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佩戴头盔?枣庄高新区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4月22日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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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佩戴头盔?枣庄高新区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4月22日正式启用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5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枣庄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守护群众出行安全。4月14日,枣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区大队发布公告,明确辖区新设1处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6年4月22日起正式启用,重点抓拍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新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经过规范审批后布设,旨在通过科技手段强化交通违法行为管控,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乱象,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公告明确,新设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具体点位为光明大道与德仁路交叉口。设备启用后,将对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枣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新区大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务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规范自身出行行为,电动自行车骑行时主动佩戴安全头盔,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携手守护出行平安。
闪电新闻记者 刘聪聪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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