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烟台市部署设立中小学(含中职学校,下同)春秋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丰富学生社会实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实施范围
春秋假适用对象。我市中小学春秋假自2026年春季学期执行。其中,初中毕业年级和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因距离中高考时间较近、暑假时间较长,只设置秋假,不设置春假。幼儿园春秋假可参照执行;普通高中学校暂不推行。
假期安排
春秋假总体安排。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原则上每次时长3天,安排在每学期期中前后。春假一般在4-5月,秋假一般在10-11月,可与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衔接,形成较长时间假期。
2026年春假安排。2026年,我市中小学春假放假时间为4月30日(周四)及5月6-7日(周三、周四),共3天,与“五一”假期衔接。
教学安排和假期指导
科学调整教学计划。春秋假所占用的教学时间,将通过统筹利用国家规定的日常机动教学时间、优化寒暑假安排等方式合理调整,确保每学期教学时间总量不变、国家规定教学任务全面完成。
加强假期生活指导。各区市、中小学校要加强学生春秋假期生活指导,鼓励学生多参与贴近自然、贴近生活的社会实践活动。要高度重视春秋假期间的安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家校沟通,提醒家长做好学生假期出行、生活安全防护和指导,确保学生度过安全、愉快的假期。
规范假期办学行为。春秋假期间,学校、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布置任何作业,严禁组织线上或线下授课、补习、考试,或利用其他方式变相组织集体补课。学校组织的研学实践活动,须严格遵守学生自愿参加原则。
强化保障措施
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引导、支持、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人性化举措,推动职工带薪休假与学生春秋假安排有效衔接,优先保障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在春秋假期间灵活安排休假。
提升场馆景区惠民服务。加大公益场馆保障力度,鼓励全市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场馆资源,在中小学春秋假期间保持日间开放、不闭馆,鼓励延时开放。提升旅游景区惠民便民力度,按照“应免尽免、能免则免”原则,按规定对未成年人减免费用。用好“烟台旅游卡”,打造“一卡在手烟台畅游”旅游惠民模式。
强化资源挖掘使用。引导艺术院团、科博文化艺术场馆等,打造“何以烟台”“书卷里的烟台”等研学品牌,开展烟台童趣非遗、非遗研学+美食线路等实践活动,推出适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研学实践产品。积极挖掘本地文化历史、地理生态、科技产业等育人资源,供学校和家长、学生选择使用。充分发挥体育独特育人功能,将年度赛事、体育活动等向春秋假延伸布局。
构建多元托管服务体系。春秋假期间,协同推进校外多元托管服务和校内“兜底”托管服务,解决家长后顾之忧。推动“社区+企业+学校”协同托管,鼓励各级团委、妇联等组织,在春秋假期间组织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公益“研学营”等实践活动。社会托管服务满足不了需求的,由各区市教育部门统筹辖区内中小学校,做好“兜底”托管服务,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设施,积极开展体育、艺术、科学、研学实践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来源丨烟台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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