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公安局
东台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关于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利剑”行动
有奖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纵深推进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利剑”行动,深化平安东台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营造全民参与、共筑平安的良好氛围,行动期间,东台市公安局、东台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全市范围内有奖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1. 欺压群众、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强迫交易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2. 实施或预谋实施命案、绑架劫持、涉枪涉爆、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违法犯罪线索;
3. 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暴力违法犯罪线索;
4. 拐卖、强奸、猥亵、侮辱妇女儿童,特别是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线索;
5. 入室盗窃、街头“两抢”、扒窃、接触性诈骗等传统盗抢骗违法犯罪线索;
6. 电信网络诈骗及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电话卡,为诈骗团伙提供转账洗钱、引流推广等帮助行为的违法犯罪线索;
7. 各类在逃犯罪嫌疑人的藏匿线索;
8. 卖淫嫖娼、组织容留介绍卖淫、赌博、开设赌场、网络赌博等涉黄涉赌违法犯罪线索;
9. 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传销、虚开发票骗税、洗钱、合同诈骗等经济违法犯罪线索;
10. 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保健品,特别是利用电商平台、直播平台、外卖平台、短视频平台制售假劣食品、虚假宣传销售、“幽灵外卖”等涉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11. 倒卖医保回流药、伪造处方空刷套刷医保凭证、虚构劳动关系骗保生育津贴等医保诈骗违法犯罪线索;
12. 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特别是张网捕鸟、非法捕猎贩卖鸟类等违法犯罪线索;
13. 吸毒、制毒、贩毒及吸食贩卖“电子烟”“笑气”等新型毒品违法犯罪线索;
14. 酒驾、醉驾、毒驾、飙车炸街等危害公共安全及交通肇事违法犯罪线索;
15.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16. 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线索;
17. 散布谣言、传播不实信息、利用网络造谣传谣、实施网络暴力等涉网违法犯罪线索;
18. 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线索;
19. 组织偷越国(边)境、外国人非法入境居留就业、容留非法入境居留外国人等违法犯罪线索;
20. 其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各类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须知
1. 举报人检举、控告的线索应尽量详实,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主要违法犯罪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于公安机关调查核实;
2. 举报人对检举、控告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提倡实名举报,匿名举报者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4.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或参与违法犯罪的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举报奖励
对提供有价值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在案件侦破、逃犯缉拿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举报人,东台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将根据线索作用和案件情况,视情给予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
四、举报方式
1.现场举报及来信地点:东台市公安局(广场路2号)及全市各派出所。
2.电话举报: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东台市公安局
东台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26年4月13日
监制丨小东 编审丨小鹿
主编丨小飞 编辑丨小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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