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湘潭市教育局公布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春秋假安排,明确春假放假2天,与“五一”法定假期无缝衔接拼出“黄金周”;秋假放假3天,由各校结合实际灵活选定具体时间,确保假期过得“松弛”又“充实”。

根据通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至9年级)春假时间为4月30日(星期四)和5月6日(星期三),与5月1日至5日的“五一”法定假期前后相连,总计可连休7天。秋假同样安排3天,定于11月第2周或第3周双休日前后,与其中一个双休日衔接形成5天小长假。湘潭明确各校秋假具体时间可自行确定,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