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居住面积100平的房子,物业费、暖气费却要按照建筑面积128平米来交,这不是一家人的情况,但凡你买商品房,都要面临公摊面积和实际面积的差异。

明明没住那么大面积,却要多收物业费取暖费,很多人觉得不合理,于是都巴不得赶快取消公摊。好消息是,这两年已经有地方试点采取使用面积计算,关键是取消公摊以后,咱们这些买了房的人该怎么补偿?国家如何回应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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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公摊面积合理不?

商品房时,电梯楼道、花园、儿童游乐园区等等,这些面积都会算到公摊里,但是具体公摊多少?并没有一个标准,一般来说,没有电梯的多层住宅公摊10%-20%;有电梯的普通住宅公摊在20%-30%,有电梯的公寓公摊是30%-40%。这种就比较合理。但毕竟没有明文规定,这导致实际情况里,很多买家承受的公摊面积甚至比上述高出不少。之前就有个网友晒出自己家房子,买的120平米房子,买时销售告知是25平米的公摊,拿到房以后才发现公摊40平。

今年两会期间还有代表说:过去中心城区得房率低至仅66%左右,同时,物业费等都按包含公摊的建筑面积收取,对于业主而言,是笔不小的经济负担。她建议物业费同步调整,以套内面积作为收费依据,让居住成本更透明,让每一分钱都花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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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公摊面积越大不仅仅意味着居住面积小,多掏了买房成本,还有未来几十年,你的物业费、取暖费都要算上公摊的部分,让大家觉得公摊面积侵害了购房者的权益。所以这几年,取消公摊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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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多地官宣将取消公摊

关于取消公摊,此前新华社在《公摊伤民,矛盾亟需待解》一文中是这么说的:

不可否认的一点,公摊面积确实侵害了买房人的利益,这个问题需要直面解决,公摊问题由来已久,但是长期存在并不意味着这个制度就是合理的。

说白了,就是在还没有一个好的方案解决公摊、或是替代取消公摊、可能引发的问题之前,规定一个好的公摊计算方式,搞个标准化的公摊。

紧接着,住建部后来也下发了征求意见稿,称:住宅按套内使用面积进行建议

而且这两年已经有不少地区发布通知逐步取消公摊:

河北省张家口市: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鼓励实行“现房销售”,逐步推进“取消公摊”。

湖南衡阳:发布《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阳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广东肇庆、湖南湘潭等地也开始要求房企按住房套内面积(不含公摊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浙江杭州也出台规定,杭州新成交宅地均可以享受面积认定新规,比如封闭式阳台只算一半面积,开放式风雨连廊不计容等,着重提高得房率

还有广州、合肥、长沙、佛山等地,也已经率先迈出了第一步,取消了公摊面积,改按套内面积销售。

随着越来越多城市加入到取消公摊,相信全面取消公摊,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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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已经买房人怎么补偿?

不少地区已经将取消公摊写进日程,新买的房子实际居住面积更大了,那对于那些已经买房的人,他们又该如何补偿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专门请教了律所的朋友,他们直言:这种事后翻牌的例子,在我们的历史中几乎没有出现过,取消公摊这种事情也不例外。换句话来说,一旦取消公摊已经买房的业主不可能得到补偿。

买卖以合同做依据,已经买房入住的业主,不可能因为一项新的规定就颠覆之前的协议。就比如之前香港取消公摊时,同样面临这个问题,对那些已经买房的业主也没有给予任何补偿。但是,这也不是说就一点好处都没有,当年香港取消公摊后,老业主的物业费和取暖费,还有房产税,也都是按照实际面积来缴纳的。

所以,即使没能享受取消公摊带来的补偿,但起码省了一笔不小且长期的开支。如果我们也采取这个方式,以后居住成本也能轻松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