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小学生的法治教育,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4月9日,乐山市市中区司法局与乐山市柏杨小学携手,共同举办了以“青春不迷路——未成年的自我保护和法律红线”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活动特邀新大洲律师事务所的徐浩然律师担任主讲,面向五年级5班、6班、7班全体学生开展了一场生动、深刻的法治教育讲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讲座伊始,徐浩然律师以“青春不迷路”为主题,向同学们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了这部法律如何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保护。同学们了解到,法律不仅是他们的“保护伞”,更是行为的“红线”。只有知法、懂法,才能真正做到守法、用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家庭、学校、社会、司法,构成了守护未成年人的四道“安全门”。徐浩然律师逐一讲解:“父母有责任给我们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学校要保障我们的学习安全;商场、公园等社会场所应该为我们提供友好的环境;而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司法保护会优先站在我们这一边。这四道门,就像四位沉默的守护者,时刻护卫着我们的成长之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我们未成年人也有自己的‘特权’。”徐浩然律师的话让同学们竖起了耳朵。受教育权、免受伤害权、隐私权等听起来有些正式的词,被他一一翻译成生活中的场景:任何人不能阻止我们上学,打骂、虐待、校园欺凌都是违法的,日记、信件、聊天记录别人不能随便看。法律给了大家这么多保护,同时也划出了一条清晰的红线。徐律师特别提醒,法律既是大家的“保护伞”,也是行为的“警戒线”,在享受权利的同时,绝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

通过“张三、李四盗窃案”和“霸凌变施暴案”两个真实案例改编的故事,徐浩然律师向同学们揭示了未成年人常见犯罪类型——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等,以及这些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他特别提醒:小错不改,终成大祸。逃学、夜不归宿、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等行为,都是违法犯罪的“苗头”,必须引起警惕。

“青春不迷路,法治护成长。本次‘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不仅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也为他们今后的成长道路点亮了一盏法治的明灯。”柏杨小学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将继续推进法治教育,让每一位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安全、健康、快乐地成长。(文/图:乐山市柏杨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