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司法观点105,套路贷的被害人,查证属实后应还她清白。

1、伍慧宽涉嫌诈骗案,(2019)粤06刑再1号。

2、伍慧宽,女,25岁,大学文化,广州本地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3、2016年11月23日,伍慧宽经闺蜜貂蝉介绍,与吕布的委托人董卓商洽借款协议,并向董卓出示了伪造的产权人为伍慧宽的房地产证书(房屋坐落于广州市番禺区,实际权属为伍慧宽的父亲伍某水)。次日,伍慧宽和貂蝉到佛山市南海区签订借款合同,以上述房产为抵押向吕布借款37.5万。款项到账后,伍慧宽将其中的37.23万转账给貂蝉。后来伍慧宽无力还款,案发,公安机关抓获了伍慧宽。

4、南海区法院判决伍慧宽合同诈骗罪9个月,罚金3000元,伍慧宽认罪服法,不上诉,后伍慧宽服刑完毕。

5、佛山市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吕布和董卓是套路贷放贷犯罪团伙,对伍慧宽案提起抗诉。佛山市中院重新开庭审理,审理查明:吕布、董卓等人通过签订空白合同、虚增借款金额、提起虚假诉讼等手段从事高利放贷业务,貂蝉多次向吕布、董卓等人借款。2016年11月初,貂蝉再次向吕布、董卓借款,董卓说:“貂蝉,you have no card(你没有牌了),你换一个人来,广州或者佛山本地人最好,你搞一本假房产证嘛,我们就可以借给你8万”。后来,貂蝉找到闺蜜伍慧宽,并伪造了伍慧宽的父亲的房产证,请求伍慧宽只需要出来签个字就好了。后来,貂蝉带伍慧宽与董卓签订了借款协议,董卓将37.5万转账给伍慧宽,伍慧宽立即将其中的37.23万转账予貂蝉。再后来,貂蝉取现29.7万交还给董卓,貂蝉实际到手7.8万。

6、2019年12月26日佛山市中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伍慧宽无罪。

7、司法观点,董卓、吕布授意貂蝉伪造房产证,即使伍慧宽知情房产证是貂蝉伪造且拿来用作抵押借款的,本案董卓也不属于“陷入错误认识而交付钱财”的被诈骗被害人。再加上伍慧宽在本案中,完全是被蒙在鼓里的人,伍慧宽才是真正的被害人。人民法院查证后,应及时纠正,及时改判无罪之人无罪。

8、最后同事说,什么闺蜜啊,把伍慧宽卖了,伍慧宽还帮她数钱,更可悲的是伍慧宽还真以为自己犯罪了,如果不是后面董卓吕布团队落网,伍慧宽要背负一辈子罪名。回答和感叹,之前不是一直说找男人需要擦亮眼睛嘛,现在,看吧,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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