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记得鲁迅那篇写于1925年的短文——《立论》,鉴于篇幅较短,我将原文引述如下:
我梦见自己正在小学校的讲堂上预备作文,向老师请教立论的方法。
“难!”老师从眼镜圈外斜射出眼光来,看着我,说。“我告诉你一件事——
“一家人家生了一个男孩,合家高兴透顶了。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一点好兆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他于是得到一番感谢。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做官的。’他于是收回几句恭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他于是得到一顿大家合力的痛打。
“说要死的必然,说富贵的许谎。但说谎的得好报,说必然的遭打。你……”
“我愿意既不谎人,也不遭打。那么,老师,我得怎么说呢?”
“那么,你得说:‘啊呀!这孩子呵!您瞧!多么……。阿唷!哈哈!Hehe!he,hehehehe!’”
一九二五年七月八日。
长期以来,这篇《立论》的核心涵义被理解为:在一个是非颠倒的社会里,说真话者必遭打压,说假话者反得荣宠,明智的人只能打哈哈、说废话,以模棱两可的“不立论”苟且于世。
本来立论是指,言说与撰文当有明确的观点、清晰的主张、坚定的是非判断与价值立场。鲁迅此文给出的答案却是教人“不立论”——用含糊其辞的打哈哈、八面玲珑的和稀泥、不置可否的不表态,来规避现实社会的生存风险。绝大多数观点认为,鲁迅以辛辣的讽刺戳破了他那个时代容不得真话的荒诞现实。
不知道为什么,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就有“哪里不对劲”的感觉,这种异样的感觉在脑子里盘桓了好多年,直到近日重读此文。
我认真思考了这篇文章,发现有如下几个问题:
首先,这篇文章在论证逻辑上有一个巨大硬伤——“以喻代论”。今天,越来越多人知道:比喻作为一种修辞手段可以用来辅助说明,但不可替代论证本身,论证必须依托严密的逻辑演绎与事实推演,而不是一个看似精巧的比喻。用一场新生儿满月宴上几位宾客的说辞,不足以得出“言说本当有清晰立论,现实逼人只能模糊表态”的结论。
我当然明白鲁迅此文“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本来也不是要写一篇严谨的论文,而是意在讽刺那个容不得说真话的时代。即便如此,“以喻代论”依然是不可取的,它从根基上侵蚀了文章的说服力,让本应犀利的批判陷在了不攻自破的逻辑漏洞里。
其次,新生儿满月,宾客送上祝福与恭贺,本是不分时代和地域的人间常情、社会传统,和社会是不是昏庸无道完全不搭边,也不是什么社会陋习。别的不说,在中国的文化语境里,添丁加口从来都是阖家欢庆的大喜事,满月宴本就为了讨一个好彩头。在这样的场合对着襁褓里的新生儿说“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这不是什么“敢说真话”,纯粹就是脑子有病、自找挨揍,不被打才是不正常。不能因为人们痛揍了一个以“说真话”为幌子诅咒别人的人,就得出“世人爱听恭维的假话、容不下真话”的结论,否则我们无法解释逢年过节亲朋好友互道“平安顺遂”“万事胜意”,你总不至于说这是大家合伙撒谎吧。
鲁迅给那个不识相的人贴的是“老实人”的标签,暗示他的被打是世道的不公,但仔细阅读不难发现,这个“老实人”说的并不是什么大实话。他没说“人固有一死”,他说的是这个新生儿“将来是要死的”。“人固有一死”和“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涵义差别极大:前者是对人类生命共性的客观总结,后者完全可以理解为“这个孩子活不长久、长不成人”。这是说真话吗?分明是恶毒的诅咒。退一万步说,就算他说的是“人固有一死”,在这样的场合显摆也是巨大的冒犯。各位不妨设想一下:假如你家喜添新丁,有人说“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你会什么反应?
平心而论,没有人能预知这个襁褓里的孩子未来是否真能升官发财、大富大贵,那些送上祝福的人心里也未必笃信恭维一定成真。即便如此,我们依然会送上美好的祝愿,这不是人性的虚伪,是文明社会的人情与善意。文明是有温度的,文明的温度恰恰就体现在这种看似“言不由衷”的祝福里。
由此引申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究竟该如何看待形式大于实质的礼仪?
比如,外国元首来华访问,我们通常会举行隆重的欢迎仪式,安排检阅三军仪仗队等。从实用主义的角度讲,检阅就是一种形式,既无关合作也无关协议,但它依然被认为是不可或缺的外交礼仪,因为它传递的是尊重与诚意。有没有这个形式,给对方的感受差别会很大。很多时候,形式本身就是内容的一部分。
再比如结婚要不要举行仪式:你可以不要仪式,扯证完事,这是你的权利与自由;别人要一个盛大的仪式,那是别人的权利与自由。你不能因为自己不办婚礼,就说别人的婚礼没有意义——繁琐的仪式何尝不是对彼此的承诺?形式何尝不是心意与敬畏的直观载体?
说到这里,你还认为鲁迅笔下那个所谓的“老实人”,被打是冤枉的吗?也正因如此,我认为这篇《立论》是鲁迅诸多杂文里没能做到逻辑自洽的一篇。
写到这里,猛然想起一件往事。多年前,和一位担任常务副县长的初中同学通电话,全程不管我说什么,他都只以“呃”“嗯”“呵呵”回应,完全没有观点、立场和判断的表达。我当时就觉得十分诧异:怎么几年不见变成了这个样子?莫不是得了鲁迅笔下那个戴着老花镜、从镜圈外看人老师的真传?
后来不久,这位同学辖下的责任区发生烟花爆竹厂特大爆炸事故,三十余人死伤,他因瞒报死亡人数被就地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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