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表示,从4月30日起,香港将禁止任何人在公众场所持有另类吸烟产品(如电子烟、草本烟和加热烟)。

消费者即使只是随身携带没有吸食,同样违法,一旦被查获,最低罚款3000港元,最高可被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香港卫生署同时明确,新规没有过渡期,也没有“首违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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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众在室外吸烟(资料图)

处罚类型按管有数量分为两档

根据香港《2025年控烟法例(修订)条例》,任何人如吸用或携带已启动的另类吸烟产品,推定为管有。从2026年4月30日起在公众地方管有另类烟用物质,按管有数量分为两档:

对持有不多于5个烟弹、5毫升烟油、100支加热烟支或100卷草本烟的,卫生署控烟酒办会向违法者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罚款3000港元。如果当事人未能或拒绝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故意妨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等,控烟酒办督察可能会以传票形式检控,最高可被罚1万港元。

如果数量多于上述标准,将以检控形式处理,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执法过程中不会事先警告。若有人在禁烟区吸食另类吸烟产品,会同时因“在禁烟区吸烟”和“在公众地方管有另类烟”,被发出两张定额罚款通知。

无过渡期无首次免罚

香港卫生署向记者表示,4月30日起即严格执法,没有设置过渡期,也不存在“首次违规先警告、后罚款”的教育机制。对于访港旅客会一视同仁,不会因为游客身份而豁免。

另据环球时报此前报道,卫生署高级医生黄颂欣表示,特区政府于2022年已禁止另类吸烟产品的进口、制造、宣传、售卖和为商业目的拥有,已有4年之久,社会上理应已经没有合法途径获取该类产品。本次新措施是在合适时间进一步完善禁令。她强调,电子烟常有新颖设计和潮流推广手法,极易吸引青少年尝试,措施重点在于加强保护青少年,防止他们染上烟瘾。

近年来,香港控烟不断升级

香港很早之前就开始控烟,1982年制定《吸烟(公众卫生)条例》,从禁止播放烟草宣传广告、到公共场所禁烟区不断扩大,再到多次提高烟草税,2000年香港控烟环境已相当成熟。2007年,香港特区政府扩大禁烟范围至酒吧、餐厅等室内场所。

随着新型烟草产品升级,2022年通过全面禁止电子烟及加热烟草产品法例,至今已将烟草税提升至零售价约70%,未来将继续增加至75%。在这样严厉的措施下,香港逐渐演变为全球控烟法规最严格地区之一。

香港特区政府提出“控烟十招”,多项措施陆续落实。比如禁烟区从以往的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封闭空间以及电影院、体育馆、商场、食肆等室内公共场所,扩大到涵盖幼儿中心、院舍、学校、医院等地,进一步保护儿童、长者和病人等群体免受二手烟的危害。此外,包括排队等候巴士、小巴、的士和电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只要队伍中超过2人,吸烟就违反了条例。

罚款也相应提升,2026年1月1日起,罚款金额由1500港元增加至3000港元。走私烟罚则也进一步提高,由现在买卖、管有,最高罚100万港元、监禁两年,提升至罚款200万港元、监禁7年。

目前,香港实行公共场所分区禁烟,仅允许在指定吸烟点吸食传统烟草产品。

转自: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