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近日,广东省4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顺利通过审查,由省自然资源厅正式批复同意。这已是2026年全省第三批获省级批复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此次获批的4个实施方案,来自深圳、梅州和阳江3个地市,分别是深圳市坪山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深圳市大鹏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梅州市丰顺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留隍镇单元)、阳江市阳春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春北“山水画廊”实施单元)。
据了解,今年前两批已有23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获省级批复。首批10个实施方案,分别来自广州、汕头、梅州、汕尾、中山、江门、肇庆7个地市;第二批13个实施方案,分别来自深圳、汕头、梅州、汕尾、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清远9个地市。
近年来,广东各地以县域为统筹单元、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主动对接“百千万工程”典型县典型镇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农文旅发展融合试点等重点任务,谋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省层面加快推进全省新申报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工作。
通过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广东进一步加快形成“良田比较集中、村庄布局优化、产业集聚发展、生态健康优美”的土地保护利用新格局。
接下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将推动地与人挂钩、地与钱联动、地与产融合,加强乡村布局优化、乡村再造、农房连片更新改造,优化乡村土地资源整合利用,推动拆旧建新、拆零补整,助力全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顺利实现“五年显著变化”目标。
采写:新快报记者陈慕媛 通讯员 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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