,显然很久没好好休息了。
“你醒了?”林晚宁眼中迸发出惊喜的光芒,伸手探了探他的额头,“还好,不烧了。伤口疼吗?渴不渴?饿不饿?”
一连串的问题,问得沈铮有些怔忡。他张了张嘴,声音嘶哑:“水……”
林晚宁连忙倒了温水,小心扶他起来,将杯子递到他唇边。沈铮就着她的手喝了半杯,清凉的水滑过干裂的喉咙,舒服了许多。
“我昏迷了多久?”他问,目光落在她脸上。
“一天两夜。”林晚宁放下杯子,又拿过温着的粥,“胡大夫说你现在只能吃些流食。我熬了小米粥,你喝一点。”
她舀了一勺粥,吹凉,送到他唇边。动作自然熟稔,仿佛做过千百遍。
沈铮没动,只是看着她:“林姑娘为何在此?”
林晚宁的手顿在半空,半晌,低声道:“将军为守关受伤,小女子略懂医术,在此照料,是分内之事。”
“分内之事?”沈铮重复这四个字,眼中闪过一丝探究,“林姑娘是商贾之女,并非军中医者,何来分内之说?”
林晚宁迎上他的目光:“那将军三年前在京城,救我这个素不相识的女子,又是为何?”
沈铮沉默。
“将军可以不记得,但我不能忘。”林晚宁将粥碗放在床边小几上,起身,朝他郑重一礼,“救命之恩,没齿难忘。如今将军有难,我略尽绵力,是理所应当。”
她说得坦荡,眼神清澈,不见丝毫扭捏作态。
沈铮看了她许久,终于缓缓道:“那便多谢了。”
林晚宁重新坐下,端起粥碗:“将军先吃点东西,才好用药。”
这一次,沈铮没再拒绝,就着她的手,慢慢喝完了那碗粥。
窗外,夕阳完全沉入地平线,暮色四合。远处传来士兵换岗的号角声,悠长肃穆。
一碗粥喝完,林晚宁又伺候他喝了药。药很苦,沈铮眉头都没皱一下,一饮而尽。
“苦的话,这里有蜜饯。”林晚宁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纸包,里面是几颗杏脯。
沈铮看着她手心的杏脯,又看看她,忽然道:“林姑娘,你究竟为何来北疆?”
林晚宁手指一颤,蜜饯差点掉在地上。
“我……”
“不要再说报恩。”沈铮打断她,目光如炬,“报恩有很多种方式,不必千里迢迢跑到边关,不必在赛马会上拼命,不必低价供应军需,更不必在我重伤时衣不解带地照料。”
他每说一句,林晚宁的心就沉一分。
果然,什么都瞒不过他。
“我……”她垂下眼,手指无意识地攥紧衣角,“我来北疆,确实是为了将军。”
“为何?”
为何?
因为我死过一次,知道谁才值得托付一生。
因为上辈子你救我一命,我却连句谢谢都没来得及说。
因为这辈子我不想再错过,不想再等一个永远不会回头的人。
但这些话,她不能说。
“因为,”林晚宁抬起头,直视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道,“我心悦将军。”
话音落下,房间里一片寂静。只有油灯灯花爆开的噼啪声,和两人交错的呼吸。
沈铮脸上没什么表情,但眼神深了深:“林姑娘可知自己在说什么?”
“知道。”林晚宁的声音很轻,却很坚定,“我知道将军是镇北将军,我是商贾之女,门第悬殊。我知道将军心中只有家国天下,无意儿女私情。我知道我这话唐突、莽撞、不自量力。”
她顿了顿,眼中泛起水光,却倔强地不让它落下:“但我还是要说。沈将军,我心悦你。从三年前你在京城救我那一刻起,就心悦你。所以我来北疆,所以我想尽办法接近你,所以看到你受伤,我比谁都害怕。”
沈铮久久沉默。
就在林晚宁以为他会断然拒绝,或者冷言相向时,他却忽然问:“你可知,我今年二十有六,为何还未娶妻?”
林晚宁一愣:“为何?”
“因为我不知道自己能活到几时。”沈铮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近乎残酷,“我是军人,马革裹尸是常事。今日我能坐在这里与你说话,明日可能就死在关外。嫁给这样的人,意味着可能随时变成寡妇,意味着漫长的等待和提心吊胆。林姑娘,你是聪明人,该知道这不是良配。”
“我知道。”林晚宁擦去眼角的泪,笑了,“将军,我今年十七岁,从京城到北疆,走了整整一个月。这一路上,我见过流民,见过盗匪,见过饿殍,也见过戍边的将士。我知道边关苦,知道战事险,知道嫁给军人意味着什么。”
她站起身,走到窗边,望着窗外渐浓的夜色:“我原来的未婚夫,为了另一个女子,来与我退婚。他说,让我等他七年,等那个女子死了,他再来娶我。我拒绝了。因为我不想等一个心里装着别人的人,不想等一个不确定的未来。”
转过身,她看着沈铮,眼中倒映着烛光,亮得惊人:“但将军不一样。将军心里装的是家国天下,是百姓安宁。这样的未来,我愿意等。哪怕等来的是一纸阵亡通知书,我也认了。至少,我等的是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不是一个背信弃义的小人。”
沈铮看着她,久久不语。
烛光在她脸上跳跃,勾勒出柔和的轮廓。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子,骨子里却有种惊人的执拗和勇气。从京城到北疆,从赛马会到伤兵营,再到此刻这番惊世骇俗的表白,她做的每一件事,都超出了他对一个闺阁千金的认知。
“林姑娘,”许久,沈铮终于开口,声音有些沙哑,“我重伤未愈,生死难料。若我此劫难逃,你当如何?”
“那我就守着将军的坟,了此残生。”林晚宁答得毫不犹豫。
“若我侥幸未死,但落下残疾,再也上不了战场呢?”
“那我就照顾将军一辈子,做你的手,做你的脚,陪你看边关的日落,听大漠的风声。”
“若我……”
“没有若。”林晚宁打断他,走到床边,蹲下身,仰头看着他,“沈铮,我不是一时兴起,也不是年少冲动。我来北疆,是抱着必死的决心。要么你死,我为你守坟;要么我死,魂归故里;要么我们都活着,白头偕老。只有这三种结局,没有其他。”
沈铮深深吸了口气,胸口伤口被牵动,疼得他皱了皱眉。林晚宁连忙扶他躺好,动作轻柔。
“你……”沈铮看着近在咫尺的脸,忽然问,“不怕吗?”
“怕。”林晚宁诚实地说,“怕你死,怕我死,怕我们终究有缘无分。但比起这些,我更怕什么都不做,眼睁睁看着你从我生命里走过,然后后悔一辈子。”
沉默再次弥漫。
油灯将尽,光线昏暗下来。远处传来打更声,二更天了。
“林姑娘,”沈铮闭上眼睛,声音轻得像叹息,“夜深了,回去休息吧。”
林晚宁心一沉,但没说什么,只轻轻“嗯”了一声,为他掖好被角,端起空碗,吹熄了多余的灯,只留床前一盏。
走到门口,她回头,轻声道:“沈铮,我来北疆,不是要你立刻接受我。我只是想告诉你,这世上有个人,不管你是生是死,是健康是残疾,是将军是平民,她都心悦你,都愿意陪着你。你不必现在就回应,但请你,至少给我一个陪在你身边的机会。”
说完,她推门出去,脚步声渐行渐远。
沈铮睁开眼,望着帐顶,良久,发出一声几不可闻的叹息。
21
接下来的日子,林晚宁每天都来伤兵营。
她不再提那晚的话,只是安静地照顾沈铮,煎药、喂饭、换药、擦身,做得细致妥帖。有时沈铮睡着,她就坐在床边看书,或者帮着胡军医处理其他伤员。
伤兵营的人都知道了,这位从京城来的林家大小姐,不仅人美心善,医术也不错,更重要的是,对沈将军一片痴心。起初还有人私下议论,说林家小姐不知羞,倒追男人。但看林晚宁对每个伤员都一视同仁,尽心尽力,那些闲话也就渐渐少了。
沈铮的伤一天天好转。胸口的伤最重,但没伤到要害,加上林晚宁精心照料,恢复得比预期快。十日后,他已能下床走动,只是不能剧烈运动。
这日天气晴好,林晚宁扶着沈铮到院中晒太阳。秋日的阳光温暖而不灼人,洒在人身上,懒洋洋的。
“将军今日气色好多了。”林晚宁递给他一杯参茶。
沈铮接过,抿了一口:“多亏林姑娘照料。”
“叫我晚宁吧。”林晚宁在他对面坐下,“总是林姑娘林姑娘的,生分。”
沈铮看了她一眼,没接话。
林晚宁也不在意,自顾自道:“我爹又来信了,催我回京。我说等将军伤好了再走。”
“令尊担心你是应该的。”沈铮道,“北疆毕竟不安全。如今战事暂歇,胡人短期内不敢再犯,林姑娘是时候回京了。”
“将军这是赶我走?”林晚宁挑眉。
“沈某不敢。”沈铮顿了顿,“只是林姑娘离家日久,令尊令堂必然挂念。况且……”他看向她,“姑娘家名节重要,在此久留,恐惹非议。”
林晚宁笑了,那笑容在秋日阳光下,明亮得晃眼:“我若在乎名节,就不会独自来北疆了。沈铮,你知道我来的时候,我爹问我什么吗?他问我是不是因为被退婚,心灰意冷,想随便找个人嫁了。”
沈铮握着茶杯的手指微微收紧。
“我告诉他,不是。”林晚宁望着远处高耸的城墙,声音轻而坚定,“我是看明白了,这世上有些人,等着等着就没了。如果真有什么想要的,就得自己去争、去夺、去走到他面前。名节算什么?旁人的议论算什么?比起错过一个对的人,这些都不值一提。”
沈铮沉默了很久,久到林晚宁以为他不会再开口时,他才低声道:“林晚宁,我不值得。”
“值不值得,我说了算。”林晚宁转过头,直视他的眼睛,“沈铮,你告诉我,你心里可有一点点我的位置?哪怕只是一点点,不是感激,不是愧疚,就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那种在意。”
这个问题太直接,太尖锐,让沈铮避无可避。
他看着她。这半个多月来,她日日在他身边,为他煎药喂饭,为他换衣擦身。他见过她冷静处理伤口的模样,见过她温柔安慰伤兵的模样,见过她累极了伏在桌上小憩的模样,也见过那夜她哭着说“我心悦你”的模样。
他不是铁石心肠。
可正因为不是,才更不敢轻易许诺。
“林晚宁,”沈铮缓缓道,“我是军人。我的命不属于我自己,属于大周,属于北疆,属于这万千百姓。今日我坐在这里与你说话,明日可能就要踏上战场,也许能回来,也许不能。嫁给我这样的人,意味着你永远要活在等待和担忧中,意味着你可能年纪轻轻就要守寡。你还这么年轻,该有更好的人生,不该被我拖累。”
又是这番话。
林晚宁站起身,走到他面前,蹲下身,仰头看着他:“沈铮,你听好。我不要更好的人生,我只要你。守寡也好,等待也罢,我都不怕。我只怕你明明对我也有意,却因为那些可笑的理由推开我。”
“你怎么知道我对你有意?”沈铮反问。
“因为你看我的眼神不一样。”林晚宁毫不退让,“你看别人时,眼神是冷的,是远的。可你看我时,会有温度,会有波动。因为我在伤兵营帮忙,你会让人暗中保护我。因为我说要来照顾你,你没有坚决拒绝。沈铮,你不是会随便让人接近的人。你让我留下,本身就说明了什么。”
沈铮喉结滚动,想说什么,却最终化为一声叹息。
“是,”他承认了,声音里带着无奈,“我对你,确实与旁人不同。”
林晚宁眼睛一亮。
“但正是因此,我才更不能耽误你。”沈铮看着她眼中倏然绽放的光芒,心中某处柔软的地方被触动,语气却更加坚定,“晚宁,你还小,没见过真正的生死,没见过战争能把人变成什么样子。我手上沾的血,比你想象的多。我做的梦,都是尸山血海。这样的我,配不上你的干净和纯粹。”
“我不在乎!”林晚宁抓住他的手,他的手很大,掌心有厚厚的茧,是常年握刀枪留下的,“沈铮,你守的是国门,护的是百姓。你手上的血,是为了让更多人能干净地活着。这样的你,比谁都干净,比谁都值得。”
她的手很软,很暖,紧紧握着他的。沈铮能感觉到她的颤抖,也能感觉到她的坚定。
这个女子,看似柔弱,骨子里却有种惊人的力量。从京城到北疆,从赛马会到伤兵营,她一路走来,披荆斩棘,只为一个他。
他何德何能。
“晚宁,”沈铮反握住她的手,这是第一次,他主动碰触她,“给我一点时间,也给你自己一点时间。等我伤好,等局势稳定,如果那时候你还……”
“我还。”林晚宁打断他,眼中泪光闪烁,嘴角却扬起笑容,“沈铮,不管等多久,只要你心里有我一点点位置,我就等。一年,两年,十年,一辈子,我都等。”
沈铮看着她,许久,终于,很轻很轻地点了点头。
“好。”
只是一个字,却让林晚宁的眼泪夺眶而出。她等了这么久,争了这么久,终于等到了他的一点点松动。
够了,这就够了。
22
沈铮的伤在深秋时痊愈了。
虽然如胡军医所说,落下了病根,阴雨天胸口会闷痛,但已无大碍。他又开始处理军务,巡视防务,整日忙碌。
林晚宁不再日日去伤兵营,但每隔两三日,总会去将军府一趟。有时是送些新制的糕点,有时是带些京城的书信——她与沈铮说起京中趣事,说起林家生意,说起她小时候的糗事。沈铮话不多,但总会听她说,偶尔应一声,或微微弯一弯嘴角。
关内渐渐有了传言,说沈将军和林家小姐走得近,怕是要成就一段姻缘。有人觉得门不当户不对,但更多人觉得,林小姐在战事中的表现有目共睹,又对将军一片痴心,是良配。
这日,林晚宁正在货栈看账本,春桃兴冲冲跑进来:“小姐!苏家来人了!”
林晚宁笔尖一顿,一滴墨落在账本上,晕开一团污渍。
“苏家?哪个苏家?”
“就是京城苏家啊!苏景轩苏公子来了,正在前厅等着呢!”
林晚宁放下笔,缓缓站起身。她走到铜镜前,看了看镜中的自己。一身鹅黄色衣裙,发髻简单,只插一支玉簪。比起在京城时,她瘦了些,也黑了些,但眼睛更亮,眉宇间多了几分在京时没有的英气。
三个月了。从她离开京城到现在,整整三个月。
苏景轩,他终于还是来了。
“请他去花厅,我稍后就到。”林晚宁平静道。
23
花厅里,苏景轩负手而立,打量着这间陈设简单的屋子。与他印象中林府的精巧雅致不同,这里的一切都透着边关的粗犷。墙上挂的不是字画,而是一把弓;桌上摆的不是古董,而是一个粗糙的陶罐,插着几支不知名的野花。
脚步声响起。
苏景轩转过身,看到林晚宁走进来。那一刻,他愣住了。
眼前这个女子,熟悉又陌生。她还是那个林晚宁,眉眼依旧,但气质却截然不同。在京时,她是温婉的、柔顺的、需要人呵护的闺阁千金。可此刻,她站在门口,背脊挺直,眼神平静,周身散发着一种从容不迫的气度,仿佛这粗粝的边关,反而让她绽放出更耀眼的光芒。
“阿宁……”苏景轩上前两步,眼中情绪复杂,“你瘦了。”
林晚宁在离他三步远的地方站定,微微颔首:“苏公子远道而来,有失远迎。请坐。”
苏景轩被她这声疏离的“苏公子”刺得心头一痛,苦笑道:“阿宁,你我之间,何须如此生分。”
“礼不可废。”林晚宁在主位坐下,示意丫鬟上茶,“苏公子来北疆,是有生意要谈?”
苏景轩看着她平静无波的脸,心中涌起一股难言的烦躁。他以为她会怨他、恨他,至少会有情绪。可她没有,她看着他,就像看一个普通的、不相干的客人。
“我是来找你的。”苏景轩坐下,急切道,“阿宁,我听说你来了北疆,担心得不得了。边关苦寒,战事又起,你怎么能跑到这种地方来?快跟我回京吧!”
林晚宁端起茶杯,轻轻拨了拨浮叶:“苏公子说笑了。我来北疆是探亲访友,自有主张,不劳公子费心。”
“探亲访友?”苏景轩皱眉,“你在北疆有什么亲友?阿宁,别骗我了。我知道你是生我的气,气我和清婉……但那是有苦衷的!清婉她病得很重,我实在不忍心看她一个人……”
“苏公子,”林晚宁打断他,抬眼看他,目光清冷如雪,“你和赵姑娘的事,与我无关。你们是定亲也好,成婚也罢,都无需向我解释。我离开京城,也不是因为你们。”
苏景轩被她这目光看得心中一慌:“那是为何?阿宁,我们十五年的情分,难道你就这么狠心,说断就断?”
“狠心?”林晚宁笑了,那笑容里带着淡淡的嘲讽,“苏景轩,狠心的人是你。是你为了另一个女子,来与我退婚。是你让我等她死了再来找我。是你,把十五年的情分,轻飘飘地踩在脚下。现在你来问我为何狠心?不觉得可笑吗?”
“我……”苏景轩语塞,脸上阵红阵白,“阿宁,我知道我伤了你的心。可清婉她……她真的活不了多久了。大夫说,最多三五年。阿宁,你就当可怜可怜她,成全我们这几年。等她……等她走后,我一定……”
“一定如何?”林晚宁放下茶杯,杯底与桌面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一定回来娶我?苏景轩,这话你自己信吗?”
苏景轩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
“你不必说了。”林晚宁站起身,走到窗边,背对着他,“你今日来,若是为了劝我回京,那请回吧。我暂时不会回去。若是为了叙旧,我们之间,也没什么旧可叙了。从你退婚那日起,你我便桥归桥,路归路。往后你是你,我是我,各自婚嫁,互不相干。”
“阿宁!”苏景轩也站起身,急步走到她身后,“你别这样!我知道你心里还有我,你只是嘴硬对不对?否则你为何要来北疆?不就是因为生气,想让我着急吗?现在我来了,我来接你了,我们回去,一切还和以前一样,好不好?”
林晚宁转过身,看着这张曾经深爱过的脸。曾经,他皱眉她会心疼,他笑她也会开心。可如今,看着这张脸,她心中只剩下平静,甚至有一丝怜悯。
怜悯他的自以为是,怜悯他的不懂珍惜。
“苏景轩,”她轻声说,声音里没有愤怒,没有怨恨,只有彻底的释然,“我不爱你了。”
苏景轩如遭雷击,僵在原地。
“我来北疆,不是为了气你,也不是为了让你着急。”林晚宁继续说,语气平静得像在说今天的天气,“我是来找一个人的。一个真正值得我托付终身的人。”
“谁?”苏景轩的声音发颤。
“沈铮,沈将军。”
苏景轩脸色瞬间惨白:“沈铮?那个镇北将军?阿宁,你疯了!他是个武夫,杀人如麻,年纪比你大九岁!你怎么能……”
“他怎么不能?”林晚宁打断他,眼中闪过温柔的光,“他保家卫国,是英雄。他待人真诚,是君子。他救过我,是恩人。最重要的是,他心中没有别人,只有家国,只有责任。这样的人,比一个心里装着别人的男人,好上千倍万倍。”
“你……”苏景轩踉跄后退一步,扶住桌沿才站稳,“你爱上他了?”
林晚宁没有回答,但她的表情说明了一切。
苏景轩忽然觉得胸口闷得发疼,像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被他亲手弄丢了,再也找不回来。他以为林晚宁会永远在原地等他,以为只要他回头,她就会张开双臂迎接他。
可她没有。
她走了,走得决绝,走向了另一个男人。
“阿宁……”苏景轩眼中泛起水光,“如果我后悔了呢?如果我说,我不要清婉了,我只要你,你还愿意……”
“不愿意。”林晚宁斩钉截铁,“苏景轩,有些话,说出口就收不回来了。有些事,做过了就没办法当没发生过。你选择了赵清婉,就要承担选择的后果。而我,也做出了我的选择。”
她走到门边,打开门:“苏公子,请回吧。往后,不必再来了。”
门外,秋日的阳光倾泻而入,照亮她半边身子。她站在那里,背脊挺直,像一株在边关风沙中顽强生长的白杨。
苏景轩看着她,看了很久很久,终于,一步一步,踉跄着走出门。
走到院中,他回头,最后看了一眼。
林晚宁已经转身,走向内院。她的背影,没有丝毫留恋。
24
苏景轩在雁门关又待了三日。
这三日,他去了沈铮的将军府,以苏家公子的名义求见,想看看那个让林晚宁倾心的男人究竟是何方神圣。但沈铮军务繁忙,并未见他。
他也去了街上,听到百姓议论沈将军和林家小姐,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说林小姐在战事中如何勇敢,如何照顾伤员,说沈将军对林小姐如何不同。
每一句,都像针一样扎在他心上。
第三日傍晚,他收拾行装,准备回京。离开前,他又去了一趟林家货栈,但这次,他没求见林晚宁,只是站在街角,远远看着。
他看到林晚宁从货栈出来,一身淡青色衣裙,手里提着食盒。她没带丫鬟,独自朝将军府的方向走去。夕阳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她的脚步轻快,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
那是他很久没在她脸上见过的,发自内心的笑容。
苏景轩靠在墙上,缓缓闭上眼。
是他亲手弄丢了她。
永远地弄丢了。
25
苏景轩离开后,雁门关下了入冬后的第一场雪。
雪花纷纷扬扬,一夜之间,将关内关外染成一片素白。林晚宁站在货栈门口,看着银装素裹的世界,呼出的气在冷空中凝成白雾。
“小姐,天冷,快进来吧。”春桃拿着斗篷出来,披在她肩上。
林晚宁拢了拢斗篷,正要转身,忽然看到街那头,一个玄色身影踏雪而来。
是沈铮。
他今日未穿盔甲,一身玄色常服,外罩黑色大氅,走在雪地里,像一柄出鞘的剑,清冷,孤傲,却又让人移不开眼。
“沈将军。”林晚宁迎上去,眼中泛起笑意,“这么冷的天,怎么来了?”
沈铮在她面前停下,肩头落了几片雪花,很快融化。他看着她冻得微红的脸,从怀中取出一个手炉,递给她:“胡大夫说,你体寒,畏冷。这个拿着。”
手炉是黄铜的,雕着简单的花纹,入手温热。林晚宁捧在手里,暖意从掌心一直蔓延到心里。
“多谢将军。”她抬头看他,眼睛亮晶晶的,“将军今日不忙?”
“嗯。”沈铮应了一声,顿了顿,“我来,是有话对你说。”
林晚宁心一跳:“什么话?”
沈铮看了看她身后的春桃,又看了看货栈里探头探脑的伙计。林晚宁会意,对春桃道:“我和将军出去走走,不必跟来。”
两人并肩走在雪后的街上。雪已停了,天色灰蒙蒙的,路上行人稀少,只有巡逻的士兵踏雪而过的脚步声。
走了许久,沈铮都没开口。林晚宁也不催,只是安静地走在他身边,偶尔侧头看他一眼。
终于,走到城墙下时,沈铮停下了脚步。
“晚宁,”他叫她,声音在寒冷的空气中格外清晰,“苏景轩来找过你。”
是陈述,不是疑问。
林晚宁点头:“是。三日前来的,已经回京了。”
“他说了什么?”
“劝我回京,说他后悔了,说他愿意放弃赵清婉,只要我回去。”林晚宁如实道。
沈铮转头看她:“你怎么说?”
“我说,我不爱他了,我爱的是你。”林晚宁直视他的眼睛,毫不闪避。
沈铮眸色深了深,移开视线,望向远处苍茫的雪原:“晚宁,我查过苏景轩。他在京城,已正式向赵家提亲,婚期定在明年开春。”
林晚宁一愣,随即笑了:“果然。上辈子……我是说,我早该想到的。他怎么可能真的等赵清婉死?不过是哄我的借口罢了。”
“上辈子?”沈铮敏锐地捕捉到这个词。
林晚宁心中一紧,但很快镇定下来。有些事,或许该让他知道了。
“沈铮,”她深吸一口气,冷空气刺得肺叶发疼,“如果我说,我死过一次,你信吗?”
沈铮猛地转头看她。
“上辈子,苏景轩也来退婚,为了赵清婉。我答应了,等了他七年。等来的却是他假死脱身,带着赵清婉远走高飞的消息。而我,成了全京城的笑柄,最后嫁了一个五十多岁的盐商做续弦,困在后宅,了此残生。”
她的声音很平静,像在说别人的故事。可沈铮能从她眼中看到深藏的痛楚,那种痛,不是一朝一夕能形成的。
“上辈子,我也见过你。”林晚宁继续道,声音低了下去,“在我嫁给盐商后第三年,随他进京。在街上,有人放冷箭射苏景轩,你救了我。箭擦过你的手臂,流了很多血。可你问我:‘姑娘,没事吧?’”
沈铮瞳孔微缩。三年前,京城,冷箭……模糊的记忆碎片在脑海中闪过。他确实在京城救过一个女子,但当时情况紧急,他并未看清对方容貌,事后也未在意。
原来是她。
“后来,我又见过你几次。在宫宴上,在街上,在城外的长亭。”林晚宁眼中泛起泪光,“可我从没敢上前和你说话。直到我离开京城那天,在长亭外看到你,我很想下车问问你:将军,那日你为何要救我这样一个不相干的人?但我没有。马车走了,你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消失不见。那是我上辈子,最后一次见你。”
雪花又开始飘落,细碎的,轻柔的,落在她发上、肩上、睫毛上。
沈铮伸手,轻轻拂去她睫毛上的雪花。他的指尖很凉,动作却很温柔。
“所以,”他低声问,“你来找我,是因为上辈子我救过你?”
“起初是。”林晚宁诚实道,“重生后,我知道苏景轩会来退婚,我知道上辈子的结局。我不想重蹈覆辙,所以我想,与其在京城等着一个负心人,不如来找你,来找这个上辈子唯一给过我温暖的人。”
“起初?”沈铮捕捉到这个词。
“起初是报恩,是逃避。”林晚宁仰头看他,眼泪终于落下,在冰冷的脸颊上划出温热的痕迹,“可后来不是了。后来,我看到你如何治军,如何爱民,如何守着这片土地。后来,我看到你受伤时咬牙硬撑,看到你对士兵的关切,看到你冷硬外表下的柔软。后来……我就真的爱上你了,沈铮。不是因为上辈子的救命之恩,而是因为这辈子的你,值得。”
雪花无声飘落,天地间一片静谧。
沈铮看着她泪流满面的脸,心中那堵筑了二十六年的高墙,在这一刻,轰然倒塌。
他伸手,将她拥入怀中。
很轻,很克制的一个拥抱,却让林晚宁浑身一震,随即,眼泪流得更凶。
“晚宁,”沈铮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低沉的,带着他特有的粗粝感,“我不记得上辈子的事。但这辈子,我救你,是本能。你来找我,是勇气。而我留你在身边,是因为……”
他顿了顿,手臂收紧了些:“因为我舍不得。”
林晚宁在他怀中抬起头,泪眼朦胧:“舍不得什么?”
“舍不得你哭,舍不得你难过,舍不得你一个人从京城跑到这苦寒之地。”沈铮看着她,一字一句道,“更舍不得,把你让给任何人。”
林晚宁的眼泪汹涌而出,可嘴角却高高扬起。她又哭又笑,像个孩子。
“沈铮,”她哽咽道,“你这话,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吗?”
沈铮抬手,擦去她脸上的泪,动作笨拙,却异常温柔:“林晚宁,我今年二十有六,出身寒微,靠军功挣得今日地位。我性格冷硬,不善言辞,不懂风花雪月。我常年在边关,给不了你京城的繁华安逸。我身上旧伤无数,或许活不过天命之年。这样的我,你还要吗?”
“要!”林晚宁毫不犹豫,“只要是你,我就要!”
沈铮眼中终于浮现笑意,那笑意很淡,却让他整张脸都柔和下来。
“那好。”他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很小,很凉,他紧紧握住,想把自己的温度传给她,“等我写完请婚的折子,等朝廷批复,等开春雪化,我娶你。”
不是“我娶你,可好”,而是“我娶你”。
斩钉截铁,不容置疑。
林晚宁重重点头,眼泪又落下来,却是喜悦的泪。
雪花漫天飞舞,将相拥的两人笼在纯白的世界里。远处,雁门关的城墙沉默矗立,见证着这场跨越生死、穿越时空的相许。
26
腊月二十三,小年。
沈铮的请婚折子八百里加急送去了京城。随折子一起的,还有他这些年所有的战功记录,和一道“愿以全部军功,换娶林氏晚宁为妻”的陈情。
消息在雁门关传开,百姓们都说,沈将军这是铁了心要娶林家小姐,连军功都不要了。
林晚宁听到时,正在货栈里包饺子。春桃叽叽喳喳说着外头的传闻,她听着,手中的饺子捏出了一个奇怪的形状。
“小姐,您说将军怎么这么傻呀?”春桃小声道,“那么多军功,能换多少赏赐啊,就这么不要了?”
林晚宁看着手中不成形的饺子,轻轻笑了:“他不是傻。他是想告诉朝廷,娶我,不是一时兴起,是深思熟虑,是拿他最重要的东西来换。”
“可万一朝廷不批呢?”
“会批的。”林晚宁将饺子放下,看向窗外纷飞的大雪,“沈铮镇守北疆十年,功勋卓著。这点要求,朝廷不会不允。况且……”
况且,上辈子她就知道,沈铮在北疆的威望,连朝廷都要忌惮三分。他若要娶妻,只要不是敌国公主,朝廷都不会阻拦。
果然,正月十五,元宵节那日,朝廷的批复到了。
准了。
不仅准了,还给了封赏:赐沈铮黄金千两,锦缎百匹,作为娶妻之资;封林晚宁为五品宜人,以示恩宠。
圣旨到的那天,雁门关热闹得像过年。沈铮在将军府设宴,款待传旨太监和关内有头有脸的人物。林晚宁作为未来的将军夫人,第一次以女主人的身份出现在众人面前。
她穿了一身绯红色的衣裙,是沈铮让关内最好的绣娘赶制的,上面用金线绣着缠枝莲纹,华贵而不失雅致。头发梳成精致的发髻,戴着一支赤金点翠步摇,是沈铮母亲的遗物。
宴席上,所有人都看到了沈铮看林晚宁的眼神——那种冰冷的、锐利的目光,在落到她身上时,会不由自主地柔和下来。他会注意她茶杯空了,会为她布菜,会在她与女眷说话时,目光始终追随。
原来铁血将军,也有这般温柔的时候。
宴席散后,沈铮送林晚宁回货栈。雪停了,月色很好,清辉洒在雪地上,映得四下里亮堂堂的。
“累吗?”沈铮问。他今日喝了点酒,身上有淡淡的酒气,但并不难闻。
“不累。”林晚宁摇头,侧头看他,“就是有点不真实。沈铮,我们真的能成亲了吗?”
“圣旨都下了,还能有假?”沈铮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在他掌心,小小的一只,“日子定在三月十六,胡军医算的黄道吉日。会不会太赶?”
“不会。”林晚宁靠在他肩上,轻声道,“只要新郎是你,哪天都是吉日。”
沈铮停下脚步,转身面对她。月色下,她的脸皎洁如雪,眼睛亮如星辰。
“晚宁,”他低声道,“嫁给我,可能会受很多委屈。边关苦,我不能常陪在你身边。将来若再有战事,你又要提心吊胆。还有京城那些闲言碎语……”
“我不怕。”林晚宁抬手,轻抚他的脸,“沈铮,我说过,只要是你,我什么都不怕。边关苦,可这里有你。你不能常陪我,我可以陪你。战事起,我就在后方等你。闲言碎语,更伤不到我分毫。”
她顿了顿,眼中泛起温柔的笑意:“这辈子,能嫁给你,是我最大的幸运。”
沈铮看着她,看了很久很久,然后,很轻很轻地,在她额头上落下一个吻。
如羽毛拂过,却重若千钧。
“晚宁,”他在她耳边低语,声音沉而稳,“此生,定不负你。”
27
三月十六,大吉,宜嫁娶。
雁门关从未这样热闹过。从将军府到林家货栈,一路张灯结彩,红绸铺地。关内百姓几乎倾巢而出,挤在街边,想一睹将军娶亲的盛况。
林晚宁天不亮就被叫起,梳妆打扮。凤冠霞帔是宫里赏的,按一品夫人的规格,华丽庄重。春桃一边为她描眉,一边掉眼泪:“小姐,您今天真美……”
林晚宁看着镜中的自己。眉如远山,目似秋水,唇点朱砂,面敷胭脂。镜中的新娘,美丽,幸福,眼中闪着对未来的期盼。
这是她上辈子做梦都不敢想的场景。
“傻丫头,哭什么。”她握住春桃的手,“今天是我大喜的日子,该高兴才是。”
“我是高兴……”春桃抹着眼泪,“小姐您吃了那么多苦,终于苦尽甘来了。将军对您那么好,您一定会幸福的。”
是啊,苦尽甘来。
从京城到北疆,从被退婚到嫁良人,这一路走来,有泪,有痛,有挣扎,有不甘。可最终,她还是走到了他面前,握住了他的手。
吉时到,喜乐响起。
林晚宁盖上红盖头,在喜娘的搀扶下,走出货栈。门外,沈铮一身大红喜服,骑在马上,正朝这边看来。
四目相对,隔着盖头,她看不清他的脸,却能感受到他灼灼的目光。
他下马,走到她面前,伸出手。
林晚宁将手放在他掌心。他的手很大,很暖,紧紧握住她的。
“我来接你了。”他说,声音里带着难得的笑意。
“嗯。”她轻轻应了一声。
他扶她上花轿,轿帘落下,喜乐再起。花轿起行,缓缓朝将军府走去。
街边,百姓的欢呼声如潮水般涌来。
“恭喜将军!恭喜夫人!”
“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将军夫人一定要幸福啊!”
林晚宁坐在轿中,听着这些真诚的祝福,眼泪终于落下,落在嫁衣上,晕开深色的水渍。
这一次,是喜悦的泪。
28
拜堂,行礼,送入洞房。
一系列的仪式下来,林晚宁已是头晕目眩。坐在新房里,她能听到前厅传来的喧闹声,是宾客们在敬酒。
不知过了多久,房门被推开,脚步声响起。
是沈铮。
他身上带着淡淡的酒气,走到床前,掀开了她的盖头。
红烛摇曳,映着他微红的脸。他今日格外英俊,眉目舒展,眼中带着笑意,是林晚宁从未见过的柔和模样。
“夫人。”他唤她,声音低哑。
林晚宁脸一红,垂下眼:“将军……”
“还叫将军?”沈铮在她身边坐下,握住她的手,“该改口了。”
林晚宁咬了咬唇,声如蚊蚋:“相……相公。”
沈铮笑了,那笑容明亮而温暖。他伸手,轻轻抚过她的脸:“晚宁,我终于娶到你了。”
简单的一句话,却让林晚宁鼻尖一酸。
是啊,终于。
跨越生死,穿越时空,她终于走到了他身边,成了他的妻。
“沈铮,”她抬头看他,眼中泪光闪烁,“谢谢你,愿意娶我。”
“该说谢谢的是我。”沈铮捧起她的脸,拇指擦去她眼角的泪,“谢谢你从京城来找我,谢谢你不怕苦不怕累,谢谢你说你爱我。”
他俯身,吻住她的唇。
很轻的一个吻,带着酒香,带着温柔,带着二十六年来所有的克制和深情。
红烛高烧,映着一室春光。
窗外,月色正好,雪已化尽,春意悄然而至。
29
婚后的生活,平淡而幸福。
沈铮依旧忙碌,练兵、巡防、处理军务。林晚宁则接手了将军府的内务,将原本冷清的府邸打理得井井有条。她还常去伤兵营帮忙,去慈幼院看孩子,关内百姓都说,将军夫人人美心善,是雁门关的福气。
转眼到了五月,边关的春天来得晚,但终究还是来了。草场泛绿,野花星星点点,空气中有青草和泥土的芬芳。
这日,林晚宁在院子里晒书,春桃拿了一封信进来。
“小姐,京城来的信,是老爷写的。”
林晚宁擦擦手,拆开信。信中说,苏景轩和赵清婉成婚了,婚礼办得很盛大,但京城议论纷纷,都说苏景轩背信弃义,赵清婉狐媚惑人。苏家的名声一落千丈,生意也受了影响。
而林家,因为与沈铮结亲,地位水涨船高。林父在信末叮嘱女儿,好好和将军过日子,不必挂念家里。
林晚宁看完信,沉默许久,将信仔细折好,收入怀中。
“小姐,您不难过吗?”春桃小声问。
“难过什么?”林晚宁笑了笑,“各人有各人的缘法。他选了赵清婉,我选了沈铮,各自安好,便是最好。”
她抬头,望向院中那棵老槐树。新叶嫩绿,在阳光下闪着光。
一切都过去了。
那些前世的痛,今生的苦,都化为了滋养她成长的养分。如今的她,有爱她的丈夫,有疼她的父母,有崭新的、充满希望的人生。
这就够了。
30
六月,边关传来消息,胡人内部发生叛乱,赫连勃勃被其弟所杀,胡人各部陷入内斗,短期内无力南下。
北疆迎来了难得的和平。
沈铮难得有了闲暇,这日傍晚,他带着林晚宁出关,去了黑水河畔。
夕阳西下,河水被染成金色,静静流淌。远处,草原无边无际,与天际相接。风吹过,草浪起伏,如绿色的海洋。
“真美。”林晚宁靠在沈铮肩上,轻声道。
“嗯。”沈铮揽着她的肩,目光望向远方,“我十六岁来这里,十年了。看过这里的春夏秋冬,看过这里的生死离合。以前觉得,这里只有荒凉和血腥。可现在觉得,这里也很美。”
因为有你在。
林晚宁听出了他的未尽之言,心中涌起暖意。
“沈铮,”她忽然问,“如果,我是说如果,有一天我比你先走,你会怎么办?”
沈铮身体一僵,手臂收紧:“不会有那一天。”
“万一呢?”
沉默良久,沈铮才低声道:“那我守着你留下的所有痕迹,过完余生。然后去找你,下辈子,下下辈子,都找到你。”
林晚宁眼眶一热,转身抱住他:“我也是。沈铮,不管生死,不管轮回,我都要找到你,缠着你,一辈子,两辈子,永远永远。”
夕阳将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交织在一起,分不清彼此。
远处,雁门关的轮廓在暮色中渐渐模糊,但城楼上那面“沈”字军旗,依旧在风中猎猎作响,守护着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的人们。
此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来世,依旧相逢,不负深情。
【全书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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