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恋爱期间出轨染上性病又传给女友,事情败露之后女子身体健康受到影响,男子签下赔偿但是分文不给,女子一怒之下告至北京三中院,判决结果大快人心。综合南方周末等媒体的报道,案情直白到令人愤怒。
这个男子李某在恋爱期间的时候毫无忠诚可言,在外风流出轨竟还将性病传染给了女友张某,亲手毁了对方的健康与感情。事发之后他为了脱身亲笔写下50万的补偿协议,签字按手印,承诺10年分期付清,每年5万。看似诚心悔过实则全是假意敷衍,等到该付钱的时候立刻变卦,他耍赖了,倒打一耙说协议是被胁迫的,还把实打实的伤害赔偿污蔑为青春损失费,妄图一分补偿一走了之。
这般操作既无半分愧疚更无半点诚信,堪称渣男中的极品。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网上竟冒出不少歪理邪说,对着受害女方指指点点,说什么50万要太多了,自己不知道提前检查吗?简直是颠倒黑白。
过错方出轨伤人在前,受害者全程无辜受害,凭什么要被百般挑剔?亲密关系里的信任不是用来被肆意践踏的,身体受到永久的伤害心里留下的沉重阴影岂是一句赔偿过高就能抹杀的?这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言论本质上就是帮恶人说话对受害者进行二次伤害,而法律自然不会糊涂,直接戳破渣男的所有鬼话,别再拿分手费无效当挡箭牌。
本案的50万从来不是凭空索要的青春补偿,而是男方出轨传染性病对女方造成身心双重伤害的过错赔偿金。协议是男方亲笔书写,双方签字按手印,那是真实意愿表达,没有任何的胁迫证据,完全合法有效。法院一审判定全额赔付,彻底撕了渣男的侥幸念想,想伤害别人又不想承担后果,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从出轨传染性病到承诺赔偿再反悔,男子的所作所为把自私自利演绎到了极致,他眼里只有自己的享乐,毫无对伴侣的尊重,更无做人的基本底线,伤害了别人还想撇清关系,这种行为既违背婚恋道德,更触碰法律红线。
而法院的判决就是一记重拳狠狠砸在这类人的脸上。恋爱关系不是法外之地,承诺不是儿戏,白纸黑字的契约必须遵守,犯下的过错必须买单。
话说回来,对于这起判决您是否支持?对于这样的渣男,这样的50万该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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