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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问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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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往返是按差旅费报销

还是按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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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比如说3.29-3.30去外市参加培训,3.29去,3.30回,那么这两天领取的伙食补助是按差旅费报销还是按培训费?

答:《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第三十条明确,“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因此,往返培训地点途中的伙食补助应按差旅费报销。

热门问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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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报销并同时领取当天的交通补助80元

是否属于“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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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财办行〔2014〕90号)“出差乘坐飞机的,从驻地到机场的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自然天数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往返驻地和机场的交通费在按规定发放的市内交通费内统筹解决,不再另外报销”,请问如何理解“参照本办法执行”?是否不得违背任何其中一条的规定?

如果一家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也未进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的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可以报销往返驻地和机场、火车站的出租车费并同时领取当天的交通补助80元是否属于“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违规行为?或者该事业单位有权限制定此类规定?

答:《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即,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实事求是、厉行节约的原则参考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原则上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基本管理规定等应保持协调一致。

按照规定,出差时往返驻地和机场的交通费在按规定发放的市内交通费内统筹解决,不再另外报销。感谢您对财政行政政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热门问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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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入账标准是否要同时

满足金额标准和使用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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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入账标准是否要同时满足金额标准和使用年限标准?

答 :您好!感谢您对会计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财会〔2016〕12号)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热门问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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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人员在包含早中晚三餐的宾馆住宿且未超住宿费标准,是否可再按财政部

规定的每人每日伙食费定额领取伙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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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出差人员所住宾馆房费包含早中晚三餐,即宾馆对早中晚三餐不单独计价开票,仅开具住宿费发票,每日住宿费标准均未超过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宿费标准。请问,出差人员在包含早中晚三餐的宾馆住宿,且宾馆开具房费发票金额未超过财政部标准,出差人员是否可再按财政部规定的每人每日伙食费定额领取伙食费?

答:《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明确规定“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发生的房租费用,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办法中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地出差发生住宿费用的报销上限。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应根据差旅费管理办法、具体操作规定以及实际情况综合研判,建议向本单位财务部门咨询。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热门问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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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不得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

向本单位或本部门其他预算单位

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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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领导您好,《关于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20】5号)第二条严控向实有资金账户转账中提到:“(四)除下列情形外,预算单位不得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或本部门其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3.暂不能通过零余额账户委托收款的社会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等”。请问,年初预算前下达前(1-3月),我单位已通过实有资金账户委托收款的社会保险缴费,是否可以在当年预算批复下达后(预计4月)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对于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可以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转的情形,资金划转时间是否有具体要求?

  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严控预算单位向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转款。正式预算下达前,财政部部门预算管理司已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登录部分预算指标,用于满足预算单位年初资金支付需求。预算单位可以使用上述预算指标,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社会保险缴费委托收款,无需通过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办理社会保险缴费。

来源:财政部

编辑: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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