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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公积金制度改革,激活万亿级“沉睡”资金,在继续稳固支持居民购房刚性需求的基础上,政策重心应转向支持房地产存量时代的住房全周期消费,大力拓展对租赁安居、住房持有与维护、居住品质提升等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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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新华社

夏金彪

近日,浙江省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若干政策的通知》,推出住房公积金优化举措。新政将自4月20日起正式实施,通过优化贷款、放宽提取、升级服务等方式,切实降低居民购房、养房、租房成本,更好发挥公积金民生保障功能,助力激活住房消费市场。至此,深化公积金制度改革再添一城。

自202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到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作出进一步部署,这项关系亿万家庭安居福祉的重要制度,正迎来系统性、深层次的变革。

今年以来,全国多地公积金政策迎来进一步优化。据机构不完全统计,一季度全国超过50个城市调整优化了公积金政策。仅3月以来,山西太原、福建福州、辽宁沈阳、四川遂宁、浙江杭州、甘肃兰州、广东深圳、四川成都、江苏徐州、湖北武汉等地均优化公积金政策。

住房公积金制度自1994年建立以来,作为我国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基石,在支持职工购房、积累住房资金、促进住房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我国房地产市场正从“增量时代”向“存量时代”深刻转型,居民住房需求已从“有房住”转向“住好房”。现行制度在资金使用效率、覆盖范围等方面逐渐显现出一些不适应新形势的情况。

比如,部分城市公积金沉淀资金规模较大,而刚需群体贷款额度却相对有限;不同城市间缴存、贷款、提取标准不统一,异地购房、异地还贷仍存在壁垒,难以适应人口跨区域流动的现实需要;此外,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覆盖面不足,保障公平性有待提升。

《全国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令人深思:实缴人数达1.76亿人,缴存余额突破10.9万亿元。大量资金长期沉淀在账户中,既未能有效转化为实际购房能力,也未能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功能。这种公积金“沉睡”状态的形成,既有制度设计层面的原因,也有执行操作层面的障碍。

从制度层面看,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门槛相对较高,提取条件较为严格,部分缴存职工因不符合提取或贷款条件而只能“望洋兴叹”。从执行层面看,各地政策差异较大,部分地区的贷款额度、使用范围等限制性规定与职工实际需求存在脱节,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目前,各地正通过一系列探索实践,激活“沉睡”资金,助力住房消费与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核心举措主要包括四大方面:一是强化贷款支持,各地普遍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取消贷款次数限制、优化“商转公”,比如成都将双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至120万元、购买现房再上浮20%至144万元。二是拓宽提取场景,将使用范围延伸至租房、装修、物业费等,比如福州新增装修提取。三是扩大覆盖范围,将灵活就业人员、新市民等纳入,对多子女家庭予以政策倾斜。四是推进异地协同,长三角、成渝等城市群实现互认互贷。这些举措直击痛点,有效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也为国家层面改革积累了经验。

当然,深化公积金制度改革,从地方探索上升为国家层面并非一帆风顺,仍面临一些挑战。比如,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未覆盖灵活就业、多场景提取等新实践,各地信息平台割裂,数据共享不足,属地管理导致跨区域调配阻力大,异地互认互贷落地不畅等。

对此,国家层面需要以顶层设计引领改革深化。比如,加快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将地方成熟做法纳入法治框架,明确缴存、提取、贷款的统一规则与弹性空间,兼顾全国统一性与地方灵活性。此外,建立统一信息平台,实现缴存、贷款、提取数据互通,打破地域壁垒等。

可以预见,随着改革持续深化,“沉睡”的公积金有望真正醒过来、动起来、活起来。其功能定位将从以往侧重购房贷款,逐步拓展至存量房时代下的租赁安居、持有与维护、居住品质提升等住房消费全周期,既能更好满足人们的安居期盼,也将为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动能。

总 监 制丨王列军车海刚

监 制丨陈 波 王 彧 杨玉洋

主 编丨毛晶慧 编 辑丨蒋 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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