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下热搜,赫然看到一条爆炸式的消息:罗永浩微博吐槽:部分商家将“120W”注册成了手机充电器的商标或型号了,而不是充电器的实际功率,并质疑这种“流氓操作”是怎么注册成功的。
这是真的吗?大家有碰到过吗?这对消费者来说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欢迎下方评论区留言参与讨论。
这应该就是那些“奸商”的文字小游戏,他们实在是太“精”了,为了赚钱,真的是什么“空子”都敢钻呀。据报道:部分商家也承认“120W”自己的产品型号或商标,并不是充电器的实际功率,他们标注12W、90W的充电器,实际功能只有22.5W,在广告宣传时,通过“120W”这些醒目的标题或主图来吸引误导消费者。
这种情况并非数码产品的偶然事件,而是很多行业都有类似情形的存在。有次我到超市去买东西,突然被一排排“100%果汁”的饮料所吸引——“100%果汁”那几个字真的写得非常大,就算你有近视眼,也不会错过它。
我心想:100%果汁,平时都是自己一个水果一个水果地压榨,这里要是真能买到100%果汁,那就不用那么费事地压榨了。这样想着,就走了过去,准备去买几瓶。
可是仔细看了瓶上的详细介绍后,真的“大失所望”,跟罗永浩吐槽的“120W”充电器一模一样,那个“100%果汁”居然也只是商品的名称,并非真的含有“100%”的果汁。
谁不喜欢喝100%果汁呀,而且价格又便宜,相信谁都喜欢。商家就是抓住了我们这些消费者的这种贪小便宜的心理,通过“醒目”的大标题来吸引住我们的眼睛,那些粗心大意的消费者是很容易上当的,相信大多数消费者并不知晓这是商家的一种“移花接木”的伎俩,而最终吃了“暗亏”而不自知。
这种变着花样的“隐形欺诈”的奸商行为,真的很可恨,不仅戏耍了消费者的“无知”,而且把国家知识产权局也“玩弄”于股掌之间,真可谓“为了赚钱,敢冒天下之大不违”,相信最后迎接他们的,肯定会是“搬起石头磕了自己的脚”。希望国家相关法律尽快完善,堵住这些害群之马的出路,让它们无路可走或者改道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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