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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蔡京(福建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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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末年“六贼之首”,字元长,兴化军仙游(今福建莆田)人,生于北宋庆历七年(1047年),卒于靖康元年(1126年)。熙宁三年(1070年)登进士第,最初依附王安石变法派,后见风使舵,转而逢迎宋徽宗,凭借投机钻营步步高升,四度出任宰相,专权长达十七年,是北宋末年祸国殃民的核心人物。

他表面打着“新法”旗号,实则篡改变法初衷,行搜刮民财之实。通过改革盐茶专卖制度、滥发交子(货币),将民间财富尽数敛入朝廷与自己腰包,供宋徽宗挥霍无度,大兴花石纲之役,征调民夫无数,导致江南百姓流离失所、民不聊生。在朝堂之上,他勾结童贯、高俅等奸佞之臣,排除异己、陷害忠良,将反对者尽数贬谪或诛杀,使得北宋朝堂乌烟瘴气、吏治腐败。

靖康之变爆发后,北宋大厦将倾,朝野上下群起弹劾蔡京,宋钦宗下旨将其贬官流放岭南。沿途百姓对其恨之入骨,无人肯售卖食物给他,这位权倾一时的奸相,最终在潭州(今湖南长沙)饥寒交迫、病困交加而死,享年八十岁。死前他曾写下“八十一年往事,三千里外无家”的诗句,满是凄凉,却丝毫无法洗刷其千古骂名,《宋史》将其列入《奸臣传》,永世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2. 蔡确(福建泉州)

北宋权臣、奸相,字持正,泉州晋江(今福建泉州晋江区)人,生于北宋景祐四年(1037年),卒于元祐八年(1093年)。嘉祐四年(1059年)登进士第,初任邠州司理参军,后凭借狠辣手段和投机钻营,逐步跻身朝廷核心,历任御史中丞、尚书右仆射等职,是王安石变法后期的核心支持者,也是北宋党争的主要祸首之一。

蔡确为人阴险狡诈、心狠手辣,为了攀附权势、巩固地位,专门罗织罪名、构陷同僚。他主导兴大狱打压旧党,将司马光、苏轼等反对变法的大臣尽数排挤、贬谪,使得士大夫人人自危,朝堂之上人人噤声。他虽支持变法,却并非为了富国强兵,而是借变法之名排除异己、中饱私囊,甚至篡改法令为自己谋利,导致变法逐渐偏离初衷,沦为党争工具。

宋神宗去世后,高太后临朝听政,旧党重新掌权,蔡确失势被罢相。后因创作《车盖亭诗》,被旧党指摘诗句讥讪朝廷、诋毁高太后,一贬再贬,最终被贬至新州(今广东新兴)。当时岭南地区蛮荒偏远、瘴气弥漫,年近花甲的蔡确在贬所受尽折磨,身体日渐衰败,最终于元祐八年(1093年)死于新州,享年五十七岁。《宋史》将其列入《奸臣传》,定格其奸佞之名,为后世所不齿。

3. 黄潜善(福建邵武)

南宋初年奸臣,字茂和,邵武军邵武(今福建邵武市)人,生于北宋庆历八年(1048年),卒于建炎三年(1129年)。进士出身,历任户部侍郎、尚书右仆射等职,宋高宗赵构南渡后,他与汪伯彦同任宰相,成为主和派核心人物,把持南宋朝政,是导致南宋初期国土沦丧、民不聊生的关键罪人。

北宋灭亡后,中原百姓渴望收复失地,李纲、宗泽等主战派大臣积极筹备北伐,却遭到黄潜善的极力阻挠。他力主对金割地求和,认为南宋无力与金国抗衡,主张偏安江南,甚至隐瞒金兵南侵的军情,欺骗宋高宗,排挤、迫害主战派官员。宗泽连呼“渡河”、壮志未酬而死,黄潜善竟压制其北伐遗志,禁止军民纪念宗泽,引得朝野上下一片愤慨。

建炎三年(1129年),金兵大举南侵,黄潜善因隐瞒军情、处置失当,导致扬州沦陷,城中百姓惨遭金兵屠戮,死伤无数。朝臣群起弹劾,宋高宗迫于舆论压力,将黄潜善罢官,先后贬至衡州、英州,最终贬至梅州(今广东梅县),不久后死于贬所。天下百姓皆恨其误国误民,当时有谏官请求将其斩首示众,虽未得到应允,但他的奸佞之名流传千古,成为南宋初期最受唾弃的奸臣。

4. 陈自强(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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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中期奸相,福州府闽县(今福建福州闽侯县)人,生于南宋绍兴年间,卒于开禧三年(1207年)。早年家境贫寒、落魄潦倒,靠教书糊口,后因曾是韩侂胄的启蒙老师,借韩侂胄的权势攀附上位,平步青云,嘉泰三年(1203年)出任右丞相,后封祁、卫、秦国公,权倾朝野。

陈自强贪婪无度、贪得无厌,掌权后公开卖官鬻爵,明码标价,各级官职皆有固定价格,小到县尉、大到侍郎,均可花钱购买,时人戏称“三千索,直秘阁;五千贯,擢通判”。他还创立国用司,自任国用使,借口筹备军饷,疯狂搜刮民财,巧立名目征收赋税,中饱私囊,使得百姓负担日益沉重,民怨沸腾。

他在朝政上完全依附韩侂胄,唯韩侂胄马首是瞻,助其推行“开禧北伐”,却不做任何军事准备,只知敛财自肥,导致北伐惨败,南宋国力大损。开禧三年(1207年),韩侂胄被诛杀,陈自强失去靠山,被朝廷罢相,贬至永州,后又贬至韶州、雷州,家产被尽数抄没。最终,他在雷州贬所凄凉死去,一生钻营贪腐、助纣为虐,落得身败名裂、遗臭万年的下场。

5. 薛文杰(福建福州)

五代闽国奸臣,福州府闽县(今福建福州)人,生年不详,卒于后唐长兴五年(934年)。早年以巧佞善辩得宠于闽惠宗王延钧,历任中军使、国计使等职,掌管闽国财政与军事大权,是闽国后期祸国殃民的核心佞臣,手段残忍、贪婪狡诈,深受百姓痛恨。

薛文杰擅长聚敛财富,为了讨好王延钧,他派人暗中刺探闽国富人的隐私,罗织罪名,将富人抄家灭族,没收其家产充入国库,供王延钧挥霍。他还举荐妖巫徐彦,以“鬼神之说”诬陷诛杀重臣吴勖等忠良,使得闽国朝堂人人自危,军心涣散。为了严刑逼供,他还改良槛车,在车内内置铁刺,犯人稍有动弹便会被铁刺刺伤,惨不忍睹,被时人称为“刺车”。

后唐长兴五年(934年),吴越国派兵攻打闽国,闽军将士对薛文杰恨之入骨,拒绝出征,扬言“得薛文杰乃战”。王延钧无奈,只得将薛文杰押送军中,以平息将士怒火。薛文杰自恃有王延钧庇护,占卜称“三日可免一死”,押送者听闻后,加速赶路,两日便抵达军营。士兵与百姓见薛文杰被押来,怒不可遏,将其凌迟碎割,分食其肉,等王延钧的赦令到达时,薛文杰已尸骨无存。害人终害己,他的悲惨下场,正是其恶行的必然报应。

6. 王延羲(福建福州)

五代闽国景宗,字昶,福州府闽县(今福建福州)人,生于唐末,卒于后晋开运元年(944年),闽太祖王审知之子,闽国第四位君主,在位时间为939年至944年。他早年为了避祸,装疯卖傻,隐居于武夷山,后靠禁军将领朱文进、连重遇发动政变,推翻闽康宗王继鹏,登基称帝,改元永隆。

登基后的王延羲,彻底暴露其残暴本性,骄奢淫逸、残暴嗜杀、猜忌成性。他夜夜酗酒,每次饮酒都强逼群臣陪饮,稍有不慎便会被斩杀,亲侄王继柔因偷偷倒掉杯中酒,被他当场处死;他还猜忌宗室与大臣,动辄以谋反罪名诛杀,使得闽国宗室人人自危,朝堂上下人心惶惶。同时,他横征暴敛、卖官鬻爵,加重百姓赋税,使得闽国百姓流离失所,民不聊生。

此外,王延羲与弟弟王延政矛盾极深,两人为争夺权力,相互攻杀,导致闽国陷入内战,国力日渐衰败。后晋开运元年(944年),朱文进、连重遇见王延羲残暴无道,又担心自己被诛杀,发动政变,将王延羲弑杀,割下其首级献给王延政。王延羲在位仅五年,便将闽国推向灭亡的边缘,成为五代十国时期典型的暴君,被后世永远钉在耻辱柱上。

7. 朱文进(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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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闽国叛臣,福州府闽县(今福建福州)人,生年不详,卒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原为闽国禁军拱宸都指挥使,手握兵权,为人残暴狡诈,野心勃勃,与连重遇结为死党,共同掌控闽国禁军,是闽国后期政变的核心人物,两次参与弑君,最终自立为闽主。

后晋天福四年(939年),朱文进与连重遇因不满闽康宗王继鹏的猜忌与迫害,发动政变,诛杀王继鹏,拥立王延羲为帝,朱文进因功被封为拱宸都指挥使,权势更盛。但王延羲登基后残暴嗜杀,朱文进担心自己迟早会被灭口,便与连重遇再次密谋,于后晋开运元年(944年)弑杀王延羲。随后,他大肆屠戮王氏宗室五十余人,彻底铲除王氏势力,自立为闽主,改元永隆。

朱文进统治期间,残暴无道、横征暴敛,民心尽失,泉州、漳州等地方守将皆不服从其统治,纷纷起兵反抗。他被迫取消帝号,向后晋称臣,企图苟延残喘。后晋开运二年(945年),王延政率军反攻福州,朱文进屡战屡败,部将林仁翰见大势已去,发动兵变,当场斩杀朱文进,将其首级献给王延政。朱文进从弑君到败亡仅一年时间,完美印证了“以暴始者必以暴终”的千古真理。

8. 连重遇(福建永泰)

五代闽国叛将,福州府永泰(今福建永泰县)人,生年不详,卒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任闽国控鹤军使,手握禁军兵权,为人残忍嗜杀、野心勃勃,与朱文进结为死党,是闽国后期两次政变的主要参与者,助纣为虐,最终落得惨死下场。

连重遇最初因不满闽康宗王继鹏的猜忌,与朱文进联手发动政变,诛杀王继鹏,拥立王延羲为帝,因功被重用,与朱文进共同掌控闽国禁军,权势滔天。但王延羲残暴无道、猜忌心极重,连重遇与朱文进担心自己会被灭口,便再次密谋,于后晋开运元年(944年)弑杀王延羲,拥立朱文进为闽主,连重遇自任总六军、判三司,掌控闽国军政大权。

掌权后,连重遇参与屠杀王氏宗室,助朱文进推行暴政,横征暴敛、残害百姓,使得闽国百姓怨声载道,各地守将纷纷起兵反抗。后晋开运二年(945年),王延政率军反攻福州,朱文进屡战屡败,连重遇见大势已去,企图杀朱文进投降王延政,以保全自己性命。但他尚未动手,便被部将林仁翰抢先一步诛杀,首级与朱文进一同被送往王延政处。这位双手沾满鲜血的叛将,最终落得身首异处、遗臭万年的下场。

9. 陈宝应(福建福州)

南朝梁陈时期福建割据势力首领,福州府侯官(今福建福州闽侯县)人,生年不详,卒于陈天嘉三年(562年)。出身闽中豪族,家族世代掌控闽中地区,侯景之乱爆发后,天下大乱,陈宝应趁机起兵,割据闽中地区,掌控闽中军政大权,成为南朝时期闽中地区最大的割据势力,不服朝廷统治,企图分裂东南。

陈宝应拥兵自重,势力强盛,掌控闽中沿海地区,还联合浙东割据势力留异、赣南割据势力周迪,形成三方割据联盟,相互呼应,对抗朝廷。他凭借手中兵权,肆意欺压百姓,横征暴敛,还派兵从海道袭扰浙江沿海地区,掠夺百姓财物,给当地百姓带来沉重灾难。陈朝建立后,陈文帝多次派人招抚陈宝应,劝其归降,但陈宝应拒不服从,依旧拥兵自重,企图长期割据闽中。

陈天嘉三年(562年),陈文帝见陈宝应拒不归降,且不断袭扰朝廷属地,下令派章昭达率军讨伐陈宝应。章昭达率军南下,直捣闽中,陈宝应兵败如山倒,麾下士兵纷纷溃散。他见大势已去,逃入山中躲藏,最终被章昭达的军队擒获,押送至建康(今江苏南京)斩首示众,家族被尽数覆灭。临死前,陈宝应感叹“早从虞公计,不至今日”,悔不听谋士虞寄的劝阻,但其悔意已晚,最终落得身死族灭的下场。

10. 蒲寿庚(福建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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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之际泉州海商、叛臣,阿拉伯后裔,居于泉州府晋江(今福建泉州晋江区),生于南宋绍定年间,卒于元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他出身海商世家,掌控泉州海外贸易,凭借雄厚的财力和势力,被南宋朝廷任命为福建安抚沿海都制置使,掌控泉州海军与海外贸易大权,是宋元之际泉州地区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南宋末年,元军南下,南宋王朝濒临灭亡,德祐二年(1276年),南宋幼主赵昺在陆秀夫、张世杰等人护送下逃至泉州,请求蒲寿庚开城接纳,却被蒲寿庚紧闭城门拒绝。蒲寿庚见南宋大势已去,为了保全自己的财富和地位,决意降元,为表忠心,他下令屠杀泉州城内的南宋宗室、官员及士人数千人,血洗泉州,手段残忍,令人发指。

降元后,蒲寿庚助元军迅速平定福建地区,打压南宋残余势力,因功被元朝封为福建行省中书左丞,继续掌控泉州海外贸易,富贵善终,于元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去世。虽得以善终,但他叛国弑宗的恶行被千古唾弃,被视为卖国求荣的典范。明朝建立后,朱元璋痛恨其叛国行径,下令蒲氏子孙“男世世为奴,女代代为娼”,永世不得参加科举,将其家族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11. 郑芝龙(福建南安)

明末东南海盗、海商集团首领,字飞黄,福建泉州南安(今福建南安)人,生于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卒于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早年闯荡海上,加入海盗集团,后逐渐崛起,拥兵数万、战舰千艘,掌控东亚海上贸易,垄断中国与南洋、日本的贸易往来,成为明末东南沿海最强大的海商海盗集团首领,被时人称为“海上大王”。

崇祯年间,郑芝龙受明廷招安,任福建总兵,负责镇守福建沿海,抵御海盗与荷兰殖民者入侵。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攻入北京,崇祯帝自杀,明朝灭亡,郑芝龙在福建拥立唐王朱聿键(隆武帝)称帝,建立南明隆武政权。但他拥兵自重,挟制隆武帝,无心抗清,只想保全自己的势力和财富,对隆武帝的北伐诏令置之不理。

清顺治三年(1646年),清军攻入福建,郑芝龙不顾儿子郑成功的苦苦劝阻,决意降清,以为降清后可保富贵荣华。但他降清后,被清军背约押往北京软禁,成为清廷要挟郑成功归降的筹码。后清廷多次以郑芝龙的性命要挟郑成功归降,均被郑成功拒绝。顺治十八年(1661年),清廷见要挟无效,下令将郑芝龙斩首于北京柴市口,家族被尽数诛杀。一生投机取巧、卖国求荣,终落得叛国身死、家破人亡的悲惨下场。

12. 黄绍颇(福建福州)

五代闽国奸臣,福州府闽县(今福建福州)人,生年不详,卒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他为人贪婪狡诈、阿谀奉承,凭借巧言令色得宠于王延羲、朱文进两朝,是两朝宠臣,也是助纣为虐的核心佞臣,主要以卖官鬻爵、横征暴敛为恶,深受百姓痛恨。

王延羲登基后,残暴嗜杀、贪图享乐,急需大量钱财供自己挥霍,黄绍颇趁机向王延羲献策“卖官鬻爵”,明码标价,按官职大小、州县贫富制定不同价格,从百缗到千缗不等,官员的任免完全取决于钱财多少,不问才能与品行。他还协助王延羲巧立名目,加重百姓赋税,疯狂搜刮民财,中饱私囊,使得闽国百姓负担日益沉重,民怨沸腾,各地百姓纷纷起来反抗。

朱文进弑杀王延羲、自立为闽主后,黄绍颇因拥戴有功,被任命为泉州刺史,继续在泉州推行暴政,横征暴敛、欺压百姓,鱼肉乡里。后留从效在泉州起兵反抗朱文进,不满黄绍颇的暴政,设计诱杀黄绍颇,将其首级献给王延政,以表忠心。黄绍颇作为助纣为虐的佞臣,一生贪婪狡诈、残害百姓,最终被反抗者斩杀,罪有应得,成为闽国后期暴政的牺牲品。

13. 浦霖(福建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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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乾隆朝巨贪,字霁堂,福建建宁府浦城(今福建浦城县)人,生于清雍正年间,卒于清乾隆六十年(1795年)。进士出身,历任知县、知府、按察使等职,最终官至福建巡抚,掌管福建全省军政大权,与闽浙总督伍拉纳狼狈为奸,形成庞大的贪腐集团,是乾隆晚年震惊朝野的巨贪之一。

浦霖贪婪无度,掌权期间,与伍拉纳相互勾结,大肆贪腐,侵吞国库银两、海防经费、赈灾钱粮,导致福建藩库亏空达250万两之多。他还收受盐商贿赂、属员孝敬,家中窖藏黄金700两、白银28万两,田产价值六万余两,财富不计其数。在任期间,他吏治废弛,包庇下属贪腐,使得福建官场腐败成风,百姓怨声载道。

乾隆六十年(1795年),漳州、泉州地区爆发水灾,百姓流离失所、饥寒交迫,浦霖却隐匿灾情、挪用赈银,中饱私囊,导致饥民遍地、民变四起。福州将军魁伦得知后,上疏弹劾浦霖与伍拉纳,乾隆帝大怒,下令将浦霖押解至京城,经廷讯,浦霖对自己的贪腐罪行供认不讳,被乾隆帝下令斩立决。家产被尽数抄没,子孙被发配伊犁为奴,其贪腐恶行被载入史册,成为后世警示贪官的典型。

14. 伊辙布(福建福州)

清朝乾隆朝贪官,福州府闽县(今福建福州)人,生年不详,卒于清乾隆六十年(1795年)。他出身官宦世家,凭借家族势力和自身钻营,逐步跻身官场,最终官至福建布政使,为福建“二把手”,协助福建巡抚浦霖、闽浙总督伍拉纳处理福建政务,是福建贪腐集团的核心成员之一,贪赃枉法、中饱私囊。

伊辙布与伍拉纳、浦霖、钱受椿结为贪腐集团,相互勾结、狼狈为奸,联手侵吞国库银两,串通库吏周经,采用“以铅锭包锡”的手段,冒充库银,欺瞒朝廷,导致福建藩库亏空严重。在任期间,他吏治废弛,对下属的贪腐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参与分赃,层层包庇、掩盖亏空真相,使得福建官场腐败不堪,百姓深受其害。

乾隆六十年(1795年),福州将军魁伦彻查福建藩库,伊辙布的贪腐罪行东窗事发,被朝廷逮捕,押解至京城受审。途中,伊辙布在浦城石陂境内病死,未能等到朝廷的最终审判。但乾隆帝仍不解恨,下令籍没其全部家产,将其子孙发配伊犁充当苦差,虽死未逃过惩罚,其贪腐之名被载入史册,永远被后世唾弃。

15. 钱受椿(福建福州)

清朝乾隆朝贪官,福州府闽县(今福建福州)人,生年不详,卒于清乾隆六十年(1795年)。进士出身,历任知县、通判等职,最终官至福建按察使,主管福建司法大权,依附闽浙总督伍拉纳、福建巡抚浦霖,是福建贪腐集团的核心成员之一,贪赃枉法、草菅人命,手段残忍。

钱受椿身为司法官员,却视法律为敛财工具,收受贿赂、抽卷匿案,故意拖延案件审理,借机勒索当事人钱财,导致无数无辜百姓被拖累致死,仅有记载的就有十人因他的贪赃枉法而含冤离世。在处理漳、泉地区械斗案时,他收受一方重贿,重罪轻判,纵容暴力行为,激化地方矛盾,导致械斗事件愈演愈烈,百姓深受其害。

乾隆六十年(1795年),福建贪腐集团被魁伦弹劾,钱受椿被逮捕,押回福建受审。乾隆帝得知其恶行后,龙颜大怒,下旨将其在福建全省官吏面前夹刑二次、重笞四十,然后当众斩首,以儆效尤。钱受椿一生贪赃枉法、草菅人命,将司法公正抛诸脑后,最终身首异处、遗臭万年,成为乾隆朝贪官的典型,警示后世为官者不可贪赃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